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部分 理士城堡 第八章 夜里的演出(第2/5页)

我拉回注意力,发现科拉姆正心不在焉地看着墙上挂着的画。

“而且正如我先前所言,我希望可以尽快上路去法国。”我突然开口,把他从暂时的失神状态中拉回。

科拉姆一手拿起酒杯,质问似的挑起眉来,口气轻快地回答:“你的确说过。”我稳稳握住酒杯,示意只需要一点酒即可。我起身想朝拱道走去,但科拉姆却把这雅致的酒杯装得近乎全满。

科拉姆的目光紧盯着逐渐涨升的酒液:“比彻姆女士,正如我先前所言,我想你应该很愿意在本地多停留一些时日,直到我们为你的交通问题做好最适当的安排。毕竟,你也不那么急吧。现在不过是春天,而在秋季风暴前的数月穿越海峡可是十分危险的事。”他的双眼和杯子同时扬起,锐利的目光紧盯住我。

“不过,要是你愿意告诉我法国亲戚的名字,也许我可差人先捎个口信过去,让他们准备准备,如何?”

科拉姆在吓唬我,我没得选择,只能先喃喃说“好的,也许等会儿就给你”之类的虚应之词,然后急忙在歌唱表演开始前推说内急,得离开一下。这是科拉姆设下的游戏和圈套,我还不是他的对手。

我的托词也非全然虚构,我在堡内几个漆黑的厅里花了点时间胡乱走寻,才找到我要去的地方。完事后,我摸索着找到回去的路,手里还握着酒杯。我看到一条通向厅堂的明亮拱道,走进时才知道我走到了较矮的入口,正站在离科拉姆较远的对面厅尾。这情况对我正好,我默默走进长厅,沿着墙走向其中一张板凳,然后煞费苦心地融入人群。

我朝大厅前端望去,看到一个身形修长的男人。从他手上的小竖琴研判,他必定是吟游诗人格伦。科拉姆一招手,仆侍急忙给吟唱者取来凳子。格伦坐上凳子,开始为竖琴调音。他耳朵贴近竖琴,轻拨琴弦。科拉姆从瓶中又倒了一杯酒,手再一挥,差遣仆人把酒杯朝诗人那儿送去。

“他召来他的笛子,叫来他的酒杯,科尔老国王唤来他的三个提琴手……”我无礼地低声唱着这首老儿歌,引来莱里的斜眼。莱里坐在挂毯下方,挂毯的织纹图样是一个猎人带着六条拉长身子的斜眼狗,到处乱窜地追捕一只孤零零的野兔。

“你不觉得这狗有点过分吗?”我挥指着挂毯,在她身旁的凳子上蓦地坐下。

“噢!呃……是呀。”她小心翼翼地回答,身子还稍稍往旁边移开。我试着把莱里拉进我友善的对话里,不过多数时刻她只是简单地用“嗯、啊、噢”回应,而且只要我一跟她说话,她就会脸红心惊,所以没多久我就放弃了。我的注意力重新回到厅堂前头的景象。

格伦已经将竖琴调至满意,他从外套中拿出三把长短各异的木笛,搁在小桌上,方便等会儿取用。

我突然发现,莱里没和我一样享受对吟唱诗人和乐器的兴趣。她微微挺直身子,目光越过我的肩头,望向低矮的拱门,同时身子也缩躲在挂毯的阴影下,免得被人发觉。

顺着她的目光,我发现詹米·麦克塔维什红发的高大身影正朝厅里走来。

“啊,英勇的大英雄!你喜欢他呀?”我问身旁的女孩儿。

她发疯似的猛摇头,但脸颊上鲜明的红晕已道尽一切。

“这样啊,我们来看看可以做点什么,如何?”我真是心胸宽大又慷慨。我站了起来,兴高采烈地猛挥手,好吸引詹米注意。

这年轻人看到我招手,便笑着穿过人群走来。我不知道他俩之前在院庭里发生过什么事,不过我看詹米和这女孩打招呼的方式虽然亲切,但依然正经,他对我弯腰致意的方式反而更轻松随性。经过我们这段时日被迫生成的亲密感,詹米已经很难再把我当成陌生人了。

厅堂前头传来测试的琴音,表演即将开始。我们赶忙入座,詹米就在我和莱里之间坐下。

骨架细瘦、发色灰褐的格伦是个其貌不扬的男人,不过一旦开口唱起歌来,你就会忘却他的长相。众人听得如痴如醉,格伦成了唯一的焦点。他以一首简单的曲子开场。这是一首盖尔语歌谣,曲中强烈的词韵和旋律甚为契合,歌声伴着他轻触竖琴的弦音,拨捻琴弦引出的震动中似乎都带着曲中字词的尾音余韵,从一段旋律滑渡到下一段去。他的声音简单得令人迷惑,起初你以为这声音只不过是听来舒服却缺了点力道,但随后你会发现他的声音竟直直穿透全身,每个音节都清澈晶亮,犹如水晶。不论能否听懂歌词,这声音都会在脑中隆隆回响。

这首歌得到众人热烈诚挚的掌声,歌者随即再献唱一首。我想,这首唱的是威尔士语,这声音听在我耳里就像旋律悠扬的漱口声,但我周围的人似乎都能跟上,他们无疑听过这首曲子。

在歌者重新调音的短暂休息间隙,我低声向詹米打探格伦在理士城堡是不是已经有一段时日了,随即我回想起,说:“噢,可是你不会知道吧?我都忘了你自己到这里也没多久。”

“我以前来过理士。十六七岁时在这里待了一年,格伦那时就在这儿了。你应该看得出科拉姆很喜欢他的音乐,他给格伦的待遇很丰厚。这个威尔士人只要愿意在哪个地方待下,所有领主都会欢迎的。”

“我还记得你以前在这里的时候……”开口的是莱里,虽然她的脸依旧微微晕红,但她决定加入谈话。詹米微笑着转过头,让她也加入对话。

“你记得啊?那时候你才七八岁。我觉得自己那时很不起眼,更别提会有人记得。”詹米礼貌地转回头对我说:“听得懂威尔士语吗?”

“嗯。不过,我还是记得。”莱里接续说道,“那时候,你……我是说……你不记得我吗?”她的手紧张地扭着裙子咬起指甲来,我全看到了。

詹米的注意力似乎被厅堂那头正以盖尔语争论着的一群人吸引过去。

“啊?”他含糊地说,焦点突然又回到莱里身上。他微微笑着:“不,我想我不记得。十六岁的小毛头心里只顾自己,哪会去注意根本没看在眼里、脸上挂着鼻涕的小孩。”

我猜他这番话本意是要自嘲,而非嘲笑对方,但话一出口,效果却刚好相反。我心想,暂停一下,让莱里恢复平静也许比较好,于是我赶忙插嘴:“哎呀,威尔士语我一个字都听不懂,詹米,你知道他在说什么吗?”

“噢,知道。”詹米开始将格伦吟诵的字句转译为英语。这是一首古老的叙事曲,显然是一个年轻男子爱上了年轻女子(不然呢?)的故事。贫穷的他爱上了她,却自觉配不上她,于是离开家乡,到海上寻找发财机会。年轻男子遭遇船难,碰上威胁性命的海蛇、迷惑他的人鱼,历经数度冒险之后,终于寻得财宝重回故里,却发现年轻女子嫁给了他最好的朋友,如今已成人妻。这个朋友更穷,但显然更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