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爱情这码事儿 第一节

我一辈子走过许多地方的路,行过许多地方的桥,看过许多次数的云, 喝过许多种类的酒,却只爱过一个正当最好年龄的人。

沈从文写给张兆和的话。

被秦牧写在花束的卡片上。收花人的名字是谢小禾。这花与卡片起到了送花者预期的效果---收到花看了卡之后,谢小禾在一整天里处于一种快乐的恍惚之中,若干次看着那两行字脸颊发烧面露傻笑,醒过神之后赶紧再做贼心虚地往周围看看,然后正襟危坐地看稿子,然而藏着这个谁都不舍得告诉的秘密而又恨不能让全天下人都知道她的幸福,谢小禾的精力完全不能集中,把简陋的校舍中乡村女教师的系列照片跟拿洗衣粉炸油条的报道放在了一起,希望小学捐助人的讲话,跟火车站擒获的色魔的大头照归作了一份儿。当采访部主任的暴喝从关着的办公室门缝很清晰地传出来的时候,外面写字间几个年轻人不约而同地交换眼色。

“看来今天要小心,小禾都遭冰雹……”平时常因偷懒丢三落四的小胖开始紧张。

“主任是不是昨晚房事不爽,今晨见人就咬?”‘毛弟弟’小姜压低声音。

“我猜是小禾自己一反常态。”谢小禾邻座小吕神秘兮兮地一笑,朝办公桌上那一束花努嘴。

“呵呵,至于么?”从18岁起就已经是知名言情美作,一直拥有庞大粉丝团的夕雾眼皮也没抬地扯动嘴角笑了笑,目光还留在稿子上,“收个花这么激动,不是每天都无法正常工作?”

“禾苗并非第一天收花。”美编小安是谢小禾死党,更从来跟夕雾不对付,这时候笑道, “只在送花人是哪个。如果林总哪天大庭广众之下哪怕送你一只纸花,主任一定不止关起门来骂人。”

林总是夕雾痴缠经年的已婚男子,不过一次游船上的邂逅,从此出现在若干她的小说以至随笔,感悟之中,一年前她生日时更大胆而勇敢地在博客上表白,此并非艺术形象,是自己真正心之所系,随时等他‘解决掉凡尘间那些无奈牵绊’,自己就坚决弃笔,洗手做羹汤。这篇博克以万余点击数百留言而震撼博克网不久,林总就从这个城市消失,据说是携妻儿自请降级调任分公司了。自此夕雾的小说,便从某著名台湾言情女作家路线骤变为某香港女作家路线,粉丝更多,大都称赞夕雾文风成熟了。

在夕雾脸色刷白,还没有决定好是睿智地反击或者高傲地忽略的当儿,主任办公室的门被推开,谢小禾抱着乱七八糟的一摞稿子照片卷宗袋逃也似的出来,一脸惭愧惶恐,但是依旧盖不住那一份神秘的欢喜。

那一天是一年前的圣诞前夜。那一天谢小禾觉得过去了一个世纪那么久之后终于熬到了下班,连包都没拿大衣也没穿地抓起手机就往外跑---她不是忘记了,而是动着小心思希望上司不至于发现她准备跑路而第N次地及时通知她需要加班,于是她在这个气温零下五度,风力6级的北京冬天,身上只穿着衬衣和开身细线羊毛衫就跑出了楼门,秦牧就站在马路对面书报亭旁边,向她扬了扬手。

应该说谢小禾对秦牧还不够痴情---至少不如她自己小时候对双棒雪糕的狂热。她小时候曾经因为反复不痊愈的咳嗽而不被允许吃雪糕,直到7岁生日时候,放学路上,望见马路对面的冰棍摊子,泪汪汪地将一支雪糕作为唯一的生日礼物要求,母亲忍心不下,终于是答应买给她;当她隔着一条马路眼见母亲交钱,接过雪糕的那一瞬间,这个世界的一切都已经淡化了,唯独那只雪糕特别清晰,她迫不及待地冲上了车来车往的街道奔向雪糕---好在,是小街,只自行车而已。

阻断了交通,被若干大人围住察看有没伤到要害的时候,谢小禾伸着脖子目光炯炯地望住脸色大变排众而来的母亲,

“妈妈,雪糕。”

而此时的谢小禾,虽然目光一直并没有离开秦牧,却冷静理智地等到红灯才穿过马路。

秦牧解开大衣想要脱下来,谢小禾连连摇头,“我不冷不冷,而且身体比你结实。”

秦牧抓着衣襟,将她裹在怀里,笑着说,“两个瘦子的好处。”

陈曦是分享谢小禾甜蜜的第一人,也对长相才华俱臻上乘的秦牧印象不错,转而跟谢南翔汇报时候,赞了不少之后,略微遗憾地说,“只是气质有点偏于阴郁,不够阳光,这点我不喜欢。”

“设计师都多少是那种气质。”谢南翔道,“我姐喜欢就好。你嘛,放心,我半点也不阴郁。”

“也是,”陈曦大笑,“你姐毕竟是文艺女青年嘛。”

可是当陈曦从谢小禾那里听到了细节并看见了真迹之后,就忍不住跟谢南翔刻薄,“我靠,你姐这文艺女青年其实是伪的,居然没看出那是抄袭……”

“引用,应景儿地引用总比自己写蹩脚情书要好。”谢南翔替未来姐夫申辩,

“哎,如果你要求情书的话,我也只能引用,而且知道的作家也只有古龙金庸温瑞安……”

“不用情书,你肯为我不看NBA总决赛么?或者在洛杉矶玫瑰碗的全美高校橄榄球比赛?”

“全球直播,如果你能不看,我也可以……”

“好吧,算了,我们还是拿着电话一起看乔丹好了。呃,不过,”陈曦还是不死心,“秦牧又不是你这样文盲,他很文艺的,我觉得顺手抄一段,有些敷衍。”

“你已经比我娘对女婿都更加挑剔了……”

谢小禾当然熟悉沈从文。但是谢小禾并不算喜欢。某次谢小禾来宿舍找陈曦时候,还跟叶春萌随便聊起来喜欢的作家,说起沈从文,谢小禾耸耸肩膀,“他文字是真正好,可是,说不出,我痴迷不起来。”

谢小禾没好意思跟叶春萌坦白说,虽然作为文史专业的研究生,古代近代的文学大家作品,她都得认真阅读比较,也要写论文,可是说到激情,她喜欢鲁迅和闻一多,喜欢孙中山和瞿秋白,看民族英雄张自忠,血战台儿庄,青春之歌,红岩,三大战役……远远更加痴迷。

陈曦很了解谢小禾,知道她其实并不是文艺女青年,更不是伪文艺女青年,是热血女愤青而已。所以她也经常疑惑,为何文艺男青年秦牧,以如此伪文艺的引用,就让热血女愤青谢小禾激动到了那个地步呢?后来她想,其实很简单,热血女愤青也可以很浅薄地好色,秦牧长得实在是太帅了,汉维混血,有着维族人深刻清晰的轮廓,却有着中国传统文人的儒雅气质,陈曦觉得,假如让刘志光把所有沈从文的家书都给谢小禾背得一字不差,她顶多也就是惊叹一下对方的记忆力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