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县的故事

也许我的饕餮是因父亲从小就鼓励我吃,就算没有“薛仁贵立功名”这一思想,还有一条“穿在身上不算你的,吃进肚里才是你的”的道理管着。但有的人禀赋薄,天生吃不下去,再鼓励也没有用。我能吃,和胃口胃消化力这些胃功能大有干系。不但北京湘蜀饭店那些小姐们新奇,就是在部队与那些农村来的棒小伙比赛,我也是个“七把叉”(外国一位豪吃客),吃得他们目瞪口呆。为吃的事,母亲没有“嚷过”我,但她不止一次笑说,“解放是个吃僧”,是个“吃谷堆嘴”,虽说是批评我能吃不能干,但似乎对父亲“尽量吃”的指示有所保留。

只有一次,她是很温善地与其说是批评——更像是告诫我“吃”的问题。我们住在羊角山下时,有一天上午,我到街上玩,听见鼓乐齐鸣,鞭炮响得开锅稀粥一样,信步走过去,原来是斜对门一家街坊“搬亲”(办婚礼)。我站在旁边正发呆,报门的高声喊:“马局长公子到!——”他们当然是认得我的——一群人上来,赔着笑脸,簇拥着我“请进,请进来坐——”我还不足六岁,这种场合浑不知如何应付,犹豫着,左顾右盼不由自主就进了人家门……直领到正室,在中间一桌坐下,和大人们一道吃了一顿,施施然回来了。因为人家结婚的事,在栾川没见过,在陕县也是第一次,没有见过新郎也没见过新娘什么打扮,如何做派,今天统都见到了,又吃得和家里大不一样,人们也把我当大人,这也是头一回,我心里挺兴奋的。但是母亲回来告诉我:“不能这样。你还小,不懂,以后远远地站着看,啊?”她给人家补了一份礼,又谢了人家,这事算拉倒。

母亲的“厉害”是挺出名的,有句话叫“仰脸老婆低头汉”,意思是这两种人难对付,我一直不能认同。因为父亲经常是低着头,走路吃饭都像是寻思事情。但他一生都在躲避别人的无端伤害,他什么过错也没有,却像一只惊弓之鸟;母亲总是平静地注视前方快步走路,她虽不苟言笑,但声音温和平静,不过我觉得公安局的叔叔们对她心存畏惧——站在她面前,这些汉子两只脚来回搓动,手也握得不自然……我当时当然不能理会,但我有了社会阅历,知道这属于小学生见老师的那种味道。

她很少同人发脾气。只有一次,她向人发火,站在旁边的我脸都唬白了——那是一个犯人脱逃,一个警察来报告,母亲勃然大怒,“啪”的一声拍案而起,桌上茶杯都倒了:“你干什么吃的?火车站汽车站渡口路口统统给我封了,你是个混蛋,滚!”那人擦着汗,连声说“是”拔脚便跑了。这件事印象很深,因为那犯人被追得走投无路,逃了回来,竟钻进我家房东的防空地窖里,脚印留着,给发现了,报告了。母亲带着一群警察到了后院,看了脚印问:“有人看见进去了?”

“是,不过有二十分钟了,不会再逃出来吧?”

“这个地面,”母亲用脚蹬蹬地,“他要出来还会留脚印。”她目光转向地洞:“你听着,我是马局长。告诉你,五分钟之内我们下去搜查,下去之前要投掷三颗手榴弹,你要有种,就挺着!想活,就给我滚出来!”话音刚落,洞里头一个带着哭腔的男人就喊:“别扔,马……马局长,我出来……”他举着手出来了……

然而她平时并不张扬,她有一股豪气,是父亲没有的:刚烈而不失温存,这就是我的母亲。她有时见了叔叔,会拉拉他的衣服:“扣子掉了,军容风纪呢?”“脏死了,臭!快回去换洗换洗!”有时会拍拍叔叔肩头:“俺孩辛苦了,回去好好睡一觉。”这时她又像一个大姐姐,人被她抚慰得眼中放光。只有一次她是抱怨了一个叔叔,且是真的抱怨。那是她一次开会,把我委托一个叔叔管照。那个叔叔就带我到食堂里吃饭。那次吃的是拉面,这是我“年既老而不衰”就爱这一口的饭,平常在家天天都是萝卜白菜,这次口味新鲜,卤子也好,我就放开了吃,一碗两碗三碗……那个叔叔万万想不到小小的我这么能吃,也动了好奇心,想看我“到底能吃多少”,就不停地给我添,“再添一碗”——这么着,我吃撑坏了。说得好听,学名叫“急性胃扩张”,难听点是“撑死了”,住了三天院。

如果说我们家纯净得像蒸馏水,连一点杂质也没有,也不是事实。就父亲来说,他最初工作是在税务上,曾经收了商人一块布,十二尺吧,代税,因为没有换成钱,拖到最后不了了之。还有在栾川剿匪时,从缴获品中取了火柴盒大小一块烟土收起来作为治肚子疼应急药——这两件事也是他老人家告诉我的,他一直唠叨到老,二三十岁时的鸡毛蒜皮,他说到八十岁:“公家的便宜,一分钱也不能占,当时觉得没什么,后来越想越后悔。为什么要做今后后悔的事呢?”受他这个影响,我也是这个原则,不欠别人的账,也不占别人的便宜。我是好睡手,再热闹的环境,躺那里五分钟就“过去”,但如果头天赊了哪个小店几元钱的账,或者哪个人给了我个什么好处,我没有回应,这个觉睡着睡着就会噌地醒来,醒得双眸炯炯,这肯定是父亲给我留下的“基因”作用。

比较父亲,母亲不那么谨小慎微。我们幼时穿的鞋,都是劳改犯做的,我的保姆,也是犯了轻罪的女犯人,我们当然不会白穿白用,但是我想,那应该也是一种优惠,应该和母亲的工作地位有关。母亲有时会在他们公安局食堂打一点饺子馅,或者改善生活时卖的肉菜,打一点回来全家吃,在粮、肉都是限制购买的年代,这也算是一种便宜吧。我们全家一处吃饭很少,有时父在母不在,有时母在父不在,有时两人都不在,吃了也就吃了。只有一次,是1960年冬吧?母亲用小手帕兜了五六个鸡蛋回来,恰被父亲看到:

“老马,哪来的鸡蛋?”

“小刘从乡下回来,带给我的。”

“现在是什么形势?毛主席都不吃肉!”

“……我给过人家钱了。”

“这东西现在给钱也买不到——给人家送回去!”

“小刘——”

“小刘是你的上级,你可以收,下级不行,送回去吧。”

母亲什么也没有再说,默然提着鸡蛋走了。

这些事不需要他们再来说教什么,我们看得明明白白,这是做人的原则,二十年后我写书,创业初期,妻三十多元,我五十多元,合计是个九十元工资,还要吃得相对好一点。领导知道我在做大事,开会不点名批评:“有些同事,上班带孩子,用公家稿纸写自己稿子……”他批评的动机是另一回事,但他批评的是事实。女儿凌晓生下来母亲没奶,我请不起保姆,亲戚有时顾不过来我,上班带孩子的时候确有。用公家的稿纸也确有,每张八开纸写到四千字,但这毕竟是“公家的”。这位领导后来贪污被判十二年徒刑,我在大学讲这件事,同学们哄堂大笑,我说:“他判刑,不能证明我正确。他批评的是对的。我确实出于无奈才占了这点便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