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因弗内斯,1945 第三章 林中男子(第5/8页)

杜格尔突然插话:“而且,她在路上也许会有点用处,她似乎懂点医术。不过,詹米,我们现在没时间了,恐怕没办法让你先‘杀菌’再上路。”杜格尔拍拍年轻人的背,“你可以单手骑马吗?”

“可以。”

“好家伙。”杜格尔把油腻的布条塞到我手上,“这个,帮他包住伤口,动作快。我们马上要出发了。”他转头对着一个面容猥琐的家伙和那个叫鲁珀特的胖子喊道:“你们两个去备马。”

我嫌恶地丢回布条,抱怨道:“这我不能用,太脏了。”

大块头躲都没躲,只是抓住我的肩膀,深色大眼紧盯着我说:“快动手。”

接着他一把推开我,快步走到门边,随着两个亲信消失在黑暗中。

这可吓到我了,我赶紧铆尽全力包扎枪伤。基于我受过的医护教育,我不可能使用脏污的领巾。我忙着在布堆里找寻更合适的包扎物,以尽可能掩盖我心中的疑惑和恐惧。我快速翻找了一阵却徒劳无功,最后发现我裙摆缝边上已撕裂的人造丝边条。虽然这绝非无菌,却已远比手边现有的材料干净。

病人身上衣服的亚麻布料又旧又破,却依然惊人地硬挺。心中稍稍挣扎之后,我把他身上剩下的袖子撕开,随手做成吊腕带。我倒退几步,审视临时包扎的成果,不料直直撞上大块头,他方才已悄悄进门看着我们。

看来他对我的手艺颇为赞许:“做得好,小姑娘。来,我们准备好了。”

杜格尔递了一枚硬币给屋中那女人,然后把我推出屋外。詹米脸色依然苍白,慢慢地跟在后头。他从矮凳上站起,个头看起来颇高。杜格尔已经是个高个儿了,詹米站着又比他高几英寸。

黑胡子鲁珀特和默塔站在屋外,牵着六匹马,在黑暗中以盖尔语低声对马儿轻柔地说着亲昵的话语。这是个无月之夜,不过马具上的金属配件还是在星光下闪着银光。我抬头一看,惊讶地张大了嘴,夜空里满布我前所未见的熠熠生辉的亮光。我环顾周围的森林便明白了,少了邻近城市的光照,没了竞争的群星在这里统治了黑夜。

接着,我近乎僵直地停下来,感到一股比夜晚凉意更加冰冷的寒气。这里没有城镇的光亮。“什么村子?”屋里的那个女人曾这么问。我在战时已习惯了停电和空袭,没有灯光对我也没什么大不了,不过,现在是和平时期,没有战争,应该见得到几英里外因弗内斯镇上的灯光才对。

这群人在黑暗中都成了无形体的团团黑影,我想溜进树林,不过杜格尔显然猜到了我的想法,他抓住我的手肘,把我拉向马匹。

杜格尔下令:“詹米,你上马,这姑娘跟你一起。”他紧抓我的手肘说:“如果詹米无法单手控制,你就握住缰绳,但要注意跟紧我们。如果你想动什么歪脑筋,我就割断你的喉咙,懂吗?”

我点点头,喉咙干得回不出话。他的语气并不特别具有威胁性,但字字句句都让我深信不疑。我无意动什么“歪脑筋”,因为我根本不知道该做什么。我不知道我人在何处,身边这群家伙是什么人,为何要这么匆忙离开,又要去哪里,不过,我没有其他选择,只能跟着他们走。我担心弗兰克,他一定找我很久了,不过现在似乎不是提他的好时机。

杜格尔一定感到我点了头,因为他松开我的手,突然在我身旁弯下身子。我低头呆呆地看着他,直到他“嘘”了我一声,说:“你的脚,姑娘!脚踏上来。”他又嫌恶地加了一句:“你的左脚!”我急忙将踏错的右脚从他手上移开,改为左脚。杜格尔微微嘟囔了一声,把我推上马鞍,坐在詹米前面,詹米则用未受伤的手臂紧钩住我。

即便这种情况让我颇为窘困,我还是挺感谢这位年轻的苏格兰男子传递过来的温度。他闻起来有浓烈的燃木烟味、血味,以及未清洗的男人体味。夜里的寒意浸透我的薄衣,能够背倚着他,我也够高兴了。

就着缰辔闪出的微光,我们动身离开,迈入星光的夜晚。这群人彼此并无交谈,而是处于全面戒备的状态。我们一上路,马匹随即开始疾驰奔行。我被推挤碰撞得很不舒服,完全没有交谈的意愿,就连自言自语都意兴阑珊。

我的同伴虽然无法使用右手,导引马匹却似乎不成问题。我感到他的大腿在我腿后,间或移动、压挤着,指引马匹。我紧抓住短鞍边缘,好在马上坐稳。虽然我以前也骑过马,但绝不像这位詹米如此纯熟。

一段时间之后,我们来到某个岔路口,秃头男和杜格尔在此处低声商议,我们也停了下来。詹米放下马颈上的缰绳,让马儿漫步到路边庄稼地,然后松开缰绳的手开始左扭右拐,并转到我身后。

“小心,别那样扭,你的包扎会松掉。你要做什么?”我问。

“我想松开披巾,盖住你。”他回答,“你在发抖。不过我没办法单手松开披巾,你能否帮我松开领针上的扣子?”

经过一番拉扯和笨拙的动作之后,我们松开了披巾。他惊人地灵巧一转,旋开了披巾,披巾像条大围巾似的罩在他肩上。接着,他将巾尾披到我肩上,利落地固定在马鞍边缘,把我们两人暖暖地包裹起来。

“我们可不希望你在抵达之前就冻成冰。”

“谢谢你。”我对他的照护心怀感激,“不过,我们要去哪儿?”

我看不到他在我后上方的脸,不过,他顿了一下才回答:“小姑娘,说实话,我也不知道。我想,我们到达时就会知道答案了,呃?”至少他笑了一下。

***

我们行经的这段郊区有个东西看起来似乎挺眼熟的。我当然认得前头那块巨岩的形状,就是看似公鸡尾巴的那块。

“纳蒙公鸡岩!”我大叫一声。

“是啊。”我的护花使者对我的发现并不激动。

“英国人不是把此处当作埋伏地点吗?”我试着回想弗兰克过去几周花好几个钟头努力向我灌输、让我“大饱耳福”的无聊的当地历史,“要是附近有英国巡逻兵……”我犹豫了,不知道要不要说下去。要是附近有英国巡逻兵,我或许不该提醒这伙人。但万一遭了埋伏,我和我的伙伴一同裹在披巾里,也难以区别。接着我又想到乔纳森·兰德尔队长,不禁发起抖来。自从我穿过巨岩裂口,见到的每件事皆指向一个不合理的结论,那就是,我在林子内遇到的男人事实上是弗兰克六代前的祖先。我固执地奋力反抗这样的结论,却找不到其他符合种种事实的可能性。

我原以为自己不过是做了一个画面比以往都鲜明的梦,但兰德尔粗暴狎昵的吻和动手动脚,驱散了我原先的想法。默塔敲了我的头,这也不是想象,我头颅上的疼痛和大腿内侧因摩擦马鞍而造成的疼痛感,绝对不是梦境。对,还有血。我对人血再熟悉不过,也曾梦到过血,但从没梦到过人血的气味,而现在我仍能从背后这男人的身上闻到血液温热、浓烈的铜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