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部 老秩序农场(第4/27页)

(她们三人倒是有一项共同点:都只有一道眉毛,从左眼外侧越过鼻梁一路连到右眼外侧。史墨基和艾丽斯的孩子里,只有奥伯龙没遗传到这种眉毛。)

奥伯龙对姊姊的记忆就是她们的神秘游戏:出生、结婚、爱情、死亡。他从很小就被她们当成“宝宝”,不断被她们在假想浴室和假想医院之间追来追去,是个活生生的洋娃娃。后来他就被迫扮“新郎”,接着等他终于大到愿意一动不动地躺在那儿时,他就扮演“往生者”,让她们伺候他。这不只是游戏而已:随着年纪愈来愈大,三姊妹似乎都发展出一种直觉,可以掌握日常生活里各种场面与行为的意义,理解周遭人生活里的开场与闭幕。似乎没有人告诉她们伯德家的小女儿即将在白田跟吉姆·杰伊结婚(当时她们分别是四岁、六岁、八岁),但新人宣誓时,她们却穿着牛仔裤、拿着一束束野花出现在教堂外,端庄地跪在教堂阶梯上。(在外面等新人现身的婚礼摄影师突发奇想地拍了一张这三个小宝贝的照片,后来这张照片还得了摄影奖。看起来仿佛刻意安排的。就某种角度而言,确实如此。)

她们三人很小就学会了女红,而随着年纪渐长,技巧也愈发精湛,还轮番学会了难度更高、更复杂的技巧:梭织、真丝刺绣、绒线刺绣。泰西先向克劳德姑婆和外婆学习,之后再把学到的传授给莉莉,莉莉再传授给露西。她们常坐在一起熟练地操针弄线(通常是在多角形的琴房里,因为那儿四季都有阳光),讨论她们认识的人即将经历的殒逝、婚约、离别和分娩(不论有没有宣布)。她们打结、剪线,她们无所不知,后来证明没有任何婚丧喜庆是她们不知道的,而且她们几乎都会出席。她们若没出席,那场仪式就会显得不完整,仿佛没受到核准似的。如今她们唯一的弟弟即将出发去跟他的命运和律师碰面,她们绝对要出现。

“喏。”泰西说着从脚踏车篮子里取出一个以冰蓝色包装纸包着的小包裹,“拿着,到大城后再打开。”她轻轻吻了他一下。

“拿着吧,”莉莉说着也给了他一个礼物,包装纸是薄荷绿色,“想到它时再打开。”

“拿去。”露西说。她的包装纸是白色。“想回家时就打开。”

他把包裹收在一起,尴尬地点点头,将它们装进行李袋。女孩们没再谈起包裹的事,只是跟他和史墨基一起在前廊上稍坐片刻。廊上满是无人打扫的落叶,堆积在藤椅下(史墨基觉得该把藤椅收进地下室了,这原本是奥伯龙的工作。他突然心头一寒,有种不祥的预感,或是失落感,但他认为应该只是因为这阴郁的十一月雾气)。年轻独立的奥伯龙原本以为自己有机会一声不响地逃离这栋房子,无人啰唆、无人理会,但他却拘谨地跟他们一起坐在那儿看着黎明到来。接着他拍拍膝盖、站起身,握了握父亲的手、亲吻了姊姊,答应会写信,最后终于踩着满地落叶朝南方走去,准备到十字路口去拦公交车。四个人站在前廊上看着他离去,但他没回头。

“噢。”史墨基说,想起自己跟奥伯龙差不多年纪时前往大城的旅途,“他会累积一些经历的。”

“是很多经历。”泰西说。

“会很好玩,”史墨基说,“八成会,可能会。我还记得…… ”

“好玩个一阵子吧。”莉莉说。

“没什么好玩的,”露西说,“但至少一开始会好玩啦。”

“爸,”泰西看到史墨基在发抖,“看在老天的分上,你不该穿着睡衣坐在外面。”

他站起来,把睡袍拉紧。今天下午恐怕得把前廊上的家具收起来了,免得夏日风味的椅子会荒唐地堆满白雪。

医生的朋友

乔治·毛斯转移焦点,从老石墙上的一个凹洞内看着奥伯龙越过老牧野,抄捷径前往田溪。躲在凹洞里的田鼠嚼着草梗,满心忧郁地看着这个人类朝它走来,数以百计的巨大树枝和枯叶都被他踩得嘎吱作响。啊,瞧他们的大脚多笨拙!那种穿了鞋子的脚,比遥远记忆里棕熊的脚还大还硬!但幸好他们只有两只脚而已,而且很少来到它家附近,因此相较于那只毁他家园的乳牛(田鼠眼中的巨兽),田鼠对人类的看法才稍微友善一点。奥伯龙愈走愈近,当他抵达距田鼠藏身处很近的地方时,田鼠吓了一跳。这名男子就是那个跟医生一起来过的男孩,都长这么大了。医生跟田鼠的高祖父是朋友,田鼠还是小小鼠时曾经见过那男孩,当时医生正在记录田鼠高祖父的回忆录,那男孩则手按脏兮兮的膝盖、专注地盯着田鼠的家。现在不仅世世代代的田鼠都知道那本回忆录,它甚至还名扬整个大世界!田鼠突然有种见到家人的感觉,因此抛下了天生的羞怯,从墙上的凹洞里探头出去,试图打招呼。“我高祖父以前认识医生。”它大喊。但那家伙继续前进。

医生可以跟动物对话,但他外孙似乎没办法。

布朗克斯牧羊人

当奥伯龙站在交叉路口处,地上金黄色落叶深及脚踝,史墨基拿着粉笔在黑板前恍了神,停在名词和述语之间,台下的学生不禁困惑他怎么突然不说话了。与此同时,黛莉·艾丽斯则躺在她那有图案的被单下(没错!乔治·毛斯惊叹自己心电感应能力的广度与深度),梦到她定居大城的儿子奥伯龙打电话来跟她报告近况。

“我在布朗克斯当了一阵子牧羊人,”那个脱离现实的神秘声音说道,“但到了十一月,我就把羊群卖了。”他描述时,她就仿佛看见了他口中的布朗克斯:一片苍翠的海岸丘陵,长着短草,小山间的空气清净多风,低处飘着潮湿的云朵。她仿佛身临其境,循着细细的脚印和黑色的粪便,沿着有车辙的道路来到牧野,耳畔尽是它们的哼哼声,不断闻到多雾的早晨里,它们那潮湿的羊毛味道。好鲜明!他描述时,她好像真的亲眼看见儿子拿着手杖站在岬角上眺望海洋,再望向风起云涌的西方,再越过河流望向南方海岛上的深色树林,猜想……

秋天来临时,他换下皮衣和绑腿、穿上整齐的黑西装,把牧人的曲柄杖换成拐杖,和狗儿斯帕克(一条很好的牧羊犬,奥伯龙原本可以把它跟羊群一起卖掉,但他舍不得)一起沿着哈勒姆河出发,直到抵达一个可以过河的地方(在第一三七街附近)。那个苍老无比的摆渡人有个皮肤黝黑的美丽曾孙女,还有一艘灰色平底渡船,不断发出咔啦咔啦、咿呀咿呀的声响。渡船沿着绳索顺流漂到对岸的停靠站,奥伯龙一路上都站在船头。他付了钱,狗儿斯帕克早他一步跳上岸,接着他就头也不回地踏入了黑森林。时值傍晚,太阳显得寒冷又凄凉(他不时瞥见它,是灰云后面一团黯淡的黄光),他几乎希望快点入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