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战后时代的霸权合作(第2/15页)

虽然卢斯曾预见会出现一个美国的世纪,但这个以开放性和非歧视性为共同前提的霸权合作时期仅仅维持了大约20年。这个时期从杜鲁门主义和马歇尔计划出台的1947年开始,而在利息平等税(Interest Equalization Tax)出台的1963年就已走到了尽头,后者是美国试图保护美元免受其竭力创建的开放世界经济的冲击而做的第一次努力。在石油和贸易问题上,也出现了新的选择性保护主义措施的初步迹象。1959年美国开始实施强制性石油进口配额,而在1961年,美国又推动了《短期纺织品协议》的签订,从而最终导致一系列关于纺织品的限制性协议。当然,在像关税削减这样的问题上,60年代也存在进一步的自由化迹象。但到了1971年,也就是美国不再将美元与黄金挂钩时,很明显,一些本质性的东西已经发生了变化。至于要确定发生变化的准确时间,难免有武断之嫌。在这一章中,我们将着重考察1947年以后的20年,特别是50年代的情况,以发现霸权状态下的合作是如何进行的。不管是在1963年到1971年之间具体选择哪一个时间,不容置疑的是,美国霸权的一个最重要特征就是它的短暂性。

二战结束时,按照第三章所讨论的构建霸权的每一个关键因素,即从制造业的生产力,从对资本、市场和原材料的控制而言,美国毫无疑问已在世界政治经济体系中处于领先的地位。美国充分利用这些资源,去获得如赫希曼(Hirschman, 1945/1980)所指的“影响力”,来为其他国家提供有价值的物品。美国的影响建立在三种主要的利益机制上,而它的盟国正是通过这些以美国为中心的机制来获得收益,并服从美国的领导。

1.设计一个稳定的国际货币体系以促进国际贸易和金融的自由流通。这意味着美国必须以一种负责的态度来管理国际货币体系,提供充足而非过度的国际资本流动。

2.提供各种商品的开放市场。美国积极地采取措施削减关税,并且在消除歧视性限制条件上走在前列,尽管它也容忍欧洲国家采取地区性歧视措施,并容许欧洲在美元短缺时期保持暂时的各种壁垒。

3.保持石油价格的稳定。美国及其石油公司从中东为欧洲和日本提供石油,并且在出现危机情况时用自身的石油来保证供应,如1956年到1957年所发生的情况那样。

传统上,一般将贸易与货币联系在一起,作为世界政治经济中的两个关键问题。美国的政策制定者相信,他们需要建立一个国际贸易与金融的连贯一致的模式。他们特别认为,基于非歧视原则,建立一种令人满意的国际政治经济的努力,依赖于在国际金融中以稳定的汇率保持货币的可兑换性这样的条件(Gardner, 1983)。贸易和金融一向被认为是以美国为中心的世界体系的基石,美国在这些领域竭力寻求建立以正式条约和制度框架为特征的国际机制。至于在石油领域确立必要的机制,依我的猜想,是因为直到1973年,美国才开始将稳定的、便宜的能源的获得视为国计民生的大事。

将贸易、金融乃至石油问题集结成一种三角关系,这是并不常见的。但石油多年来一直是国际贸易中最重要的原料,而且它对于二战后西欧和日本的经济恢复和增长特别重要。美国所寻求的开放、非歧视性的货币和贸易体系,依赖于其他资本主义国家的发展和繁荣,而这些国家的发展和繁荣,必然也依赖于能比较容易地以合理的价格从中东进口石油。从物质含义上讲,石油处于美国霸权再分配体系的中心位置。在沙特阿拉伯,以及在海湾地区的其他国家(程度上较小),主要的美国石油公司都从美国与石油生产国之间的特殊关系,以及在美国政府的保护和支持下获得利益。大部分的中东石油并不是流向美国,而是以低于替代品的机会成本价格运往欧洲和日本,这些价格甚至低于美国国内的保护价格。虽然美国没有建立一个正式的国际石油机制,但石油在世界政治经济中具有极端重要的地位。

二战期间以及战后,美国不但努力在金融和贸易领域,而且在石油领域也寻求建立正式的国际机制。三个最初的努力都失败了,至少从短期来看是这样。美国面对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初期的软弱以及1946年《英国贷款法案》(British Loan)失败的现实,开始实施马歇尔计划,支持欧洲支付联盟(European Payments Union)的建立,并最终以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为中心重建了国际货币机制。美国通过支持建立关税及贸易总协定来补偿国际贸易组织(ITO)的失败。但是,在石油领域,参议院最初想建立一个多边条约的努力并未成功,反而增加了美国政府对国际石油公司以及它们所控制的国际机制的依赖。正如我们将看到的,国内政治的因素在导致出现此种结果上起了关键的作用。

既然在石油领域并没有建立起有广泛成员加入的国际机制,这个问题对第二部分所提出的理论就构成了挑战。我们在第二部分曾指出,一个霸权国应在政府间的基础上建立国际机制,以便于控制其他国家的行为。但是石油问题上的事例对该说法来说却构成了一个明显例外。美国领导人努力寻求建立那样的机制,但仅仅由于国内石油工业而受到阻碍,这个事实表明,美国政府——至少是其行政机构——的确具有我们理论所预测的那样的动机,但是,因为国内政治因素的介入,使这一问题产生了不同的后果。

本章对历史的讨论是从金融和贸易问题开始的。然后我们将详细考察国际政治经济中与石油有关的5个案例,其中4个包含政治因素在国际上的作用:美国在1943年到1948年之间对阿拉伯石油控制权的争夺,这包括美英在1943年到1945年间达成的石油协定;1949年到1950年的英镑—美元石油问题;1951年到1954年间英美对伊朗的干涉,包括此后伊朗合股公司的形成;以及1956年英法对埃及的入侵失败以后由美国实施的石油紧急提价计划。将这些案例综合起来考虑,就可以发现美国对国际石油的统治既非由于偶然因素,也非漫不经心的结果,而是政府和商界战略计划的精心产物,当然政府在这里经常发挥着领导作用。此外,对石油的控制是美国处理与欧洲关系时的主要政治资源,正如苏伊士运河危机的结果所显示的那样。

美国在石油政治中的霸权依赖于多种权力根源,包括与沙特王国的密切关系,介入中东国家国内政治的能力,对伊朗、沙特阿拉伯以及其他石油生产国的军事和技术援助,在地中海地区占据绝对优势的美国军事力量,以及在国内能保持连续生产多余石油的能力。不过,个中仍有摆脱不掉的阴影,即美国国内石油工业界的政治影响问题,其中某些石油公司反对《英美石油协定》,这正是苏伊士运河危机期间美国发挥霸权作用的主要阻碍力量。要感受石油工业界的影响所产生的最令人沮丧的效果,就是1959年通过并一直保持到1973年的《强制性石油进口计划》,这项计划在保护美国安全的名义下,使美国元气大伤。我们需要了解这项计划的根源,从而理解衰落的种子甚至在美国实力如此之高的时候就已经埋下了。这个石油进口计划就是我们的第五个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