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黎明前的黑暗(第7/11页)

在一段时期内,国王与内阁竟没有察觉出群众中正日益增长的不满情绪。政府与国民疏远,又不曾遇到强烈的反抗,因此虽有一些困阻,但国王仍充满自信。为替自己的行为辩护,政府曾多次声明,流行在各处的思想很不妥当。但是暂时的怀疑并未使它谨慎起来,它一方面畏惧仇敌,另一方面却又轻视仇敌。政府觉得有必要加强压迫,但这并未让它认清形势,相反凭着一股十分愚蠢的骄气,使政府将采取严厉措施镇压这些与日俱增的危险错当作是自己强大力量的表现。

1636年间,各种小册子在英格兰满天飞,它们反对宠信天主教徒,反对宫廷的乱象,特别反对劳德与主教们的独裁苛政。虽然星法院严禁这样的小册子出版,但是现在小册子比以往任何时代都多,而且传播得十分广泛,人们还急于先睹为快。无论城市还是乡村都能看到这种小册子,大胆的走私商人甚至从荷兰运来成千上万册,大发横财;教堂里也在评论这些小册子,劳德虽然霸道,却还无法完全清除教堂里的清教徒。内阁看到使用平常的严厉手段毫无效果,更加怒气冲天,便决心试用其他方法,于是将律师普林、神学家伯顿、医生巴斯特威克拘捕到星法院受审。

被告被传到庭,法庭要他们当场辩护,不然就判他们已经招认罪行。被告答称,因为法庭没有提供纸笔墨水,他们不能写辩护书。于是供给他们纸笔墨水,但规定须有一个律师在辩护书上签名。他们选了一个律师,但法庭拖了几天都不许律师进牢与他们见面;律师终于进牢了,却不肯签字,因为怕得罪法庭。没有别的律师肯担任这件事,犯人们就请法庭允许他们在辩护书上签自己的名字。法庭不准,恐吓说,没有律师签字的辩护书是无效的。普林说道:“大人呀,你们是叫我们做不可能做到的事。”法庭只是把说过的话又重复一遍。最后开堂审讯,一来便对其中一个犯人大施侮辱。四年前,普林曾因另一本小册子被判割去两耳的刑罚。法官芬奇看着他说:“我过去以为普林先生没有耳朵,不过现在看来他还是有耳朵的。”于是好几个裁判官都仔细观察他,法庭的纠察员为使法官们满意,就拉起犯人的头发,露出两耳来。他们看见普林的耳朵没被割去就很不高兴地责备他。普林说道:“我希望大人们不要见怪,我祈求上帝赐给你们耳朵,以便能听见人民说话。”

最终,法院判决三人夹在颈手枷上示众,并割去耳朵,罚款五千镑,终身监禁。宣判那天,群众如潮水般挤在犯人周围,执刑的人要推开众人,伯顿说:“让他们来吧,不要驱逐他们,让他们学学怎样受苦吧。”执刑的人被这两句话打动,果然不驱逐众人了。一个妇女对伯顿说道:“先生,上帝可以用你这样的训示来使许多人悔改,重新回到上帝一边。”他答道:“是啊,上帝能够做到。”一个人献给巴斯特威克一束鲜花,一只蜜蜂落在花上。这个人说道:“你们看见这只可怜的蜜蜂了吗?”普林说:“她找到这个地方来吸取花蜜,难道我们就不能从这里吸取基督的蜜汁么?”普林继续说:“假如我们重视自己的自由,此时就不会站在这里。今天,我们为了所有人的自由和幸福,把我们的自由交给这场事业。你们若是知道你们的自由被人侵犯得多深,知道你们被抛进了什么时代,你们就会看看四周,就会知道你们的自由可以合法地伸展到什么地方,并努力维护自由。”空中荡漾着严肃的欢呼声。

几个月后,绞刑架的四周又出现同样的场面,利尔伯恩正以同样的罪名受类似的残酷刑罚。受刑人的决心和人民大众的热情似乎更高涨了!利尔伯恩被绑在一辆车后,拖在威斯敏斯特的大街上。狱卒一面拖着他,一面鞭打他,他却不停地激励紧紧追在后面的群众。他被枷在颈手枷上的时候还不断说话,狱卒们不许他开口,便用东西塞住他的嘴。他随即从衣袋里取出几本小册子抛给人民,大家纷纷抢看小册子,于是狱卒又捆上他的手。群众不动了,静寂无声,刚才听过他说话的人都不肯散开,一起凝视着他。有几个法官站在窗口,好像在好奇他的毅力能坚持到什么程度,但他的毅力胜过了他们的好奇心。

到目前为止,殉道者都是平民,并没有什么有钱有名的人。他们所持的意见多半都是宗教狂热派的意见,这是人民大众最欢迎的。人民为他们的勇敢表现而自豪,不久就开始责怪社会上层人士的怯懦和麻木。老百姓们说:“荣誉观念从前多半是在头上的,如今它好像得了痛风病,往脚下发展了。”其实并非如此,乡间的贵族与绅士、高等市民的愤怒不亚于人民,不过他们看得更清楚,他们在等待可以一举成功的机会来临。这次的公众呼声鼓舞了他们,赋予他们自信。时机已经到了,全国人民已经被彻底调动起来,现在所差的只是知名的、稳健的、影响巨大的领袖们了。他们很快会起来抗争,不是作为冒险家,也不仅仅为了一派的利益,而是以全国人民的利益为己任。

白金汉郡有一个绅士名叫汉普登,他发出了全民抗争的信号。在他之前,曾有过几个人尝试起义,但没有成功。他们同他一样,拒绝缴纳以船捐为名的苛税,要求将这个问题交付法庭审议,但法庭一直想方设法躲避此事。汉普登于1626年及1628年当选为反对党议员,却未曾招致宫廷的特别怀疑。自上次议会解散以来,他生活得很宁静,有时住在乡间,有时在英格兰及苏格兰游历,无论到哪里,他都仔细观察当地的人心趋向,但从未表达自己的感情。他资产丰厚,行为检点,从不炫耀豪富;他的态度滞重而单纯,从不流露严厉;他以性格恬静、平易近人著称,邻居们无不敬重他。他们都说他通情达理,反对现在通行的制度,既不是一个奉教到发狂的人,也不是一个喜欢作乱的人。所以该郡的法官们并不怕他,也不想伤害他。1636年,他们指派捐款时,只让他捐出微不足道的二十先令,其实是想轻易地放过他,而且希望避免这样一个谨慎的人抗捐。汉普登不肯出捐,但他并不感情用事,吵吵嚷嚷;他一心想以身作则,要求司法方面郑重裁定国家有无权利抽此税捐。他在监牢的时候也很安静很沉默,只求将案子交付法官们审问。他说,他乐于用法律处置这个问题,希望国王也乐意这样办。国王最近才得到法官们的保证,说国家有需要的时候,这种税捐可以合法地征收,所以充满自信的国王愿意让汉普登打这个官司。汉普登的律师们办这个案件时和汉普登一样审慎,说到国王和君权时都是毕恭毕敬,避免任何激昂的演说,避免任何危险的原则,只以本国的法律和历史为依据。律师中有位霍尔本先生,他说话的时候,有几次暂停不往下说,而请求法庭饶恕他辩驳得太激烈,并请求法庭若是看见他超越礼貌及法律的范围,要立刻警告他。刑事律师们也赞扬汉普登的温和。这场官司在人民的愤慨声中审了十三天,没有人说民权辩护人感情冲动,更没有人怀疑他们有任何反叛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