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我去北方(第2/3页)

老板娘的村子到了,老板娘的男人在路口接她,又和司机吵了一阵,最后司机赔了点钱算是完结,上车后还骂骂咧咧地诅咒老板娘,还说下次再也不拉她了,就算拉她也不给她捎货。

可能是司机有了脾气,接下来的路车子一直很颠簸,我靠在车窗上看窗外的田野,一整片到天边,辽阔得都有些怀疑这儿真的有人在管理么?那要如何管理?那些生活在如此偏远地方的人们,要靠什么打发这漫长的人生与空旷的孤独呢?

我发现自己在旅途中渐渐地有了些变化,从前只是关注自己的感受与情绪,现在开始思考其他的了,思考所看到的一切以及一切与之有关联的事物,思考他人的活法,思考生命的开始与结束,命运的颠簸与跌宕以及作为人活在这个世界的意识形态,简单点说就是存在的意义。

比如,冰川上的一滴水落下来,从来没有想过会变成江河改变大地的容貌。

又比如,我们所做的每一件小事,是否会微妙地改变这个世界。

并不是蝴蝶效应那么简单的解释,或许我们生活在人群密集的地方,一个情绪的转变都能影响到身边的事物,那生活在辽阔旷野的人们,他们在密度相对较低的情况下,要用尽多大的力量才会让生活有那么一丝的不同呢?还是说一生就默默地经过,如同一个只身一人生活在山间的人,如果没人经过那里,那谁又能知道他真的存在过呢?再切换到我们自身,是不是在努力做着一些喜欢或是不喜欢的事物时,也是为了证明存在过呢?那么,天地万物所有的行动也都可以这么解释了吧?可大家都在这么做,又是在做给谁看呢?到头来还不都是殊途同归,淹没在下一批生物之中,被他们复制同样的活法,那人生走这一遭又有何意义?

我逐渐觉得,作为人类的我们太渺小又太自大了,而自大又自以为是的原因无非就是眼界太低,如果真的能把所有人的视野拉高几万英尺,那么,世界会变成另一个样子吧?

曾经有一位宇航员说过一句话,大概是这么个意思,他在太空中看到的地球只是那么小的一个蓝色的球,宇宙中随便一个星体撞一下它,它就毁灭了,而生活在上面的我们每一天又在争什么呢?

我想说的大概就是这个意思,如此渺小的我们,如此短暂的一生,我们在折腾什么呢?有什么意义呢?

对于这些,我百思不得其解,我知道这很消极,可这就是事实。

2013年,我离开家乡来到北京,刚开始可以说诸事不顺,被一件又一件事情打击且困扰着,《跟我去北方》这本书的书写又一次中断了。那一段时间过得浑浑噩噩,由于内心的痛苦与身在异乡的不适与对于未来的困顿,我从早上睁开眼睛就开始喝酒,来缓解焦虑,一度觉得活着没什么意义。

虽然出版了《单声列车》,我也在后记里再一次提到了《跟我去北方》,但对于能不能完成它心里没有一点谱。我去和朋友们组局嬉闹,说没心没肺的笑话,试着认识一些新朋友,还买了把吉他每日练习,心情倒是好了很多,可仍旧觉得不对劲,又说不出哪里不对,但能够肯定的是这不是我想要的生活方式。

于是我又出发去旅行,去行走,去看海,坐在黄昏与黑夜交界的礁石上抽烟,想一想我究竟失去了什么,是什么让我如此地不快乐,是什么让我越发地忧愁,我在很多个白天与黑夜里,开始想念北方的家乡。

回到北京后我找了份工作,在假期里继续出行,有时是自己出去,有时是和朋友一起,去的都是小地方或是荒野,我在旅途中看着车窗外的风景,高远而宁静,心也跟着豁然开阔,于是我似乎明白了些什么,可能我生来就不属于大城市,不喜欢拥挤,不喜欢忙碌,不习惯快速的节奏,更不喜欢人心的庞杂,简单点说就是,不喜欢这一种生活方式。

我怀念北方小地方人们的安之若素。那种生活方式不积极,不上进,没有远大的理想和报复,没有为之奋斗一生的夙愿与需求,简单、悠然、不疾不徐,坦然地面对人活一世草木一秋,生来,活过,死去。

我喜欢没有大悲大喜,大风大浪,大富大贵的生活,或者那才是一种大彻大悟。但是大酒大肉还是要有点的。

我似乎把人生又看开了那么一点。

在北京待久了,也渐渐习惯了,我以为会把北方忘掉,可恰恰相反,越是离得远它在我心中的形象越是鲜明,那些只属于北方的景象与身处其中的感悟竟在跳脱出来后才看得透彻,于是我再一次动笔书写,下笔间有了更加饱满的感情与欲望。

我要感谢自己的双腿,只有它们能带我走出困顿与纠结。

或许它们会对我说,虽然很累,但责无旁贷。

关于最后

总觉得该再说点什么,每次写到最后都会不舍。

那么是说天光?云影?秋风?雪原?

这些在书里都已经说过。

还是要说:再没有什么比大地更宽广,再没有什么比生命更寂寥,再没有什么比路途更惆怅,再没有什么比思念更漫长……

这些又要每个人自身去体会。

所以还是讲讲我自己吧。

说实话,这几年忙着写书,有点累,身体特别是肩颈部出了些小问题,用脑过度导致脱发,失眠多梦,视力也逐渐下降,情绪也不太稳定,会莫名地高亢或低落,有时也想着堕落一些,找找生活中低俗的乐子什么的,但还好都把持住了。

有一段时间把人生的终极追求定位成赚大钱和成大名和大成功,后来觉得那样没什么劲,有诗云:“总是春心对风语,最恨人间累功名,谁见金银成山传万代?千古只贵一片情!”就觉得人世间追逐的该是情,可又发觉那不过就是痴情汉的强词夺理罢了,不耐深究。到如今,我仍旧不知终极追求是什么,只好把终极切割成一小块一小块,也就是每一天,这每一天又要分为白天和夜晚,白天的时候能吃时也能喝有忧愁时也有快乐,到了晚上有欲望时有体力有沉思时有睡眠,这就足矣。

人最无助的是面对大而庞杂,精细分理一下就容易掌握了,这个有时,也就把白天和夜晚再一次地细分了。不像《圣经》里说的“生有时,死有时”那样,太笼统且禅意过深,不易理解与消化。

想起曾经在最开始写作的时候说过这样的话,“我其实没有过于奢华的梦想,一座不大不小的城市,与一个喜欢的人,简单的生活,开心或是难过的时候找一群朋友喝酒,也就这样了。还有,出一本书,哪怕只卖出一本也好,因为它将会比我的生命更长久地活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