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第2/5页)

画中的女人双腿交叉,斜斜地站着,四肢被绳索捆在一起,美术课上可没有这样造型的木头人像。画中是个真正的女人,不知道是有意还是无心,她的双眼被炭笔描得黑黑的,感觉像在暗送秋波,有些学生看了很不舒服,有些学生则大呼过瘾。

“木头人像也没有鼻子、嘴巴,”露丝说,“但你还不是鼓励我们画出了五官。”

雷又捏了捏我的手。

“够了,年轻的小姐,”彼特福德先生说,“有问题的是画中人物的姿态。这幅画显然有问题,所以纳尔逊家的男孩才会把它拿去复印。”

“难道这是我的错吗?”

“如果没有这幅画,就不会引起这些问题。”

“这么说,整件事情是我的错喽?”

“请你站在学校的立场,想想这幅画惹来了多少麻烦。我也请你帮帮忙,以后遵照莱恩小姐的指示,不要随意在画上添枝加叶。”

“达·芬奇还画过尸体呢。”露丝低声嘟囔。

“知道了吗?”

“知道了。”露丝说。

舞台旁边的门开了又关,过了一会儿,雷和我听到露丝·康纳斯的低声啜泣。雷用嘴形示意说“我们走吧”,我悄悄移到支架的另一端,双脚悬空试探着找地方爬下来。

那星期稍后的一天,雷在寄物柜旁边吻了我。他本想在支架上吻我,却没能如愿。我们的唯一一次亲吻纯属意外,就像汽油油膜上呈现的彩虹光环一样美丽。

我背对着露丝爬下支架,她没有走开,也无意躲藏,我转身时,她只是静静地看着我。她坐在舞台后方的木箱上,陈旧的幕帘垂挂在她身旁,她看着我走向她,却没有去擦脸上的泪水。

“苏茜·萨蒙?”她只想确定是不是我,她没想到我居然会旷第一堂课。那天之前,我逃课躲在礼堂后台的概率,就像班上最聪明的女孩被训导员大声责骂一样微乎其微。

我站在她面前,手上还拿着帽子。

“这顶帽子真幼稚。”她说。

我举起缀着铃铛的帽子,看了一眼:“我知道,这是我妈妈做的。”

“嗯,你都听到了?”

“我能看看吗?”

露丝把这张众人传阅的画摊平,我目不转睛地看着这幅画。

布莱恩·纳尔逊用蓝色原子笔在女人的双腿交叉处画了一个不雅的洞,我觉得有点不好意思,她则一直看着我。我看到她目光一闪,思索了一下,然后弯下身子,从背包里拿出一本黑色皮面的素描簿。

素描簿里每一页上都是美丽的画作,大部分是女人,也有些男人和动物的素描。我从未见过这么生动的作品,每一页都是她精心绘制的杰作。那时我才意识到露丝是多么具有颠覆性。倒不是因为她画了被同学传看的裸体女人,而是因为她比老师更有天赋。她天生就是那种最安静的反叛分子,真的,她不想被误解也不行。

“你真的很棒,露丝。”我说。

“谢谢。”她说。我不停地翻阅她的素描簿,深深地沉醉其中。看到画中女人肚脐下的黑色线条,也就是妈妈所说的“生小宝宝的地方”,我觉得既兴奋又害怕。

我曾告诉琳茜我决不生小孩,十岁那年我还花了大半年时间告诉任何愿意听我说话的大人,长大以后我打算做输卵管结扎。虽然那时我还不太明白这具体是什么意思,但我知道它非同小可,要动手术,而每次爸爸听了都大笑不已。

从那以后,我不再视露丝为异类,反而认为她相当特别。她的素描实在太棒了,在那一刻,她的作品让我忘记了校规、上课钟声以及听到钟声应该有的反应。

警方在玉米地里拉起警戒线进行搜寻,找了好久都徒劳无功。警方放弃搜寻之后,露丝穿着她父亲破旧的双排扣厚呢布外套,披上她祖母的大大的羊毛围巾,一个人在玉米地里散步。她很快就发现除了体育老师之外,其他老师对她的旷课都不予追究。她太聪明,老师们都应付不了她,因此他们觉得课堂上少了她反而轻松。有她在的话,老师们必须多费精神,还得加快讲课的进度。

她开始早上搭她父亲的便车上学,这样就不必坐校车。康纳斯先生总是很早就出门,常年带着一个盖子有些倾斜的红色铁制午餐盒,露丝小时候把它当作芭比娃娃的家,康纳斯先生也由着她这么做。现在,他在午餐盒里摆了一瓶波本威士忌。女儿在空荡荡的停车场下车前,他会暂时把车停下来,但依旧开着暖气。

“今天没问题吧?”他总是这么问。

露丝点点头。

“喝一口再走吧。”

露丝这次不点头,而是直接把午餐盒递给父亲。康纳斯先生打开午餐盒,扭开威士忌酒瓶,喝了一大口,然后把酒瓶递到女儿手上。露丝夸张地把头往后仰,表示自己也在痛快畅饮,但其实她只把舌头顶在瓶口舔一下,如果父亲盯着她看,她也会小心翼翼地喝上一小口。

她侧身跳下车。太阳升起之前,天气依然非常寒冷,她忽然想起老师说活动一下比较容易保暖,于是决定到玉米地走走。她慢慢走着,边走边自言自语,有时也会想到我。她通常在隔开足球场和跑道的铁栏杆旁停步,然后倚着栏杆,看周围的世界渐渐苏醒。

就这样,事发之后的几个月,露丝和我每天早晨都在这里碰面。旭日缓缓地爬到玉米地上方,爸爸一早便把“假日”放出来,它在高耸的干枯玉米秆之间穿梭,跑进跑出追赶田里的野兔。兔子喜欢运动场上修剪整齐的草地。露丝有时会慢慢接近它们,看着它们灰黑的身影聚集在草地一端的白色边线旁,就像是一队小小的运动员。她喜欢这么想象,我也是。她相信在人们入睡之后,毛茸茸的动物会起来四处活动,也相信她爸爸的午餐盒里藏着小小的牛羊,一有机会,它们就会跑出来在威士忌和熏肠上奔跑。

圣诞节过后,琳茜把妈妈给我的手套放在了足球场和玉米地之间。有天早上,我看到野兔围在手套旁,好奇地轻轻嗅着手套边缘的兔毛。然后我看到露丝在“假日”找到手套之前,从地上拾起它们,把一只手套的里子翻过来,露出里面的兔毛,然后把手套贴近自己的脸颊,抬头望着天空说:“谢谢你。”我觉得她是在对我说话,我希望是这样。

在这些晨间的时光里,我渐渐喜欢上了露丝,虽然在阴阳两端的我们都不知道是怎么回事,但我们似乎注定与彼此相伴。我飘过她的身旁,她打了一个寒颤,就这样,两个特立独行的女孩找到了同伴。

雷和我一样喜欢走路,社区的房子围绕在学校四周,而他家在社区的最外围,他已经注意到露丝·康纳斯时常一个人在球场边踱步。圣诞节之后,他上下学都急匆匆的,尽量不在学校多停留,他希望杀害我的凶手可以早日落网,那心情几乎和我的父母一样急切。真凶落网之后,他才可以证明自己的清白,否则即使有不在场证明,他依然摆脱不了嫌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