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部 10

这星期天气渐渐转暖,到后来我甚至对这炎热心生厌烦。全伦敦的人都伸长了脖子指望突然变天。星期四晚上,天气终于变得凉快,引得人们纷纷走上街头去透气。

我也是其中之一。整整两天,我被热浪包围,恍恍惚惚,都没怎么出过门,要么和米尔恩太太还有格蕾西一道躲在阴凉的会客室里,一杯接一杯地痛饮柠檬水,要么索性拉上帘子,窗户大开,一丝不挂地躺在自己床上打盹。就在这个美好的夜晚,西区的街道人头攒动,熙熙攘攘,略带寒意却也散发着自由的气息,如磁石般深深吸引着我。我的钱包也快见底了,心里还惦念着第二天与弗洛伦丝的晚餐,我就琢磨着一定得把自己收拾得光鲜体面才行。我洗了个澡,打上发油把头发梳得平整锃亮。我穿上了那套禁卫军制服,我最喜爱的装束,鲜红色的短外套配有黄铜纽扣和滚边,再加上一顶干练小巧的军帽。

其实我不怎么穿这套行头。尽管军人的肩章和腰带扣于我无关紧要,我依然有点担心哪天某个正牌军人认出了它们,命我速速归编。说不定还有其他的紧急状况,我是说万一呢,比如我正巧在白金汉宫附近转悠的时候女王遇袭了,为解燃眉之急我就会被征召去完成个不可能的任务。然而这套制服又能给我带来好运。在伯灵顿拱廊街,它给我招来了那位大胆的绅士,他的一吻改变了我的命运;和米尔恩太太的初次会面,它还为我赢得了好感。我想今晚要是能靠它赚进一枚金镑,那就心满意足了。

那晚的城市似乎有种奇妙的特质,与我身上的打扮格外相称。凉爽的空气异常清新,我看见了朱红的唇色,蓝色的人身悬挂广告牌,还有紫色、绿色和黄色,是卖花姑娘推车里的花朵,缤纷的色彩将忧郁一扫而空。这座城市就像一张巨毯,经过一只大手的拍打而焕然一新。哪怕身在格林街的小房间里,我都能受到这股情绪感染。人们和我一样,穿上了他们最好看的衣服。身着艳丽长裙的姑娘们不是身姿袅袅,款款漫步于街道,就是坐在台阶或长凳上紧紧依偎着她们那头戴圆顶礼帽的俊俏情郎。小伙们站在酒吧门口开怀畅饮,他们抹了发油的头顶在煤气灯下如丝绸般闪亮。圆月就像一盏散发出粉色光晕的中国灯笼,低悬在苏荷区的上空,有几颗星星在一旁邪恶地眨着眼。

我穿着鲜红的制服一路闲逛,到了十一点钟,街上的行人变得稀稀拉拉,这次真是一点运气都没沾到。有两三位男士似乎对我的打扮很有兴趣,还有个面相凶狠的男人尾随了我一个来回,从皮卡迪利跟到了七日晷区。不过那几位男士还是被其他男妓勾走了,而那个面相凶狠的男人又不是我喜欢的类型,于是我溜进一个有两个出口的卫生间把他给甩了。

在这之后我又差点邂逅了一个人。正当我在圣詹姆斯广场的一根路灯柱下转悠时,一辆马车缓缓驶过,停了下来。又过了会儿,它和我一样徘徊不前。没有人从车上下来,也没有人进到车里。车夫高耸的领子挡着脸,目光不曾离开过眼前的马。然而漆黑车窗后的帘子还是微微动了几下,这下我就知道,有道来自车厢的目光正在小心翼翼地注视着我。

我向前迈了几步,点了根烟。因为一些显而易见的原因,我不做马车里的生意。我从莱斯特广场的朋友那里听说,坐马车的绅士可不好伺候,他们出手大方,可也相应地索取巨大的回报:要干屁股,要上床,有时候还要在酒店过夜。不过只是炫耀一番也没什么坏处:乘车的那位绅士兴许下次走路的时候还能惦记起我来。我沿着广场的边缘来回晃悠了十来分钟,手时不时往胯部伸去。为了衬托我当晚穿的这套光彩照人的行头,我没用平时用的手帕或者手套,而是卷了一条丝质领巾塞在衬裤里。它滑溜溜的,一直蹭着我的大腿向下滑。我心想,不管怎样,这种姿势总不会让那位在远处兴致勃勃观看的绅士感到不快。

然而那名沉默的车夫却突然加快速度,载着他羞怯的主人驶走了。

很显然,在这之后我遭遇的几名仰慕者都和上一位一样小心谨慎。尽管已经感觉到有几双饶有兴趣的眼睛在我身上游移,我却没搭理他们,转而去寻找自己明确的目标。现在夜已深沉,气温也几近寒冷,是时候慢慢晃荡回家了。我失望极了,并非因为自己今晚的表现,而是对这个夜晚本身感到失望:夜幕带着希望降临,却以失败收尾。我也就挣了三两个便士,大概还要向米尔恩太太借点现钱,之后的几个礼拜里,我得更实际一些,在街上多花点时间,对顾客少挑挑拣拣,直到运气好转。这个想法并没有让我振作,男妓这个行当,起初看上去就和度个假一样轻松,现在却似乎有点令人厌烦了。

想着这些,我开始走回格林街,绕开先前出于好玩而逛过的繁华街道,另选了几条僻静的小路:老康普顿街、亚瑟街,然后是罗素街,我经过安静昏暗的大英博物馆建筑群,最后来到了通向育婴堂的吉尔福德街,沿着它走到了格雷律师学院路。

即使是在这些僻静的街道上,交通似乎也异常拥挤。奇怪的是,虽然眼前只有零星的几辆货车、马车经过,但低沉的车轮转响和马蹄声未曾间断,一直伴随着我缓慢的步伐。直到走近一间昏暗寂静的马厩门口,我才意识到原因——我停下来系起鞋带,弯下腰的同时漫不经心地朝后望了一眼。黑暗中,一辆马车缓缓向我驶来。听了它那独特的、精心保养过的轮响,我知道这辆私人马车就是自苏荷区开始一路尾随的那辆。我还认出了那名沉默的驼背车夫。靠在圣詹姆斯广场一旁等候我的也是这辆马车。它那位羞涩的主人,先后领略了我在路灯下的搔首弄姿,看到了我在人行道上闲逛时手指伸进胯下,显然还想再欣赏另一番风景。

我系完鞋带起身,依然小心翼翼地待在原地。漆黑的车厢始终藏在厚重的帘子后面,马车放缓速度从我身边驶过,向前走了一点,终于停下来。我心中犹疑不定,开始朝它走去。

车夫还是和先前一样一动不动、一言不发,我只能瞧见他肩部的轮廓和隆起的帽子;实际上,我走近车尾就彻底看不见他了。马车在暗处显得漆黑一片,但被昏暗路灯照到的部分,在跃动火光的舔舐下,散发着一种猩红色的光泽,还时不时泛着几点金黄。我猜想,坐在里面的绅士一定相当有钱。

好吧,他大概要失望了,白白跟了我那么久。我加快脚步,埋下头想快速绕过马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