陀思妥耶夫斯基的苦难生涯与《卡拉马佐夫兄弟》(第4/6页)

他们的第一个孩子出生于日内瓦,他为此欣喜若狂。但他仍然在赌。每当赌输了,他就一直沉浸在后悔中,认为自己无药可救,竟然输光了妻子和孩子急需的钱。然而,只要身上还有几个法郎,他便忍不住回到赌场去。孩子在出生三个月后不幸夭折,这让陀思妥耶夫斯基痛不欲生。尽管安娜·格利高里耶芙娜再次有了身孕,他却觉得,对于另一个孩子,他再也拿不出给第一个孩子的那样深刻的挚爱了。

《罪与罚》大获成功后,陀思妥耶夫斯基着手创作另一部小说——《白痴》。出版商在一个月里寄给了他两百卢布,却依然无法使他摆脱困境。为此他不断要求预支稿费。《白痴》出版后,结果不尽如人意,他又着手写一部中篇小说——《永久的丈夫》。之后,他又开始一部新长篇的创作(便是在英国被称为《群魔》的长篇小说)。

据我所知,这时候的陀思妥耶夫斯基一家已经花完了所有的贷款。他不得不带着妻子和孩子不停更换住所,他开始思念故乡。他从未停止对西欧的厌恶,巴黎的文化和荣耀、惬意舒适的生活、德国的音乐、巍峨雄伟的阿尔卑斯山、明媚深邃的瑞士湖、优雅的多斯加尼,还有佛罗伦萨辉煌的艺术珍品,一切都令他心生厌恶。他认为,西欧的资产阶级文明是腐败的、颓废的,并且在不知不觉间同化着他。“在这里,我变得越来越褊狭、迟钝,”他在米兰时写道,“我和俄国断了联系,我接触不到俄国的空气和俄国的人民。”他认为,倘若自己不回到俄国,将永远无法完成《群魔》的创作。安娜也想回国,只是苦于没有钱作旅费,他们已经从出版商那里预支了所有的稿酬。出于无奈,陀思妥耶夫斯基只好再次求助于出版商。这时候,《群魔》的前两章已在杂志上发表,出版商出于对中断连载的担忧,只好为他们寄来了回国的旅费。就这样,他俩总算回到了圣彼得堡。

在去世前十年的1871年,陀思妥耶夫斯基50岁。他成了热忱的斯拉夫派成员,寄希望于俄国能够拯救世界。《群魔》出版后,大获成功,斯拉夫派的朋友们为陀思妥耶夫斯在小说中对激进派的大肆攻击而喝彩。他们觉得可以利用陀思妥耶夫斯基在政治斗争中反对当时激进派的改革主张,便提供给他优厚的报酬,委任他主编一份叫作《公民》的杂志。由于和上司在某个问题上存在意见分歧,在工作一年后,他便辞职了。虽然同样是反对改革,但他不能接受上司对某些问题的观点。这时,富有实干精神的安娜开始参与陀思妥耶夫斯基的作品出版事务,她自己通过筹资出版了丈夫的作品,竟然赚了不少钱。正因如此,陀思妥耶夫斯基在晚年时经济上相对宽裕,最后几年的生活也过得比较简单。他写了一系列以《作家日记》为题的随笔,反响很好,他便扮演起了导师和先知的角色,尽管很少有作家愿意这样做。除此之外,他创作了长篇小说《少年》和他一生中的最后一部长篇《卡拉马佐夫兄弟》。在1881年去世时,陀思妥耶夫斯基忽然声名鹊起,同时代的许多伟大作家都向他表示了深切的敬意,他的葬礼被认为是“一个让圣彼得堡永远悲痛的最不寻常的事件”。

我大致叙述了他一生中的主要事件,尽量不加评论。然而,他仍会给你留下这样的印象:一个性格异常古怪的人。无论是作家、画家、音乐家,还是演员,他们有艺术家的通病——自负,陀思妥耶夫斯基的自负却是空前的。他好像从未向任何人谈论过他自己或者他的作品,这可能是出于自负,也可能是因为他缺乏自信,就是现在人们所说的自卑感。也可能是这个原因,在他生前,他曾公开地藐视同时代的作家。一个自信的人是不会把自己的狱中经历转化为如此的忍耐与服从的,但是我们要是认为他既接受当局对他判处得合理,又忍不住竭力自我辩解,那也是合乎逻辑的。在前文中,我已经说过,陀思妥耶夫斯基在试图赢得人们的关注和尊敬时,却又把自己贬低到了什么地步!他缺少起码的自控能力,也许是因为他一直忍受癫痫病的折磨,发病时他完全不能控制自己。只要他一陷入激动的情绪,理智和礼仪就会被他抛弃得一干二净。因此,他会完全不顾重病的妻子,去巴黎和波琳娜·沙斯洛娃见面;而当这个轻浮的年轻女子抛弃他时,他仍执意想与她结婚。他的狂赌更是明显地出卖了他的性格弱点。狂赌让他越来越贫困。在日内瓦时,为了糊口,他甚至开口想向人借五个或十个法郎。

你大概还记得,为了履行合同,陀思妥耶夫斯基赶写了小说《赌徒》。这部小说不算成功,但值得注意的是,小说女主人公波琳娜·阿历克山德罗芙娜正是以波琳娜·沙斯洛娃为原型的。这部小说表现的是一种爱恨交织的典型人物形象,属于陀思妥耶夫斯基的早期素描作品。在他后期创作的作品中,这一典型形象有着更为详尽的描写。书中还有一个有趣的地方,作者用精准的笔法描述了一种他内心深处的激情,同时将一个赌徒在受这种激情驱使而遭遇到的不幸描写得淋漓尽致。读完这本书,你马上便了解了一个这样的人,在羞耻心的包围下,他还是做出了那些使他遭遇不幸的事:他追求他爱而不得的女人;他擅自挪用杂志的作者基金只为赌钱,而非为了写作;因为抵挡不住诱惑,他死乞白赖地向朋友要钱,尽管他们对此已经无比厌烦。他是一个爱出风头的人。实际上,书中无论大大小小的人物,不管从事什么行业都喜欢标新立异。他在书中生动地描写道,运气有时会眷顾那些心怀卑劣欲望的人。这个幸运的赌徒被人们当作伟大人物般围拢着,注视着。在人们的赞美与惊叹中,他成为所有人关注的焦点。他终于胜利了,并陶醉在自己的成功里。他感到自己是命运的主人,在他看来,他的直觉是如此正确:他是自身运气的主宰。

“只要我一拿出自己的直觉,我便能在很短的时间内改变自己的命运,”他发出赌徒式的狂呼,“直觉是最伟大的能力。只要记住七个月前我在轮盘赌桌上最后一次输钱的经历。啊,那是个多么非同寻常、多么有力的证明啊!在我输光一切,走出赌场后,发现外衣的口袋里竟然还剩下一个盾(荷兰货币)。‘我得吃点饭。’我当时想。但还没走到一百步,我就改变主意决定回去。最终,那个盾成了我最后的赌注……当时我的心中有种很奇异的感觉:我孤身一人在异国他乡,远离祖国和朋友,在不知道接下来有没有饭吃的情况下——把身上仅剩的一个盾押上了,结果我赢了。二十分钟后我离开赌场,同时衣兜里揣着一百七十个盾。这就是事实。有时候,这就是最后一个盾能够起到的作用。倘若那时候我灰心丧气,会是怎样一种情况?倘若我没有做出孤注一掷的选择,又会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