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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节育的兴起指出了新结构、新价值和新期望。在某种程度上,这些改变已渗透到西方劳动阶级的妇女圈内。不过,她们之中,绝大多数只受到极微小的影响。事实上,她们大致皆居于“经济系统”之外。传统上所谓的“经济系统”,只包括那些自称受雇或有“职业”的人(家庭雇佣不算)。19世纪90年代,在欧洲的已开发国家和美国,大约2/3的男性,都在这个标准下被分类为“有职业的”,而大约3/4的女人(在美国是87%)是“无职业的”。(不同的分类法可能产生不同的数字。因而,奥匈帝国的奥地利那一半,包括47.3%的就业妇女,而在经济状况迥然不同的匈牙利那一半,只包括不到25%的就业妇女。这些百分比是以全民为根据的,孩童和老人都算在内。[4] )更精确地说,在所有介于18岁到60岁之间的已婚男人之中,95%在这个意义上都是“就业者”(如在德国),而19世纪90年代时,所有已婚妇女当中,只有12%的人是“就业者”。不过一半的未婚女人和大约40%的孀妇,都是有职业的。

即使是在乡村,前工业时代的社会也不全是一成不变。生活的条件在改变,甚至妇女生存的模式也不会代代相同。不过,除了气候或政治灾祸以及工业世界的影响会造成戏剧性的改变以外,在这50年中,我们几乎看不出任何戏剧性的变化。对于世界“已开发”地区之外的绝大多数农村妇女而言,工业世界的影响是微乎其微的。她们生活的特点,是家庭责任和劳动的不可分割。她们在同一个环境里恪尽这两种责任。在这个环境中,绝大多数的男人和妇女从事他们因性别而不同的工作——不论这个环境是在我们今日所谓的“家庭”或“车间”。农夫需要妻子做饭和生小孩以外,也需要她们种田;手艺工匠需要妻子帮着做活。有某些职业——例如军人或水手——可以长期地将许多男人单独集合在一起,而不需要女性,但是却没有任何一种纯粹的女性职业(或许卖淫或与之类似的公共娱乐是例外),其大多数时间通常不是在某个家庭环境中工作的。因为,即使是受雇为仆人或农业劳工的未婚男女,也是住在雇主家中。只要世界上大部分的妇女继续像这样生活,为双重的劳动和比男性低微的身份所桎梏,那么对于她们,我们所能说的顶多也不过是孔子、穆罕默德或《旧约》时代所能说的那一套。她们不是不在历史里面,而是不在19世纪的历史里面。

诚然,其生活模式当时正受到经济革命所改变(不一定变好)的劳动阶级妇女,其人数很多,而且日益增加。改变她们的那种经济,其第一个方面便是今日我们所谓的“初始工业化”,即适应广大市场而出现的家庭手工业和外包工业的惊人增长。只要这样的工业继续在结合了家庭与生产的环境中作业,那么它便无法改变妇女的地位。不过,有些家庭手工制造业特别适合女性(像制造花边或编草帽),因而给了农村妇女稀有的优越条件:她们可以不必依赖男人而赚取一点儿现金。然而,家庭手工业一般所促成的,却是减弱传统上男女工作的差异,尤其是家庭结构和策略的转型。一旦两个人达到工作的年龄,便可以成家;子女是家庭劳动力的可贵生力军,因此在生孩子时,不需要考虑农民担心的土地继承问题。因此,传统上用来平衡下一代与其赖以维生的生产方式的复杂机制,即控制结婚年龄、选择婚姻对象与控制家庭的大小和继承等,也宣告崩溃。对于人口增长的后果曾有许多讨论,但是与本章有关的,是它对于妇女生活史和生活模式的较为直接的影响。

偏巧,到了19世纪晚期,各种初始工业,不论是男性工业、女性工业或男女双性工业,都成了较大规模制造业的受害者,正如工业化国家中的手工生产一样。就全球而言,日益盘踞在社会调查者和各政府心头的“家庭工业”,仍然不少。19世纪90年代,它占德国全部工业就业人口的7%,瑞士是19%,奥地利或许多到34%。[5] 这样的工业一般被称为“苦工”,在新出现的小规模机械化(值得注意的是缝纫机)和声名狼藉的低廉工资与被压榨劳力的协助之下,这些工业在某些情形下甚至还有所发展。然而,当其劳力越来越女性化,而义务教育又剥夺了它们的童工(通常是它们必要的一部分)时,它们便越来越失去其“家庭制造业”的性质。在传统的初始工业渐被淘汰之际(手摇纺织、支架编结等),绝大部分的家庭工业都不再是一种家庭事业,而成为报酬过低的工作——妇女可以在简陋小屋、阁楼上和后院中进行的工作。

家庭工业至少让她们一边有可以赚钱的事做,一边又可以照顾家庭和孩子。这便是为什么需要钱花但又离不开厨房和幼小子女的妇女,相率从事这种工作的原因。因而,工业化对于妇女地位的第二项重大影响,是更为剧烈的:它将家庭和工作场所分开。如此一来,妇女便大致被排除于公认的经济(领工资的经济)以外,使妇女传统上相对于男性而言的低下地位,因经济上的依赖性而更变本加厉。例如,农民没有妻子便几乎不能称其为农民。农场的工作需要男人也需要女人,虽然其中一性被认为具有支配力量,但若就此假定家庭收入乃由一性而非两性赚取,却是荒谬的。但是在新式经济中,家庭收入通常越来越是由某位特定的成员赚取。这类成员外出工作,在固定的时候由工厂或办公室回家。他们所带回来的钱,则分配给其他家庭成员使用。这些其他成员,即使其对家庭的贡献在其他方面也是同样必要的,却显然不直接赚取金钱。虽然主要的“赚取面包者”通常是男人,带钱回家的人却不一定只有男人。但是,不容易由外面带钱回家的人,通常却是结了婚的女人。

这种家庭与工作场所的分离,顺理成章地造成一种性别——经济的划分。对于妇女而言,她主要的功能是理家,尤其是在家庭收入不固定和不宽裕的情况下。这一点可以解释中产阶级为什么经常抱怨劳动阶级妇女在这方面的不足。类似的抱怨在前工业时代似乎并不普遍。当然,除了富有之外,这个情形也造成了夫妻间的一种新互补性。只是,无论如何,妻子不再赚钱回家。

主要的“养家者”必须设法赚到足够养活全家人的钱。因而,他(因为他通常是男性)的收入最好固定在足够维持大家生活的层次,不需要家中其他人出力赚钱养家。相反,其他家庭成员的收入,最多不过被认为是贴补家用,而这一点,又加强了传统认为妇女(当然还有儿童)的工作低下而且待遇不佳的想法。毕竟,付给妇女的工资可以少一点儿,因为她不必赚钱养家。由于收入高的男人的工资会因收入差的妇女的竞争而减低,他们自然便要设法尽可能排除这样的竞争。如此一来,妇女便被迫在经济上依靠男人,或从事永远的低工资职业。同时,从妇女的观点来说,依赖就成了最适宜的经济策略。由于靠自己赚取一种好生活的机会很少,她得到好收入的机会,便在于和能赚大钱的男人结合。除了高级娼妓(想当高级娼妓,不比日后想当好莱坞影星容易)以外,她最有前途的事业便是婚姻。但是,即使她想赚钱过日子,婚姻也使她极不容易这样做,部分因为家事和照顾丈夫子女使她离不开家;部分是由于大家认为所谓的好丈夫是好的“养家者”,因而男人更坚持传统上不想让妻子工作的态度。在社会上,让人家看到她不需要工作,即是她的家庭并不穷困的明证。所有这一切都旨在使一个已婚妇女沦为依附者。习惯上,妇女在婚前都会外出工作。而当她们孀居或被丈夫遗弃时,更往往不得不外出工作。但是她们在为人妻时,一般是不出外工作的。19世纪90年代,德国已婚妇女中只有2%从事为人所认可的职业;1911年的英国,也只有10%左右。[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