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饰艺术的绝望(第2/3页)

“哪儿?”

“它们都是由范思哲设计的。”

“那可真是太可怕了。”

就在我们聊这些的时候,很多人在范思哲被枪杀的地方照相。我就是其中之一:迷糊用我们在拿骚买的一次性相机给我照了一张相。直到这时,我们才发觉自己和这个地方是多么难舍难分,这个人们不停照相的地方,这个范思哲被枪杀的地方。

该走了,迷糊提议说,去吃水果冰沙解解渴。我们舔着水果冰沙——我的上面还有蛋白粉——我们坐在海边的一堵墙上,我还为一篇关于装饰艺术的论文做了笔记。

我写道:

说装饰艺术的表象后面是一片破败,其实并不准确:因为装饰艺术就是表象。装饰艺术是最为一目了然的建筑风格,似乎完全是用来看的——五颜六色的!——而不是用来住人的。当然,装饰艺术风格的建筑都会有人住,然而,看外面,它们非常与众不同,里面却很一般。不过这也正是为什么装饰艺术风格如此诱人。

我在伦敦布里克斯顿的公寓街区住过,从二十世纪八十年代早期开始,那里实际上就是装饰艺术风格的实用朴素版,没有装饰陷阱——没有那些可以使之称为装饰艺术的东西。这些东西几乎不用费多大力气,只需要很少的钱就可以添上,那个街区就可以摇身一变成为装饰艺术风格的街区,然后也会像南海滩一样养眼。公寓本身还是老样子——但是住在布里克斯顿的装饰艺术区,而不是破旧的公寓街区,这种感觉多么好呀。我们甚至可以叫它布里克斯顿的南海滩。

已是黄昏时分。看腻了沙子,我们开始走回酒店。午后阳光下惨白的霓虹灯——紫色,闪耀,绿色——也逐渐显露出来。天空变得像墨汁一样黑沉。

我们回到海浪酒店才发现,不只是我们换了房间,老鼠也换了房间,藏在我们房间的废纸篓里吃晚餐。我们更愿意相信还是原来那只老鼠,我说,这样总好过承认这家酒店其实是个“害兽遍布”的硕鼠洞。

“你可不能叫它硕鼠洞。”迷糊说。

“为什么不能?”

“因为小老鼠不是硕鼠。”

“但小老鼠是害兽,不是吗?”

“我不知道害兽是什么。”

“小老鼠和硕鼠就是害兽。”

“那你是害兽吗,亲爱的?”

“因为硕鼠和小老鼠都是害兽,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小老鼠也是硕鼠的一种。”

“那我是害兽吗,亲爱的?”

“所以,从逻辑上来说,把一个到处都是小老鼠的地方称作‘硕鼠洞’是非常准确的。”

“是一个硕鼠洞吧,不是吗,亲爱的?”

那天晚上,我醒来好几次,听见沙沙声和窸窸窣窣的声音。第二天早上,空床上有一些老鼠屎,老鼠还把迷糊的化妆包啃坏了。

“你看,”她举着同样被啃坏的巴哈马旅行指南说,“它不是被咬的,而是被嚼烂了。”

“你觉得它会吃我的电脑吗?”我说。

“我担心它会来吃我们。”

出门前,我们把行李都堆在衣柜里面的高架子上,放到了人都够不到的地方,所以老鼠要是想吃它们会更难。

“老鼠在威胁我们,不是吗?”用一把可能打开其他房间的钥匙锁门的时候,迷糊说道。

“确实是。”

“它在蚕食我们的自尊。”

吃早饭时,天气已经热得跟什么似的。天空一片湛蓝。我花七美元在一个古巴理发师那儿剪了个头发。他一边干活一边唱歌,几乎不注意手上的活儿——给我理发。在林肯大道的一家小书店里,迷糊买了一本琼·狄迪恩(4)写的《迈阿密》,似乎是一个非常明智的选择。阳光在墙壁和街道上跳跃。虽然我们俩都对车不感兴趣,但这里还是有很多有意思的车值得一看。迷糊冷不丁地问我,如果她一头撞到其中一辆车子上去,我会怎么办。我说我不知道,不过我的一贯原则是不插手。我们走进唱片店和服装店,还拿了在我们到这儿的前一天举办的迷幻派对的传单。每家服装店播放的都是迷幻舞曲,我们却找不到一件想要的衣服,也没发现一个能去的派对。我们真的只是随便逛逛,看看酒店和传单,买水果冰沙吃,过着装饰艺术风格的日子。然后,一个顶着一头乱发、眼睛脏污的骗子上来搭讪。

“你们会说英语吗?”他想知道。

“说得很好。”我说。

“你们能帮我个忙吗?”

“当然不能。”我说。他看上去垂头丧气了一会儿。接着他就走开了,甚至没有留下一句“操你妈”。这算是我这辈子最划算的交易了。他可能就是我们期待的复活的基督。

还有什么别的?我们看了会儿沙滩排球,迷糊借了一个男人的冰刀——她的脚特别大——滑了一会儿冰。其实她没有开口,是他主动借给她的。他大口喝着纸盒里的脱脂牛奶,我就坐在那儿跟他聊天,我们看着迷糊穿着他的冰刀滑行和旋转。之后迷糊想回酒店,因为天气太热,她快要中暑了。我把她送回海浪酒店,自己又出来闲逛。

在我四处闲逛的时候,我开始觉得,一家GAP专卖店好像被设计成一条装饰主义风格的鲸鱼,或是别的什么鱼。一个窗户是鱼的眼睛,另外三个是鱼的牙齿,甚至还有鱼鳍和鳃。我盯着它看了一会儿,不知道是不是因为热昏了头才会这么说。说到谈话,我想迷糊要是在这儿就好了,这样我们就能来一场关于鲸鱼的谈话,谈谈它到底是不是鱼。

再往前,街道的一边被黄黑胶带封锁起来:请勿穿越警戒线。旁边围了一大群人,我也挤在里面。肯定发生了什么事情。从我们围着问个不停的样子,你就能感觉到这里肯定发生了什么事情。有一辆救护车和好几辆警车。摄影师正在拍照,就站在……尸体上方!说是尸体,其实我只看到了它的双脚,穿着脏兮兮的白袜子。尸体的其余部分都被灌木丛挡住了。

“发生什么事了?”我问旁边的家伙。他的胳膊上有一个洗衣机的文身。

“自杀。”

“天哪。”

“一个七十二岁的女人。跳楼了。”

“妈的。嘿,对了,我喜欢你的文身。”

“谢了。”

“这是什么特别的洗衣机吗?”

“噢,只是普通的吧,我猜。”

“她是从哪层跳下来的?”

“十四楼。”

“所以,也就是说,是十三楼和十五楼之间那一层,对吧?”我说。我开始从英国的地面一楼往上数,但是很快就数不清了。这还真有点复杂,因为美国的地面一楼就是一楼,而英国称为一楼的在美国就是二楼,以此类推。十四楼可能在整栋楼的三分之二高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