训练(第2/7页)

他们走到小径的拐角,然后向左转。透过礼堂兼体育馆那几扇敞开的窗户,传来录制好的音乐和一个女人的说话声:“不对,回到你的位置上,然后再试一次。你能做到的,苏茜。”现在他们已经到了男孩活动区的尽头。女孩的区域在中间那块空地的另一头,那里正在进行一场棒球比赛,和他来的那天一样。那天营地的面包车在环形车道上停下。从正面望过去,主楼都能当作某位富豪的宅邸,实际上它曾经就是。宽阔的走廊上,每隔一段距离就摆着一尊雕塑,初看上去就像外婆坐着摇椅。主管迎接了他们,然后授权让伯特带他们这些新入职的辅导员去熟悉一下环境。那场棒球赛就在转角的地方进行,那时候罗布自忖,嗯,不会太糟的,因为远远的,在那片绿野之上,在那抹似乎自彼时起便灿烂至今的骄阳的照耀下,球赛看起来几乎毫无异样。

不寻常的是那股静谧。这个年纪的男孩子应该都是吵吵嚷嚷的,那是球赛的一部分;而这里的比赛却在沉默的专注之中展开。这些大多都是能够走路的孩子,要用支架或是拐杖帮忙;有些甚至还能跑起来。但其中有几个球员是两人一组,一个男孩坐在轮椅上面,被另一个推着在各垒之间穿梭。罗布知道——因为他参加过——这些比赛打得彬彬有礼、体贴周到,怪诞得让他害怕。比赛的时候,这些孩子的行为举止就像成年人常常叮嘱的那样规矩。此刻唯一聒噪的一个便是伯特,他是裁判,正挥舞双臂,大喊大叫地激励着戴夫·施耐德,那个腰部以下因为小儿麻痹症瘫痪了的孩子,把球径直打过了二垒。两个拄着拐杖的外野手一瘸一拐地追着球,而戴夫则转着轮椅向一垒疾驰。

罗布明白自己应该主动多做些体育运动和监督照看的工作,可他希望把这些时间用来和乔丹共处。再说了,他讨厌打棒球。那是他们家的家庭运动项目,他理所当然应该要擅长的一项,就像他应该要当个医生一样。坚持要搞棒球比赛的人是他的父亲,或多或少浮现在他脑海中的也许是优秀的肯尼迪一家,就像最近《生活》杂志上登的那样,在玩触身式橄榄球。约瑟夫·肯尼迪和他那三个优秀的儿子[2]。他的父亲穿一件上面印着“冠军”字样的T恤,他母亲送给他的。他的两个哥哥都是出色的棒球手,米勒家的儿子们也是。米勒大夫也是一名外科医生,和他父亲一样;他们家住在隔壁。他父亲做心脏手术,米勒医生做开颅手术,而且米勒家的两个儿子也都会做医生。

他们在沙滩上打球,于是,对罗布来说,随棒球而生的绝望和挫败感,也同蓝天、艳阳,以及拍碎在沙滩上的海浪相伴。这些事物,对别人意味着无忧无虑的假日,于他却是无法忍受的束缚。拒绝参加根本是不可想象的。假如他打得好一些,他就可以说自己不太想打,但是,像现在这种情况,那些对他“扫兴”和“输不起”的呵斥却再确切不过。倒也没人计较他球技如此拙劣,几乎打不到球,或许是因为他视力不好,阳光从眼镜的边框上反射进他的眼里,他没法看见那颗棒球,如杀手掷出的炸弹一般从炙热的苍穹中朝他俯冲而下,在他伸手抵挡时震麻他的十指,击中他的脑袋或是脖子,又或者,让他更加羞愤难当的,是那颗球对他完全视若无睹,以至于他还得跟着它跑,追着它跑过沙滩,或是跳进湖里。他的家人把他当个笑话看待,甚至是——尤其是——他的母亲。“今天你又伤着哪里啦?”她会问他,一边在船坞顶层的露台上分发赛后的点心,男孩子们吃三明治加可乐,男人们喝啤酒。在城里的时候,他的父亲喝苏格兰威士忌,但在小木屋里——用他的话说是“夏季别墅”里的时候,他就喝啤酒。其他人会讲些好笑的事情,谈论罗布那些愚蠢的失误、他输掉的与邪恶白色小球的决斗,而他会咧嘴笑笑。这笑容是必须的,好显示他有体育精神,并不介意。“你一定要能够承受它。”他的父亲喜欢这么说,却没指明它到底是什么。他还会说,几乎每场棒球赛结束之后都会说,竞技体育对你有好处,因为它们教会你如何应对失败。罗布清楚父亲只是在努力让他觉得好受一些;尽管如此,他还是很想回答自己在这方面已经练得够多了,他倒是很愿意学一学怎么应对成功。

可是他说这些话一定要慎重。“他是个敏感的孩子。”母亲习惯这样告诉她的朋友,语气里半是自豪,半是懊丧。她最喜欢那张他穿着唱诗班白袍的照片,在他变声前一年拍的。通常他的大哥被认为是那个英俊的,二哥是那个聪明的,罗布则是那个敏感的。因此,他明白,他必须尽力表现得越迟钝越好。近来他的做法已经开始奏效,母亲现在总是抱怨他再也不和自己谈心了。即使是她对他殷殷关切的时候,他都会感觉难受。

她相信其他两个孩子能够自食其力,但她对他没有信心,而私下里他也赞同她的判断。他知道他永远也当不成医生,尽管他觉得自己很想当。他也想做个棒球高手,可他不是,而对于自己在医学院的将来,他所能预见到的只有灾难。他要怎么承认,即使是父亲医学书籍上的插图——那些抽象如石膏模型的体内构造——都让他恶心反胃,就在今年去诊所献血的时候,他是真的晕了过去——虽然没人知道,因为他本来也就躺着,第一次见到自己的鲜血,像条温热的紫色蠕虫,沿着横穿过他裸露手臂的透明管子缓缓爬行?他的父亲觉得,让儿子们进到医院的观察室里看自己做心脏直视手术会是一大奖励,而罗布既无法拒绝这项提议,又没胆量坦白说自己想吐。(红色的橡皮,只不过是红色的橡皮,他会一遍又一遍对自己重复,趁哥哥们不注意的时候,他就闭上眼睛。)从这些煎熬中脱身后,他的膝盖软成一摊烂泥,手掌被咬得凹凸不平的指甲划出累累伤痕。他做不到,他永远都做不到。

詹姆斯,英俊的那个,已经在实习了,一家人在周日的晚餐桌上都在拿漂亮的护士开他的玩笑。阿德里安则一人揽下了三年级所有科目的最高分。他们两个都那么轻而易举地就融入了为他们事先安排好的定义。那么他该成为一个什么人呢,他们在分配角色的时候,又剩了些什么给他呢?童话故事里笨手笨脚的小儿子,既没有公主也缺乏运气。但却友善慷慨,对森林里的老婆婆和矮人们都很好。他鄙视自己的慷慨大方,他觉得那多半都是懦弱。

罗布秋天的时候就该去医学院读预科了,而他也会乖乖照做。可他迟早会被迫退学的,然后会怎么样呢?他看见自己待在一节货车车厢顶上,像个三十年代的流浪汉似的,身无分文,逃离家庭的失望,去往某种湮没无闻的人生,对此他是如此陌生,甚至无法想象那会是什么样。然而他对自身厄运的所知,却没人可以倾诉。一年前,父亲把他拉到一边,说了一通鼓舞勉励的话,罗布很肯定他对另外两个儿子都已经说过了。行医不只是一份工作,他告诉罗布。那是一项使命,一份天职。一个人所能做到最崇高的事情之一,便是将自己的生命无私地投入到对他人生命的挽救之中。父亲的眼中闪出虔诚的光彩:罗布够资格吗?(快艇,罗布想,毗邻海湾的夏季别墅,两辆私家车,森林山的房子[3]。)“你的爷爷就是医生,”父亲说,似乎有这句话就足够了。爷爷是个医生没错,但他是个乡村医生,驾着马拉雪橇,顶着暴风雪,赶去接生孩子。他们以前常常听说这些英雄事迹。“他不太擅长收钱,”罗布的父亲边说边摇头,混杂着一丝仰慕和些许宽容的神气。他自己倒很擅长于此。“大萧条的时候我们就靠吃鸡度日;农民送鸡给我们,用来代替诊费。那时候我只有一双鞋子。”罗布想起了那排横贯父亲三门大衣橱的鞋架,锃亮的鞋履一双双排列其上,如同证书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