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章(第3/3页)

格:是的.

苏:刚才我们看到了,在知识与无知之间有一种被我们称之为意见的东西.

格:看见了.

苏:那么余下来要我们做的事情就是去发现既是有又是无,不能无条件地说它仅是有或仅是无的那种东西了.我们如果能找到了它,我们便当有理由说这就是意见的对象,于是把两端的东西与两端相关联,把中间的东西与中间相关联.我如此说你能同意吗?

格:我同意.

苏:这些原则已肯定过了.现在让那位爱看景物的人有话可以说出来,我要让他答复我的问题.他不相信有永远不变的美本身或美的理念,而只相信有许多美的东西,他决不信任何人的话,不信正义本身是"一",美本身是"一",以及其他东西本身是"一",等等.我们问他:我的好朋友,在这许许多多美的东西里,难道没有一丁点儿丑的东西吗?在许许多多正义的东西里,难道就没有一丁点儿不正义的东西吗?在许许多多虔诚的东西里,难道无一丁点儿不虔诚的东西吗?

格:不,肯定有的.这许多美的东西都会以某种方式显得既是美的,又是丑的.你所问及的其它东西也无不如此.

苏:还有许多东西不是有些东西的双倍吗?看起来它们是一样东西的双倍,难道不同样又显得是另一样东西的一半吗?

格:对的.

苏:我们说还有许多东西它们是大的或小的,轻的或重的,难道不可以同样将大的看作小的,小的看作大的,轻的看作重的,重的看成轻的吗?

格:都是可以的.互相可以互相通的.

苏:那么,这些多样性的东西中每一个是否只能说是这样的而不能(如有些人主张的)是那么样的呢?

格:这十分象那些在宴席上用模棱两可的话难人的把戏,或者小孩子玩的猜那个含义模棱的谜语一样,......关于那个太监用什么东西打一只蝙蝠,蝙蝠停在什么东西上的谜语.这些事物都十分模棱,以至无法确切决定,到底是它还是非它;还是,既是它又非它;或者还是,既不是它,也不是非它.

苏:那么,你有没有对付它们的办法呢?除了在"是"和"不是"之间,你还能找出什么更加好的地方去安置它们吗?须知,不可能找到比不存在更加暗的地方,以致使它更不实在些,也不可能找到比存在有更明朗的地方,以致让它更实在些.

格:很对.

苏:所以看来,我们已经似乎发现到了:一般人关于美的东西以及其它东西的平常看法,游动于绝对存在和绝对不存在之中.

格:确实是的.

苏:但是在前面我们已一致同意:假如我们找到了这类东西,它应该被说成是意见的对象,而不应该被说成是知识的对象;这种东西游移于中间地区,且为中间的能力或官能所了解.格:对的,我们同意过.

苏:所以,那些只看到许许多多正义的东西,许许多多美的东西,许许多多其它的东西的人,虽然有人指导,他们也一直不能看到美本身,正义等等本身.关于他们我们要说,他们对一切都只能有意见,对于那些他们拥有意见的东西谈不上有所知道.

格:这是肯定的.

苏:反之,关于那些能看到每一事物本身,甚至永恒事物的人们,我们应该说什么呢?我们不应该说他们具有知识而不是具有意见吗?

格:肯定说他们具有更多知识.

苏:我们不愿说,他们专心致志于知识的对象,而另外一种人只注意于意见的对象吗?你还记得吗,我曾说过,后一种人专注意于声色之美以及其他种种,他们绝对想不到世上会有美本身,并且是实在的?

格:对的,我们还记得.

苏:所以,我们如果称他们为爱意见者,而不称他们为爱智者,我们不会有什么冒犯他们吧?假如我们这样说,他们会对我们生气吗?

格:假如他们相信我的劝告,是不会生气的.因为对真理生气是不对的.

苏:那些专心致志于每样东西的存在本身的人,我们是否必须称呼他们为爱智者而不称他们为爱意见者呢?

格:是的,显而易见是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