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第3/3页)

苏:而且是一个好的法官.你的问题的要旨就在"好的"这两个字上,有好心灵的人因为是"好的".而那种敏于怀疑的狡诈之徒,以及那种自己干过许多坏事的人和以为自己手段高明瞒得过人的人,当他和自己同类人打交道时,他注视着自己心灵里的原型,便显得聪明而能干,可是当他和好人或老一辈的人相处时,他便显得很蠢笨了,由于,不该怀疑的他也怀疑.见了好人,他也不认识,他自己因为心里没有好的原型.可是,因为他碰到的坏人比好人多得多,所以不论他自己还是别人便都觉得他似乎是一个聪明人而不是一个笨蛋了.

格:确实是这样.

苏:因而,好而明察的理想法官决不是这后一种人,而是前一种人.因为邪恶决不能理解德性和邪恶本身,但天赋的德性通过教育最后终能理解邪恶和德性本身.因而据我看来,不是那类坏人而是这种好人,才会做一个明察的法官.

格:我赞成的.

苏:那么,你要不要在城邦里把我们所讲过的医疗之术以及司法之术制订为法律呢?这两个法律都对那些天赋健全的公民的身体和心灵抱有好意;而对那些身体不健全的,城邦便让其死去;那些心灵天生邪恶而且又无可救药的人,城邦就毫不姑息处之以死.

格:这样做已经被证明对被处理者个人和城邦都是最好的事情.

苏:这样,年轻人接受了我们曾经说过的那类简单的音乐文艺教育的陶冶,养成了节制的良好习惯,他们显然能便自己监督自己,不需要打官司了.

格:对.

苏:这种受过音乐教育的青年,运用体育锻炼(他假使愿意的话),通过同样苦练的过程,他会变得根本不必要什么医术,除非是万不得已.

格:我也这么想.

苏:再说,在不畏艰辛苦练身体的过程中,他的目的主要在于锻炼他心灵的激情部分,不是仅仅为了增加体力,他同普通运动员不一样,一般运动员只注意进规定的饮食,令他们力气大胳膊粗而罢.

格:你说得很对.

苏:因而,把我们的教育建立在音乐和体育上的那些立法家,其目的并不似有些人所想象的那样,在于用体育照顾身体,用音乐照顾心灵.格劳孔,我可以这么说吗?

格:为何不可以?

苏:他们规定所要教音乐与体育主要是为了心灵.

格:怎样会的?

苏:你有没有注意到一生专搞体育运动而忽视音乐文艺教育对心灵的影响是怎样的?反之,专搞音乐文艺而忽视体育运动的影响又是怎样的?

格:你所指的是什么呢?

苏:我指的一是野蛮和残暴,另一是软弱与柔顺.

格:啊,极对.我注意到那些专搞体育锻炼的人往往变得过度粗暴,那些专门搞音乐文艺的人又未免变得过度软弱.

苏:天性中的激情部分的确会产生野蛮;如加以适当训练就可能成为勇敢,假如搞得过了头,便会变成残酷粗暴.

格:我也有这么看法.

苏:再说,温文是不是人性中爱智部分的一种性质?这种性质过度发展是不是就会变为过分软弱,如培养适当便能变得温文而秩序井然?是不是这样?

格:的确是这么样.

苏:可是我们说我们的护卫者需要两样品质兼而有之.

格:他们应当这样的.

苏:那么这两类品质要彼此和谐吗?

格:当然要的.

苏:有这类品质和谐存在的人,他的心灵就既温文而又勇敢.

格:显然.

苏:没有这样和谐存在的人便既怯懦又粗野.

格:的确是这样.

苏:好;一个人假定纵情乐曲,让各种曲调唱腔,甜的.软的.哭哭啼啼的(如我们刚才所讲过的那些),醍糊灌顶似地,把耳朵当作漏斗,注入心灵深处,假设他全部时间都沉溺于丝弦杂奏歌声宛转之间,初则激情部分(如有的话),象铁似的由粗硬变为柔软,可以制成有用的器具.倘若他这样继续下去,似着了魔似的,不能适可而止,他就开始融化了,液化了,分解了.结果便会激情烟消云散,令他萎靡不振,成为一个"软弱的战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