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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蒙就站在医院前门外面。我看到他弯腰帮坐在轮椅上的女人点烟——她随身带着挂在轮架上的点滴,当她在用纳税人的钱来恢复个人健康时,也同时在损害着个人健康。她吸烟的时候,雷蒙跟她闲聊着,自己也吞云吐雾。他往前凑去,说了点什么,女人笑了,发出老太婆般的尖笑,最后狂咳一阵子。我谨慎地走上前,生怕毒性烟雾会包围我,造成伤害。他看到我走近,于是捻熄了烟,然后悠闲地朝我走来。他穿着牛仔裤,裤子低低地挂在臀部上,很煞风景。他一转身,我就看到内裤刺眼地露出一寸——是糟糕的深紫红色——白色肌肤上覆满雀斑,让我想到长颈鹿的外皮。

“嘿,艾莉诺。”他说,在大腿前侧搓着双手,仿佛想揩干净,“今天都好吗?”

可怕的是,他往前倾身仿佛要拥抱我。我后退一步,但还是躲不过烟味及另一种难闻刺鼻的化学品味,我猜是某种便宜的男士古龙水。

“午安,雷蒙。”我说,“我们进去吧?”

我们搭电梯到七号病房。雷蒙细数前一天晚上的活动,说得又臭又长,他和他朋友显然“战了一夜”,我不管那是什么意思,他们完成了“侠盗猎车手”系列的一项任务,再后来是打牌。我不确定他为何要跟我说这些,我又没问。他终于讲完了,问起我昨晚过得怎么样。

“我做了点研究。”我说,不想和雷蒙说,免得坏了这件事。

“看!”我说,“七号病房到了!”他就像孩子或小宠物,很容易分心,在进去前,我们轮流用酒精消毒凝胶搓手。安全至上,虽然经过前一次的皮肤病攻击,我可怜的受创皮肤还没恢复过来。

塞米在最里面靠近窗户的一张床上,他正在读《周日邮报》。我们走近的时候,他从眼镜上方怒瞪着我们,神态并不友善。雷蒙清清喉咙。

“嘿,汤姆先生。”他说,“我是雷蒙,这位是艾莉诺。”

我对老人点点头,雷蒙继续说:“我们,呃,是我们发现你摔倒的,我陪你搭救护车到医院来。我们今天想过来打声招呼,看看你的状况如何……”

我往前倾身,伸出手,而塞米瞪着我的手。

“咦?”他说,“你说你们是谁?”他一脸心烦,凶巴巴的样子。雷蒙又开始解释,可是塞米举起手,掌心向前,要他静下。虽然他穿着条纹睡衣,白发像鸽子宝宝一样蓬松乱翘,可是模样还是意外地很有气势。

“等等,等一下。”他说着便朝床边的柜子弯身,从隔板上抓起某样东西。我不由自主后退一步——谁晓得他会从里面拿出什么来?他把东西塞进耳朵里,鼓捣了片刻,从他脑袋的另一侧传出高亢的尖鸣。声音停下,他露出笑容。

“好了。”他说,“好多了,现在终于可以把状况搞清楚了。你们两个哪儿来的——教会是吗?还是又想租电视给我了?我不想要电视,小子——我已经和你们讲过了,我才不要付一堆钱,躺在这里看那堆垃圾!胖子跳交际舞、成年男人烤蛋糕,拜托哟!”

雷蒙再次清清喉咙,又做了自我介绍,我则往前弯身和塞米握手。他立刻变了表情,对我们两人露出灿烂笑容。

“噢,原来是你们两个,是吗?我一直问护士,是谁救了我一命,‘谁带我来医院的?’‘我怎么进来的?’——可是他们说不上来。坐嘛,来啊,坐我身边,和我讲讲你们的事情。你们帮的忙,我再怎么谢你们都不够,真的。”他点点头,然后表情变得很严肃,“现在大家听到的,都是风气如何快速地败坏,大家要么是恋童癖,不然就是骗子,才不是这样的。他们都忘了世界上,满是像你们这样的正派普通人、好心人,愿意停下来帮助有难的人。等我家人见到你们,他们一定会高兴得跳起来!”

他往后靠在枕头上,因为讲话费劲而累坏了。雷蒙替我拿了把塑料椅过来,也替自己拿了一把。

“你感觉怎样,汤姆先生?”雷蒙问他,“昨天晚上睡得好吗?”

“叫我塞米就好,小子——不用那么拘谨。我的状况还不错,谢谢。很快就会好起来的。不过,你和你老婆救了我的命,这点毫无疑问。”

感觉雷蒙在椅子上挪了挪身子,我往前凑去。

“汤姆先生。”我说。

他挑起眉毛,然后用令人不安的方式上下耸眉。“塞米。”我改口,他对我点点头。

“我恐怕必须澄清几项误会。”我说,“首先,我们没救你的命,是救护车服务的功劳,救护人员虽然有点粗鲁,但也做了必要的措施,送你到医院的路上也先稳定了你的状况。还有医院的医疗团队,包括麻醉师以及给你的臀部做手术的骨科医生,以及很多专业的医护人员,在你术后照顾你——如果有人救了你,是他们。我和雷蒙只是寻求救援,陪在你身边,直到国民保健署扛起责任。”

“啊,没错,上帝保佑国民保健署。”雷蒙无礼地打了岔。我用最严厉的眼神瞪了他一眼。

“再者,”我说了下去,“我应该赶紧澄清,我和雷蒙只是同事,绝对没有婚姻关系。”我用力盯着塞米,确保他弄清楚这点。塞米和雷蒙面面相觑,大家陷入一阵微微尴尬的沉默,雷蒙在椅子上往前挪。

“所以,呃,你住哪里啊,塞米?你出事那天,原本打算要做什么?”他问。

塞米对他微笑。

“我是当地人——土生土长。”他说,“我固定在星期五到店里买点杂货。没错,那天早上本来就觉得身体有点怪怪的,可是我以为只是心绞痛,谁想到最后会住进医院来!”

他从怀里的大袋子里拿了几颗太妃糖,然后要请我们吃。雷蒙拿了一颗,我婉拒了。想到软糖被塞米胯下的体温烘暖了(虽然还隔着法兰绒睡衣和毯子),就让人反感。

塞米和雷蒙吃东西都会出声。他们用力嚼糖的时候,我盯着自己的双手,注意到手看起来虽然红肿,近乎晒伤,但我很高兴酒精凝胶除去了潜伏在医院四处的——还有我手上想必原本就有的——细菌。

“你们两个呢——今天老远跑过来的吗?”塞米问,“我是说,分开过来。”他看着我,连忙补充。

“我住南区。”雷蒙说,“艾莉诺住……你在西区,是吗?”我点点头,不想把自己的居住地点讲得太明确。塞米问起工作时,雷蒙负责告诉他,我只要旁观就满足了。塞米看起来蛮脆弱的,在公共场所穿睡衣的人常有这种状况,可是他比我原本想的还年轻——我猜他不超过七十岁——眼眸是非常深的蓝色。

“我对平面设计完全没概念。”塞米说,“听起来很新潮。我以前是当邮差的,不过我在对的时机离开了,只要我谨慎点就能靠着退休金活下去。现在事情全都变了——我很高兴自己已经不在那行了,他们都乱搞一通。在我那个年代啊,那可是正正当当的公共服务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