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拾夜】 川赤子(第2/7页)

我们没有吵架,就只是变得冷漠。

其实放着不管也成。我们夫妇平时对话不算很多,相处也不见得一直很融洽,就算遇到这类状况,也还能相安无事地度过一整天,反正到了晚上吃个饭就去睡觉。但是,不知为何,这次我却突然觉得这个过于日常的光景令人作呕、令人厌烦,我再也待不下去了。

——简直像个孩子。

说不定我只是因为工作进展不顺利,才会拿这事当做借口趁机溜出门。应该是如此。我想我只是不想工作罢了。

有人说小说家非寻常神经所能胜任。可是我连正常人的神经也付之阙如,所以我本来就不是当小说家的料。我看我只是对工作感到厌烦,想借机转换心情而已。

但是……

我还是觉得似乎并非如此。我肯定忘记了某项重要的事。不,说不定不是忘记,而是我非得将那重要的事藏在内心深处、装作不存在才能过活。

因为我是个胆小卑鄙的人。

——啊,鸟要飞走了。

振翅、水声、飞沫。

——那只鸟的脚浸在水里吗?

不知为何,我想着这些无关紧要的事。

怯生生地走向前,靠近水边。

水气冰凉,很舒服。

脚边的泥泞比刚才更稠密湿润。

是的,我想要的就是这种水汽。

不是海,也不是河湖。不需要广袤感也不需要清凉感。我想要的水汽就像水果一样丰润多汁。且不是新鲜水果,而是——有点过于烂熟、释放出近乎腐臭的浓密芬芳的水果汁液。

——唉。

我把手指伸进水里。

多么冰凉啊……等等,不对——

——怎么回事?

感觉水似乎凝结了。把手缩回来。

手上什么也没有,水滴沿着手腕滑下,沾湿了袖口。

——那是什么?

刚才残留在手指上的触感是什么?

觉得手指似乎碰触到在水中飘荡的——某种不定形的物体。或许是某种漂流物。我看着河面,的确,那里——我伸手进去的地方,水流似乎与其他地方不大相同,形成小小的漩涡。可能那一处河底的地形或水草生态较特殊吧。

我再一次更慎重地把手指伸入水中。

——有东西。

水中似乎存在着某种异常之物。

温度有所不同。

像是某种较温暖的水流——

——不,并不是水。

触感就像寒天——类似青蛙蛋的东西——

我连忙把手缩回来。我最讨厌那类东西了,浑身冒起鸡皮疙瘩。

看着手指,并没有沾染任何东西,就只是沾湿了。我把湿掉的手指在衬衫、裤子上来回擦拭,就算什么也没沾上,我还是想要拂拭掉碰到异物的不快感。

我不安地擦着手,站起身来,接着又仔细端详脚边的那道漩涡。

但不靠近就看不到漩涡。

我又蹲下。

还是没看到漩涡,水流看起来与其他地方并无不同。把脸更凑近水边。仔细一看,发现水流到此处稍微有点停滞,但是透明度没有变化。这里并无特别混浊,也没有什么黏滞的异物,水就是水,一样徐徐流动,一点停滞的感觉也没有。

我再一次把手伸进去。

但是。

那东西——果然存在。

2

心情依旧烦闷不已。

无心书写,无聊地耍弄着钢笔,墨水在稿纸上滴得到处都是,仅仅如此,我就失去了干劲。我将钢笔抛到桌上,把桌上的稿纸揉成一团,反正才写不到三行。

连扔进垃圾桶也嫌麻烦。

我本来就不擅长写文章。我只是喜欢读,便想试试自己能不能写;写归写,从来也不认为我的蹩脚文章上得了台面。即便自认已成了小说家的现在,也还是一样拙劣。我绝非文章高明才得以当上小说家的。

我这家伙目前虽在表面上挂着鬻文为生的招牌。但我既无所欲抒发的情衷,亦缺乏将之化为文章的才华。若是想写之物还能勉强一写,除此之外一概不行。拙劣至极。不,连写成文章都办不到,遑论优劣。我厌恶这样的自己。

我花上好几个月才好不容易写出一篇不甚有趣的短篇小说,但照这个速度,在这个贫困年代将无以维持生计。可是笨拙的我又做不了其他工作,不得已,只好写一些小说以外的杂文。

只要不挑,工作到处都有。例如糟粕杂志 [79]上那些光怪陆离的报道,随时都缺作者。但这类的文章内容大体上都是跟我八竿子打不着的香艳报道与离奇杀人事件。

我这个平凡的小市民,怎么可能写出什么私通、殉情或杀人的报道呢?

虽说工作归工作,但写不出来就是写不出来,实在无可奈何。要是无须采访,就能写出接二连三红杏出墙的淫荡妇人之火辣告白或外国连续杀人魔甫犯案不久的心路历程,我也不必伤透脑筋了。

但是编辑却通常会说:“所以得靠你这个小说家的丰富想像力呀。”

的确,小说家有能力将虚伪的幻想描写得煞有介事。不消说,编辑期待的就是我的小说家资质。但是这种期待实在错得离谱。要是我有如此丰富的想像力,我老早就用来撰写趣味横生的小说;小说有趣的话,我也犯不着来接这种三流工作了。

像我这种蹩脚作家,即便只是想在文章中传达“苹果是红的”这类客观的事实都有困难。

我彻头彻尾缺乏写作才能。

我躺了下来。

榻榻米上有本杂志。

是我投稿的文学杂志。

扔在那里大概是因为刊载了我的最新作品。该志上一期刊登了我一篇短篇小说。

说是刊登,完全是承蒙好意才得以刊登,非对方主动请我执笔。原是折腾了半年之久好不容易写完的小说,不抱任何期待地拿去杂志社,恰好页数有缺,便好意让我刊登了。说白一点,就是凑页数的。

发售后没听到任何反应。

无人批评也无人赞扬。

光靠这篇短篇小说的稿费连一个月也撑不了。

因此——

我转头看了厨房。

妻子不在,大概出门买东西,不然就是在打扫庭院。我翻个身朝向另一边。

不想看到那本杂志。

那天以后,就没人提过养狗的事。妻子对此事一直保持沉默,我也不好意思主动提起,因此我实在无从得知妻子现在的心情如何。

——或许已经放弃了。

不,别说放弃,搞不好妻子早就忘了有这么一回事。想来妻子应该不是很执着于养狗,所以她保持缄默的理由多半也没什么大不了。仔细思考,恐怕当时觉得心有芥蒂的只有我自己吧。妻子的个性一向淡泊,之所以觉得她悲伤,说不定来自于我内心的愧疚感作祟。

不觉得养只狗儿也好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