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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像我这样的面孔?”我说。我无法想象任何人——不管是第一次或第一千零一次见面——会因看见我的脸得到任何乐趣。雷蒙不理我,开始在口袋里翻找。

他又点燃一根烟,我想了想他的提议。我还是可以在回家的路上买伏特加和生日花束,看看别人家里的模样,搞不好会蛮有趣的。我试着回想自己最后一次到别人家的情景。两三年前,我站在楼下邻居公寓的玄关那里,拿我代为签收的包裹过来。那个地方有浓重的洋葱味,角落里有个丑陋的立灯。更早几年,公司有个接待员在自家公寓开派对,邀请所有的女同事去。那个公寓很美,是传统的住家,有桃花心木及彩绘玻璃,还有精致的飞檐。不过,那场“派对”只是个借口,是种谋略,重点是要制造机会,卖性爱玩具给我们。那个景象还真是不堪,十七个醉醺醺的女人比较形形色色、大到吓人的按摩棒的性能如何。我喝了一杯温热的灰皮诺葡萄酒,回避主人的一个表亲对我私生活的无礼探问,十分钟过后就离开了。

酒神节和酒神式狂欢,我对这样的概念当然很熟悉,可是女人会花一整晚一起喝酒、买这种东西,还把这件事当“娱乐”,我觉得太诡异了。情人之间的性爱结合应该是神圣且私密的事,不应该是对着一堆可食用内衣裤,和一群陌生人讨论的话题。我和那个歌手一起度过首夜时,我们身体的结合会反映我们心灵与灵魂的结合。他的独特、他腋窝闪现的深色汗毛、他锁骨的小骨块、他手肘弯处的血的气息,以及他温热嘴唇的柔软。他会拥我入怀,然后……

“嗯,艾莉诺,哈啰,我刚刚在说……如果你要去我妈家的话,现在就要去搭公交车了。”

我把自己拉回讨厌的当下,面对雷蒙的矮胖身材,还有肮脏的兜帽运动衫及带着污渍的运动鞋。也许雷蒙的母亲会是聪慧迷人的友伴,但从她的儿子看来,我还蛮怀疑的,可是世事难料。

“好,雷蒙,我陪你去你母亲家。”我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