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部 老秩序农场(第2/27页)

“我叫奥伯龙·巴纳柏。我父亲……”但接着锁和门闩就咔啦咔啦、嘎吱嘎吱地打开,盖过了他的声音。乔治把手伸进黑暗中,将站在门坎上的人拉进了大厅。他迅速熟练地把门再次关上、锁好、闩好,然后举起灯笼端详他的表亲。

“这么说你就是那个小宝宝了。”他说,带着一种病态的快感,因为注意到这句话套在那个高大的青年身上有多不恰当。晃动的灯笼让他的表情显得千变万化,但那张脸本身其实变化不大,是张细瘦紧绷的脸。事实上他整个人都有点僵硬冷漠,精瘦结实得如同一支笔,穿着非常合身的黑色衣服。只是很生气吧,乔治心想。他笑了,拍拍他的手臂。“ 嘿,大伙儿如何?埃尔西、莱西和蒂莉怎么样……她们叫什么来着?你怎么跑来了?”

“父亲给你写了信。”奥伯龙说,仿佛不想浪费力气回答这些问题,倘若父亲信里都已经说过。

“哦,真的吗?噢,你也知道邮政系统是什么样子。你看,你看。来吧。我们不必站在大厅里。这里冷得要见鬼了。要来点咖啡、吃点什么吗?”

史墨基的儿子不耐烦地耸耸肩。“小心楼梯。”乔治说。他俩就这样打着灯笼穿过公寓、越过小廊桥,回到奥伯龙的父母初次见面时脚下踩的那块破旧地毯上。

乔治在途中捡了一把破旧的厨房椅,只有三条半椅脚。“你离家出走了吗?坐下吧。”他指了指一把破旧的高背椅。

“我父母知道我离家,如果你问的是这个的话。”奥伯龙说,口气有点傲慢,但这也是可以理解的,乔治心想。接着他就往椅子里一缩,因为乔治已经闷哼一声、表情疯狂地把那把坏掉的椅子举到了头顶上,然后扭曲着脸孔奋力将它砸在石造炉床上。椅子咔啦咔啦支离破碎。“他们同意吗?”乔治问,把椅子碎片扔进火炉里。

“当然,”奥伯龙跷起脚,拉拉裤子的膝盖,“他写了信,我告诉过你了。他要我来看看你。”

“哦,是啊。你走路来的吗?”

“不是。”语气有点轻蔑。

“而你到大城来是为了……”

“闯出一番事业。”

“啊哈。”乔治把一只茶壶挂在火炉上,然后从书柜上取下一瓶珍贵的违禁品咖啡,“有任何概念吗?”

“还没,还不算有。只是……”乔治一边发出嗯哼嗯哼的声音鼓励他说下去,一边准备咖啡壶、拿出不成套的杯盘组。“我原本想,我想写作,或当作家。”乔治扬起眉毛。奥伯龙躺在高背椅上,坐姿不正,仿佛这些自白是不由自主脱口而出的,而他很想忍住不说。“我考虑过进娱乐圈。”

“那你跑到东岸就错了。”

“什么?”

“娱乐业全部集中在阳光明媚的黄金西岸。”乔治说。奥伯龙的右脚牢牢勾在左小腿上,拒绝对此做响应。乔治在书柜和抽屉里东翻西找、摸索了很多个口袋,一边猜想这种古老的欲望是怎么传到艾基伍德的。很奇怪年轻人怎么都会满怀希望,爱上这种日暮西山的行业。当他年轻时,那些最后的诗人都在大谈绝尘隐居、萤火虫纷纷飞向它们满是露水的林间幽谷时,二十一岁的男孩都踏上了诗人之路……最后他终于找到了想找的东西:一把礼品店的剑形拆信刀,镶有搪瓷珐琅,是他多年前在一栋废弃公寓里捡到的,后来被他磨得锋利无比。“进娱乐圈需要强大的野心,”他说,“还有动力,而且失败者甚众。”他把水倒进咖啡壶里。

“你怎么知道?”奥伯龙迅速回嘴,仿佛这种大人的智慧他以前就听过很多次了。

“因为,”乔治说,“我本身就不具备这些特质,而正因如此,我没有在那个领域失败,故得证。咖啡滤好了。”那男孩笑都不笑。乔治把咖啡壶放在一只三脚盘上,上面印有用宾州荷兰俚语写成的笑话。接着他取出装在铁盒里的饼干,大部分都碎掉了。他也从毛衣口袋里取出那块咖啡色的大麻砖。“要尝尝看吗?”他说着对奥伯龙亮出那块方砖,觉得自己丝毫没有不情愿,“我想这是最顶级的黎巴嫩货。”

“我不嗑药。”

“噢,啊哈。”

乔治算得精准,用他佛罗伦萨风格的拆信刀切下一小角,用刀尖将它叉起,丢进杯子里。他坐在那儿用刀搅拌着咖啡,看着他的表亲,奥伯龙以一种单纯的专注吹着他的咖啡。啊,像这样苍老又满头灰发真好,已经学会了不要求太多、也不要求太少。“所以,”他说,把刀子从咖啡里取出,发现那块大麻已几乎溶解了,“说说你的历史吧。”

奥伯龙一声不吭。

“快嘛,说来听听。”乔治渴切地稀里哗啦喝着芬芳的饮料,“说说家乡的消息。”

他花了不少力气问问题,但随着夜晚过去,奥伯龙确实说了些话、吐露了一些轶事。这对乔治而言已经足够。喝完他的加料咖啡后,他听奥伯龙道出了他整个人生,包括有趣的细节、古怪的联系、痛苦,甚至还有魔法。他发现自己看见了这位表亲封闭的心灵,就像从中剖开一枚蜷曲又有隔间的鹦鹉螺。

乔治·毛斯听说的事

他一大早就离开了艾基伍德,天还没亮就已经醒来,跟他计划的一样;他和母亲有同样的能力,可以自己希望何时醒来就何时醒来。他点燃一盏灯,还要再等一两个小时史墨基才会到地下室去发动发电机。他横膈膜附近有种发颤的紧绷感,仿佛有东西想挣脱或逃跑。他知道有句话叫“肚子里蝴蝶乱飞”,但他这种人向来对这种成语没反应。他曾经紧张,就像他也曾起鸡皮疙瘩或恐慌,他也曾不止一次兴奋难耐,但他始终以为这些都是他一个人的独特经验,从来不知道它们其实常见到都有了名字。基于这份无知,他写了一些关于这些奇异感觉的诗,把它们用打字机打出来。一穿好这身整齐的黑西装,他就小心翼翼地把那几页诗装进他的绿色帆布背包,此外还有他的其他衣服、他的牙刷,还有什么?一把古老的吉列刮胡刀、四块肥皂、一本《北风哥哥的秘密》,还有准备交给律师的遗嘱资料。

他穿过沉睡中的房子,严肃地假想这是自己最后一次这么做了,往后他就会踏上未知的旅程。事实上那房子似乎惴惴难安,在半梦半醒间翻来覆去,在他走过时惊讶地睁开眼睛。长廊上有种似水的寒光,虚拟房间和厅堂在黑暗中显得很真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