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化

我都融化了。我把自己的感受如实说出来,这种时候我的眼睛和声音应该真的都融化了,所以我说的“都融化了”,会真的融化般地、舒服而恳切地传到信二的耳朵里。

我也是啊,信二说。这和他说出的众多言语一样,在出口的瞬间变得极其真诚。极其真诚、极其善良的声音。我也是啊,信二平时很认真的声音暂时带上了温存,在我耳畔犹如夏日的蛋奶冻般甜蜜地碎开了。

所有的一切都是这样,融化了的恋情,融化了的日子,融化了的人生,我曾以为一切都会顺风顺水。

到底是什么时候变成这样的呢?我照着镜子涂上口红,戴上白蝶贝做的耳环。我并非说现在感觉不到融化,就在刚才,我还在床上用胳膊缠着信二的脖子问:“今天也去上班?”

问的时候,我的心情几乎是孤注一掷,已到极限。当然,信二不知道这些。他仍和以往一样在我的额头轻轻一吻,回答说:“很遗憾啊。”他柔弱地笑着,温柔地解开我绕在他脖子上的手臂。我条件反射地用双腿捆住他,但最后的抵抗也很无力,他很好笑似的乐着,只说:“好了好了。”

我裹在被单里,凝望着收拾出门的信二。一想到再过一个小时信二就要走了,眼泪都快掉下来了。虽然每天都如此,但真的很难过。

假如爱情有温度的话,我的爱情日复一日温度愈来愈高,现在已是二百度或者三百度,同炸东西时用的油一样,变成了金黄色,在女巫的大锅里沸腾。

信二那边明明什么都没改变。我一边这样想着一边把《欧洲百年史》的上卷装进包里,巧克力色的封面非常漂亮,但我没读,不知道内容如何。

我是个怎样的女人,解释起来很简单。小学时是班级图书管理人,留着短发;初中时因为肺炎住了五天院;高中时第一次去了演唱会,那是KISS乐队的首次赴日演唱会,我崇拜鼓手彼得,却彻底被周围女孩子的凄惨叫声打败;十九岁在海边顺利告别了处女之身——总之那个时候流行在大海边,不管是谁,这种事绝对要在海边进行;大学毕业后进了现在的公司,做女性杂志。

我没有朋友。认识的人很多,但只有喜欢的熟人和不喜欢的熟人(但喜欢的熟人之一律子坚持说,这就叫朋友),至少在自己的认知范围内,我三十一年的人生里一次都没有过朋友这东西。

二十五岁时第一次经历堕胎(男人在枕边哭得让我震惊)。去年与信二相遇,尽管距公司很远,我还是考虑到信二的工作地点,在国分寺租了公寓(冰箱里从不缺矿泉水。阳台上的盆栽是信二养的,不是我的爱好)。我今早八点起床,然后穿着Maxmara的羊毛大衣,加上Stephane Kelian的鞋,抱着褐色大手提包,正在十一月的寒空下要去上班。

我喜欢冬日的早晨。吸一口空气,肺部干净地紧缩起来。我迈着适中的步伐,节奏均匀地跨步前行。

到底是什么时候变成这样的呢?

从中央线的车窗能看到寒冷的街景和零零散散的人。稍稍过了上班高峰,电车没那么拥挤。阴天的早晨,电车的晃动让我莫名地安心。手表指向十点,这是一块有茶色皮带、低调简洁的表。我一天要看好几次,为了思考现在信二在做什么。

我和信二在初夏相遇,盛夏时开始一起生活。对那之前的我们来说,至少对那之前我们舒适安宁的生活来说,这是个重大的非常事件,却又很自然。我相信自己是用信二的肋骨做的,信二也认同。就像读一本写得很好的推理小说,感觉前后丝丝入扣。

之前我也有过几段恋爱。但怎么说呢,我不是那种痴迷恋爱的人,也并不认为职业至上,只是觉得比起恋爱来,工作更有趣。

信二是小学教师,现在是四年级的班主任(四年三班,学生三十六人),也是棒球队的顾问。标准身材,个子高挑,戴眼镜,一笑起来表情总有些柔弱,但也性感得让人心波荡漾。我有时会不顾旁人的目光抱住信二,紧紧抱住。我一直以为自己更倾向于保守,但信二是(我遇到的人里面唯一)让我变得狂热的男人。

我们是通过工作相识的。我去信二的学校就艾滋病及相关性教育进行采访,那是第一次见面(虽说是女性杂志,但也不能光膜拜巴黎女人的时尚)。我们请信二的班级上了示范课,但信二只是班主任,课程实际是由利落的保健课老师完成的。不知是否这个原因,我当时对信二的印象不好不坏,觉得这人似乎没什么劲,仅此而已。所以大概一周后,在公司接到电话时我很惊讶。“吃个饭吧。”当时信二在电话里说,“你喜欢吃什么?还是优雅一些的吧,比如特色菜,不知道行不行……”

到了公司,宫本打来电话。宫本在我公司附近的健身会所上班,我一去他就帮我安排器械练习(有时腿抽筋了也会帮我按摩)。一段时间没露面,他一定是催我快去。他一定会声音爽朗地说,有氧健身车又要回到第五级了哦。

我没理睬电话。在走廊的自动售货机上买了咖啡,回到座位把头发扎成一束马尾。差两分十一点,这个时间信二没课,也许在办公室。我双手捧着咖啡纸杯,目光望向窗外。信二也在同样的天空下,一想到这个,我内心汹涌澎湃。

结果我们那天没去吃什么特色菜,吃的荞麦面和天妇罗,饭后吃了葛粉糕喝了茶,信二自始至终都很少说话,我也不是在这种场合体谅人多说些话的人,我们俩只是有一句没一句地聊着。这种时候很少有人感觉拘谨,然而我和信二都十分拘谨,又因十分拘谨而十二分僵硬。

“总觉得气氛没活跃起来。”出了店,信二很发愁似的说,但又不像是道歉。

五月的夜晚,天空明澈温暖,身后关上的大门前放着个巨大的坛子,踏脚石一直延绵到路上。

回过神来,我已经抱住了信二。

半透明的萝卜上带着浓浓的大酱,用筷子一戳,裂口处冒出热气。在这家只有吧台的小店里,我和桥本假借商洽事情正在喝酒。桥本是自由摄影师,身材高大,眼睛里透着稚气。

“这个,谢谢了。”

我把《欧洲百年史》的上卷放到原木色的吧台上。

“很有意思呀,这就是历史或文化的广博或本质。”

“对对。”桥本的眼睛里闪烁着光芒。

“本质。就是这个,还有时间。欧洲到底还是时间的力量创造出来的。读一读这种东西会觉得还是欧洲厉害。”

“我觉得美代你能理解。”说着,桥本把上卷收进挂在椅背上的布包里,又取出下卷。下卷的封皮是石榴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