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忘酒店

虽然戴夫是英国人,住在米兰,我们——我和迷糊——还是叫他“阿姆斯特丹的戴夫”,因为我们就是在那里遇见他的,在阿姆斯特丹。我们去那里为朋友迈特庆祝四十岁生日。迈特也不住在阿姆斯特丹,但他的妻子亚历山德拉给他俩在王子运河的717酒店订了套房过周末。她还邀请了迈特的许多朋友一起来阿姆斯特丹过周末。显然,她不准备负责大家的住宿。她的计划是,星期五,她和迈特请我们去外面吃饭,星期六,请我们到他们的豪华套房喝东西:在家门之外让人感觉“宾至如归”。迈特那些更为成功的朋友也在717订了房间,而我和迷糊住进了一家便宜的酒店,离市中心有点远,不是很方便。碰巧,阿姆斯特丹的戴夫也住在那里。不过,比这种事务上的巧合更重要的是,我们都觉得自己是被逼着来阿姆斯特丹过周末的。我们大家都认为晚餐后再去酒吧里抽几支大麻就非常不错了,只有阿姆斯特丹的戴夫不遗余力地想把它弄成一个真正值得纪念的周末,仿佛不这样,他就什么都记不住似的。我漫长的嗑药生涯已接近尾声,这可能是最后一次狂欢——至少是其中一次吧。在那之前,我从来没有见过阿姆斯特丹的戴夫,但是在他解释那个周末的哲学基础的一瞬间,我就喜欢上他了。

“关键是节制。”他说。那是星期五晚上,我们刚在绿屋饭店吃了一顿美味却不正宗的泰餐。“任何事物都要有节制。包括节制本身。从这一点来看,你必须要,时不时地,放纵一下。现在就是这种情形之一。”

“我完全同意。”我说道,折服于他缜密的思维。“在我看来,我们来这儿就是为了放纵,想要拥有独特的阿姆斯特丹体验。”

“是的。”阿姆斯特丹的戴夫说。星期六早晨,我们去了Spuistraat街上的“迷幻蘑菇(1)陈列馆”。阿姆斯特丹的戴夫看上去有些憔悴,也就是说,当时他看上去比周末其他时间都要好。部分是因为他在一家叫作迷幻佛陀还是佛陀迷幻还是什么的酒吧里待了太久,不过主要还是因为他永远有些憔悴。在那个周末之后,我还在其他场合见过他几次,每次他的精神头都没有那时候好。那几天他的脸上还有点色泽,虽然是灰色,但至少有点颜色。其他时候只有他的眼睛和鬓角是灰色的;脸上其他部位连最后一丝颜色都彻底消失了。嘴唇是惨白的。然而,在阿姆斯特丹的这个十月的清晨,他看上去很好,相对来说。

迷糊打扮得也很可爱,一点也不含糊。她戴着一顶羊毛帽——我提前送她的圣诞礼物——配上歪斜的玳瑁眼镜,她看上去好像一个古怪的知性美女,呆呆的考古学家,由三十多岁不愿再单纯依赖美貌、力图证明自己可以刻画人物的好莱坞女星扮演的。我呢?哦,不用说我看上去完全是个笑话。从外表看,你会以为我是那种喜欢往年轻里打扮的人——滑板T恤、运动鞋、连帽运动衫——却掩盖不了一个事实,他已经四十二岁,一个除了一点文化一无所有的知识分子;不过在那个周末的大多数时间内,我觉得自己正在全盛时期——差不多是这个样子。不得不承认,我们坐进一家咖啡馆打算享用新买的迷幻蘑菇时,真的是配搭诡异的三人组,我没想到我们会这么快被撵出来。确切地说,不是被撵出来的,而是被酒保严厉地训斥了一番。他不想让我们在那里吃迷幻蘑菇,他说。我们花了一点时间消化这句话:阿姆斯特丹的一家酒吧拒绝我们在里面嗑药?

“这就跟因为喝啤酒而被酒吧赶出来一样。”迷糊说道。我这一生没有什么成就——或许这正是为什么在这种不受欢迎的情形下,我反而感到一丝青春的骄傲。酒保有一张苍老、灰白的吸毒成瘾的脸,他阴沉的眼睛对我们没有一点同情。我没法反驳他,因为我的喉咙里塞满了令人作呕的迷幻蘑菇。我正努力用迷糊剩下的依云瓶装水把它们冲下去,但是显然,我们三个全都惊呆了,以至于酒保又开始解释。

“我不想你们吐在这里。”他说。

“声明一下,”成功吞下迷幻蘑菇的阿姆斯特丹的戴夫说,“首先,我这个岁数,不需要别人教我怎么做事。我是一个非常有公民意识的人。其次,我和我的朋友们加起来都快一百一十五岁了,公平地说,我们也没有呕吐的愿望。第三,如果我们真想吐,我们保证会吐在外面或洗手间里。第四,就算我们会吐,也是半个小时以后的事了。而现在,或许你可以表现得好一点,给我们来上三杯咖啡。”

这番演说实在太令人难忘,一时间我还以为酒保会让步。然而他丝毫不为所动,还举起手指,指向门口,嘴里蹦出两个词。第一个是“混蛋!”第二个是“出去!”

“外面有的是地方!”我对他说,拾起仅剩的尊严(几乎没什么尊严了)向门口走去。这样被踢出门,其实没什么大不了的。我们惠顾别的地方就好了。那一天我们基本上就在做这件事。不停地换新地方。外面下着雨,每次走到外面,又马上想回到屋里。一开始这不是什么问题,因为那会儿还没下雨。哦,也算是下雨,不过跟后来的大雨比起来,简直不算什么。那会儿甚至还有点阳光。在雨停日出的短暂空隙间,树叶——我是说还在树上的;堆在地上的叶子就截然不同了——闪着光,就算太阳没有出来的时候,它们也挺好看的。

后来天气变得很糟糕,不过在那一天的早些时候,我们主要的困扰还是坏脾气酒保放在我们心里的“恶心的溃疡”。我们一直以为自己会恶心想吐,然后当我们不再等着恶心想吐时,就开始不停地换地方。开始,我们在另外一家酒吧里点了三杯咖啡,这家酒吧跟之前那家几乎一模一样。我们就等着呕吐发作。可是并没有发生,所以我们又换到别的地方。天空是银灰色的,风云涌动,乌云变幻,好像要放晴。但是,阴霾并没有散去,预示着天气也不会有所好转,直到我们离开之后好多天,可能直到第二年春天,天气才会好起来。那时我们已经离开很久了,而发生在那里的所有事情,可能只有一两个人还记得——或许只有一个,或许只有我——我的工作就是,确保这些事情不被遗忘,哪怕这意味着它们得从头开始说起。

不知从何时起,天气开始变坏。刮起了风。开始下大雨,大雨下开了之后,又吹起了类似沿海地带的大风。我们想躲开这场裹挟着大风的暴雨,不过想要躲雨就得继续走,至少还得走一会儿。我们往相对安宁的凡·高美术馆走去,想着顺便还能欣赏欣赏画。可是什么都没有看到。天气太糟了,阿姆斯特丹的每个人心中都只有一个目标:躲开这场大雨,躲开这场大雨,跑到凡·高美术馆去躲雨。每个人都湿答答、怒气冲冲的。踩踏事件随时可能发生。偶尔,在背景处,旭日照在阿尔翻滚的小麦上,罗马蜡烛亮如白昼的夜晚——繁星满天,繁星满天——旋涡像是有了生命。繁花欲坠的树木闯进视野,颜料上色的脸笑容灿烂(2),主要还是参观者那湿透的后背,他们带着雨天的装备,挤来挤去。阿尔的金黄反衬出阿姆斯特丹的秋天和残冬没什么区别。越来越多的人挤进美术馆。这些画作好像泰坦尼克号上最后一批救生艇,只有少数几个人能有幸瞥见长脖子向日葵或者高更的空椅子(据我们所知,那椅子甚至都不在那儿)。剩下的人都得凭运气才能抓住漂过他们的其他画作或任意艺术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