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迈向工业世界(第3/5页)

在英国,是消费产品(通常是纺织品,但有时也包括食品)带动了工业化的突破;但是,比起英国工业革命,此时资本产业(铁、钢、煤等)已显得更为重要了。1846年,比利时工业雇员中有17%受雇于资本产业工业,而英国则在8%—9%之间。至1850年,比利时有3/4的工业使用蒸汽动力,并用在采矿业和冶金业上。[12] 犹如英国一般,大多数的新工业设施(工厂、铁厂或矿场)规模都很小,由一大群不成熟的劳工负责操作,他们多半是价格低廉、技术陈旧的家庭代工,或从事原料加工和转包的工人。这类劳工随着工厂和市场的需要而诞生,最终也将为这两者所摧毁。在比利时(1846年),毛纺、亚麻和棉纺工厂平均劳工数目分别只有30人、35人和43人;在瑞典(1838年),每个纺织“工厂”的平均劳工数目不过只有6—7人。[13] 另一方面,此时的工业化有着比英国大得多的集中程度,在那些如人们所预期日后将成为工业区的地方,有时像是被农业用地包围的一小块领土,人们正运用着拓荒者的经验,以更加高度发达的技术为基础,并经常享受着来自政府有计划的大力支持。在波希米亚(1841年),3/4的棉纺工人就业于百人以上的工厂中,而且其中几乎有半数就业于15个200人以上的工厂。[14] (另一方面,实际上所有的织布工作,在19世纪50年代前仍是在手工织布机上完成的。)在此时已占显著地位的重工业中,情况自然更是如此:比利时的铸造工厂(1838年)平均有80名工人,比利时的煤矿区则平均约有150名工人(1846年),[15] 至于像瑟兰(Seraing)的科克里尔那样的工业巨人(该厂雇用了2 000名工人),就更不在话下了。

这样的工业景象,颇似岛屿星罗棋布的湖泊。如果我们把一个国家的整体视作一个湖泊,湖中诸岛就是工业城市、工业地区或乡村复合体(如在德意志中部和波希米亚山区中常见的制造业村庄网)。在法国有诸如米卢斯(Mulhouse)、里尔(Lille)和卢昂(Rouen)这样的纺织城镇,在普鲁士有埃伯费尔德——巴门(Elberfeld-Barmen)和克雷费尔德(Krefeld),以及比利时南部和萨克森。如果我们把广大的独立工匠、在冬季制作产品以求出售的农民,以及家庭代工或从事原料加工的工人看作是湖泊,那么岛屿就是工厂、矿场和大大小小的铸造厂。在这片风景中,大部分地方依然是水域;或者说——采用稍稍更接近于真实的隐喻说法——是环绕在工商业中心周围,小规模生产或依附性生产的芦苇草。稍早建立起来作为封建制度附属物的家庭工业和其他工业,也依然存在。其中大多数——例如西里西亚的亚麻工业——处于悲剧性的迅速衰落之中。[16] 大城市几乎没有进行工业化,尽管城内有大量的劳工和工匠人口,用以满足消费、交通和各种服务业的需要。世界上超过10万居民的城市中,除了法国的里昂外,唯有英、美两国的城市,明显地包罗了工业中心。以米兰为例,1841年时,全城只有两部小型蒸汽机。事实上,典型的工业中心(在欧洲大陆和英国都一样),只是中小规模的城市或是村庄复合体。

然而,在一个重要的层面上,欧洲大陆——以及在某种程度上还有美国——的工业化并不同于英国,即以私营企业推动工业化自发进展的前提条件,在欧洲大陆还不如英国那般有利。如我们所知,英国在经历了约200年的缓慢准备后,并不存在任何生产要素的真正短缺,实际上也没有阻止资本主义充分发展的体制性障碍。在其他国家,情况就不是这样。例如,德意志有明显的资本短缺。德意志中产阶级那种非常朴素的生活方式,便显示了这种短缺。虽然如此,这种朴素的生活方式却完美地化身为比德迈尔(Biedermayer)风格,一种迷人而又稳重的室内设计。人们常常忘记,根据当时德意志的标准,歌德确实是一个非常富有的人。他在魏玛(Weimar)的房屋,比起英国克拉彭(Clapham)地区节俭银行家的舒适标准,要绰绰有余(却也好不了太多)。在19世纪20年代的柏林,宫廷贵妇,甚至公主,终年都穿着简朴的密织棉布衣裙。如果她们拥有一套丝绸服装,通常都留到特殊场合才穿上。[17] 由师傅、帮工和学徒组成的传统行会制度,仍然阻碍着工商企业的发展,阻挠着技术工人的流动,而且实际上阻碍着一切经济变革。普鲁士于1811年废除了手工工匠必须归属行会的义务,却没有废除行会本身,而且,行会成员还由于这个时期的城市立法,而在政治上得到了加强。直到19世纪30和40年代,行会的生产模式几乎依然如旧,未受触动。于是全面引进“自由行业”,不得不等到19世纪50年代。

一大批各有控制权力和既得利益的小邦国,阻止了工业化的合理发展。唯一的胜利是建立了一个全面性的关税同盟。这个同盟不包括奥地利。普鲁士出于自己的利益,运用它在1818—1834年间所具有的战略地位,成功地建立了该同盟。每一个政府,无论是重商主义的还是父权专制的,为了社会稳定,都向卑微的臣民颁布了大量的规章和行政条例,但同时却也激怒了私营企业家。普鲁士政府控制着手工业生产的质量和价格、西里西亚家庭亚麻织布业的活动,以及莱茵河右岸矿业的经营。人民必须取得政府的许可才能开办矿场,而在开张经营后,政府的许可也可能被撤回。

显然,在这种情况之下(许多其他国家也相似),工业发展不得不以与英国不同的方式进行。因而在整个欧洲大陆,政府在相当大的程度上都插手工业发展,这不仅是因为政府已经惯于此道,也因为它不得不这么做。1822年,荷兰联合省国王威廉一世创立了“荷兰全国工业促进总会”,他不但捐赠国家土地,还认购了40%左右的股票,而且向其他认购者担保5%的红利。普鲁士政府继续经营该国相当大部分的矿场。新的铁路系统即使不是由政府实际建造,也无一例外是由政府规划、提供有利的土地使用权,并担保投资以资鼓励。事实上,到此时,唯有英国的铁路是完全由承担风险和谋求利润的私人企业所兴建,投资者和企业家没有得到政府的津贴和担保。设计最早和最好的铁路网络在比利时,是于19世纪30年代初期进行规划,旨在使这个新独立国,从以荷兰为基地的交通系统(主要是水路)中分离出去。1833年,法国议会决定兴建法国铁路网,但是,政治上的困难和大资产阶级不情愿以安全投资换取投机性投资,延迟了铁路网的系统性建设。1842年,奥地利政府决定兴建铁路网,普鲁士也有相似计划,但都因资源贫乏而延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