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查尔[1]

莎拉坐在献祭之泉[2]的边缘附近。她想象中的献祭之泉还要再小一点,更像个许愿池,可它其实是个庞然大物,而且泉水一点也不清澈见底。它是淤泥一般的褐色;几簇芦苇正朝着同一侧生长;远处的树木将它们的根须——还是藤蔓?——循着石灰岩墙壁垂入水中。莎拉觉得,倘若这眼泉水更加悦目一点的话,做一个献祭的牺牲品也许还有点意义,但谁也不可能让她跳进这样一个泥泞浑浊的坑里。那些人十有八九是被推下去的,或者在头上打一拳,然后扔进去。旅游指南上说泉水很深,在她看来,它倒更像是一片沼泽。

在她身边,导游正聚拢起一群游客,他显然想要做完整件差事,把这些人塞回那辆刷着粉色和紫色条纹的旅游[3]巴士里,好让自己休息放松一下。这些是墨西哥游客,莎拉觉得很宽慰,原来除了加拿大人和美国人之外,其他人也戴大帽子和太阳镜,也是见了东西就拍照。莎拉倒是希望,要是他们非去不可的话,她和爱德华能把这些旅行安排在一年当中游人少一点的时候;可是,因为爱德华那个教书的工作,他们只有学校放假的时候才有时间。圣诞节最为拥挤不堪。不过,就算他从事的是其他职业,如果他们有孩子的话,情况也不会改观;但是他们并没有孩子。

导游把他照管的那些人沿着石子路往回赶,仿佛他们是一窝小鸡,他们听上去是很像。他自己流连在莎拉身旁,把烟抽完,一只脚踏在一块大石头上,像个西班牙征服者[4]。他是个身材矮小、皮肤黝黑的男人,有几颗金牙,笑起来闪闪发光。他此刻正在朝着莎拉微笑,侧着身,莎拉也悠然解颐,报以回应。她喜欢这些男人对着她面露喜色,甚至喜欢他们走在街上,在她背后发出那种淫猥的咂嘴声;只要他们别碰她。爱德华则假装没听见。兴许他们屡次三番这么做是因为她的一头金发:金发女郎在这里难得一见。确切地说,她并不觉得自己美艳动人,不久之前,她给自己选定的那个词语是“风韵”。看上去颇有风韵。绝对不会有人用这个字眼形容一个苗条的女人。

导游把烟蒂丢进献祭之泉,转身跟上大部队。莎拉立刻就把他忘了。她感觉有什么东西正沿着她的腿往上爬,可她去看的时候,却什么都没有。她把棉布连衣裙的整个下摆都掖到大腿下面,紧紧夹在两膝之间。这里是那种有可能会被跳蚤咬到的地方,地上沾满灰尘、供人就座的场所。公园,还有巴士终点站。不过她并不在乎,她双脚乏力,而且烈日炎炎。她宁可坐在背阴处给跳蚤咬,也不愿四处奔波努力看完所有景点,这是爱德华才想做的事。幸好,不像爱德华,她身上被跳蚤叮过的地方不会肿起来。

爱德华又回到那条小路上,在视线之外的灌木丛中,拿着他新买的莱兹牌[5]双筒望远镜左顾右盼。他不喜欢干坐着,那会让他焦躁不安。这几次旅行途中,莎拉很难自顾自地坐下来,就这么想想心事。她自己的双筒望远镜——爱德华从前的那一副,悬在她的颈间;有千斤重。她把它摘了下来,放进包里。

对鸟类的热衷是爱德华最早向她透露的事情之一。他怯生生地,如同捧出某件珍贵礼物似的给她看他从九岁起便开始保存的横线笔记本,写着笨拙的、孩子气的印刷字体——知更鸟,蓝松鸦,翠鸟——还有记在每个名字旁边的日期和年份。那时,她装出深有感触、兴致盎然的样子,而她也确实是被打动了。她自己并没有这样的冲动;而爱德华毫无保留地一头扎进各种事物,仿佛那是一片片汪洋大海一般。有一阵是集邮;后来他学起了长笛,练习的噪音几乎把她逼疯。眼下则是前哥伦布时代[6]的遗迹,他下定决心,要爬上他能找到的每一处古老石堆。能够全身心投入,她猜想别人会这么说。起初,爱德华的痴迷令她神魂颠倒,因为她不能理解这种情感,而现在它却只让她身心俱疲。反正,他在自己真正开始技艺娴熟,或是真正精通了解的时候,迟早会把它们统统放弃;除了观鸟。这个爱好始终如一。她觉得自己也曾经是他着迷过的对象之一。

如果他不是每件事情都坚持把她硬拉进来,情况还不至于这么糟。或者,更准确地说,他以前坚持过;他不再坚持了。而且她也鼓励了他,让他以为她同样热衷,或者至少是纵容他的兴趣爱好。随着年龄的增长,她的迁就越来越少。那些挥霍掉的精力让她气恼不已,因为那是一种浪费,他从来没有一件事情持之以恒过,而且他对鸟类的知识那么渊博又有什么用?倘若他们手头宽裕,那就大不相同了,可他们总是入不敷出。要是他能把他的那些精力全都用来做点有实效的事情就好了,比如说,用到工作上。他是可以做校长的,如果他愿意的话,她一直这么告诉他。但他毫无兴趣,他乐于这样得过且过,年复一年做着同样的事情。他的六年级学生们爱戴他,尤其是男生。也许是因为察觉到他和他们非常相似。

他们相识之后不久,他就开始邀请她——他是这么说的——去观鸟,她当然也去了。拒绝的话就太遗憾了。那个时候,她没有抱怨过,没有抱怨过她酸痛的双脚,或是冒雨站在湿淋淋的矮树丛里,努力追踪某只辨不清种类的麻雀,而爱德华则翻着他的《彼得森田野指南》[7],仿佛那指南便是《圣经》,或者说那鸟儿就是圣杯。她甚至变得颇为在行。爱德华近视,她能比他更快发现飞鸟的行踪,他用惯有的宽宏大量承认了这一点,她则已经养成了习惯,每当她想把他支开一会儿时,就用这个办法。比如刚才。

“那里有动静。”她指向泉水的另一边,对岸那丛盘根错节的青枝绿叶。

“哪里?”爱德华迫不及待地眯起眼睛,举起他的望远镜。他自己看上去就有点像鸟,她自忖,长着颀长的鼻子和高跷似的腿。

“那边那个,停在那个东西里面,底下有草丛的那个。有点像是豆树。身上有橘黄色。”

爱德华调整焦距。“拟黄鹂[8]?”

“从我这里看不出来。啊,它刚刚飞走了。”她朝他们头顶上指去,爱德华徒劳地扫视着苍穹。

“我觉得它停到后面去了,在我们背后。”

这句话就足够把他打发走了。不过,她这么做的时候,一定得有几次是真的,才好让他一直相信下去。

爱德华坐在一截树根上,点了一支烟。刚才,他顺着遇到的第一条岔路走了过去;路上有一股尿味,而且,他从远处那些正在腐烂的纸巾上就能看出来,人们没法走回售票亭后面那个洗手间的时候,这里就是他们的选择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