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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这时,他派出去找帮手的人回来了,带来的消息不算太让人失望——因为人手少的原因,他们每到一地都得请当地的票友来充充场子。今天,他派人去请的鼓师正好有空,他说他还能帮一次忙,下一次就不知道还敲不敲得动,毕竟他已经老了。

太阳一点点落下山去,

月亮一点点升上天来。

在蓝色夜雾中,小镇响起了久违的川剧锣鼓声。七村八乡的乡路上,隐约能看到一个个苍老的身影如朝圣般寻着锣鼓声往同一个方向走去。这天夜里,老人们都觉出今年的戏班又比去年差了很多,但都没有忍心喝出倒彩来,这使演刘备的班主非常感动,他唱到摔阿斗时,有生以来第一次真正摔出了眼泪。在售票处,裹着石膏的武生也哭了,照理说今晚破天荒多了一百多张票,他不应该哭的……

爷爷骗猪

那是上世纪70年代的故事,当时我只有4岁,但大致已记得一些事了。其时“文革”已进入尾声,物质供应依然紧张,正因为如此,革命大小将们割“资本主义”尾巴的热情也大不如前了,因为他们也已开始明白“革命也要吃饭”的道理。也就是在这个时候,爷爷从乡下抱回一头猪来。

小猪的样子很可爱,颇有点像多年后看到的美国电影里那只梦想当牧羊犬的猪宝贝。只是与那只用高科技武装起来的小猪不同,我们养的猪不会讲话,但它的眼神和肢体语言却能大致表达它的意愿。无论肚子饿了还是想拉屎了,都能看得出来。它还有一个别的任何猪都没有的优良品性——决不乱拉屎,不把它放出屋它是决不会拉的,即使胀得面红筋胀乱跳也一样。

当铁匠的爷爷一下班就侍弄那头猪,他把从菜市场捡回的菜渣铡得很细,然后再加些淘米水煮成稠稠的粥端给小猪,通常这时也是我的吃饭时间,我也会端上一个小搪瓷碗坐在猪的对面,爷爷就用慈爱的眼光看着我们两个小东西一边吃一边成长。

小猪是个非常贪玩的家伙,它对这个世界有着永远无法消弭的好奇心。它总是像风一样不停地在爷爷家那座旧式的老庭院里穿进穿出,一会儿在天井里拱拱青苔,一会儿到皂角树下对着蚂蚁洞撒尿。在那一百多平方米的小院里,像养了五头猪一般,抬头低头都能看到它的影子。

随着它一天天成长,它对外面的世界也多了幻想和好奇。它开始喜欢跟爷爷和我出去散步,很长一段时间,在离爷爷家不远的铁路边,我们仨成为夕阳下的一道风景:爷爷后面跟着我,我后面跟着猪。

有时,爷爷加班,不能带我们出去,小猪就会显得很郁闷,它会百无聊赖地卷着尾巴在大门口静静地往外看,那眼神,与任何一个盼望大人回家的小孩并没有什么两样。

如果运气好的话,爷爷会在它的盼望中回家,离家很远,小猪就感觉到了,而通常,我也是从小猪的神态中,推测爷爷离家的距离。我们通常是在同时冲出门去,而每当这时,爷爷都会面带笑容满脸汗水地站在我们的面前,左手拿一个糖果,给我。右手拿一块萝卜或黄瓜,给猪。有时候,猪还会很过分地扯着爷爷的裤管往铁路方向拉,每当这时,姥姥就会在一旁快乐地嘲笑爷爷说:你的猪儿子想散步了!这个时候,爷爷也会发自内心地笑得胡子乱颤。对于这个十口之家唯一有经济收入的家长来说,他这样的笑并不多。

走得最急的总是最快乐的时光,长大意味着烦恼的开始。这句人类的格言对猪也很适用。一年时间很快过去了,猪长大了。猪长大了意味着什么,大家心里再清楚不过了。虽然比起当今这些被“三月肥”催大的同类来,它已算是长寿的了,但再长寿的生命在终结的那一刻总会带来悲伤的。

本打算自己杀,但爷爷怎么也下不去手,我的舅舅和姨妈虽然久不吃肉,早就不怀好意地盯了猪很久了,但真让他们白刀子进红刀子出地把猪放倒,他们却没有这勇气。

最后,爷爷决定把猪卖到食品厂去,用自家的猪换钱买别家的猪肉吃。

那天,我们全家起了个大早。猪似乎预感到什么,缩在屋角,四蹄紧紧地拄在地上,任你怎么拖怎么拉,就是不出来。最后,全家一齐上阵,将猪抬上板车。那天早晨,妈妈怕吓着我,没让我起床,但猪从没有过的充满愤懑和绝望的尖叫声我却听见了,并一生难忘。

那天卖猪并不顺利,爷爷和小舅舅拉车进城,在食品厂,猪一直很委屈地惨叫着,并张口咬任何一个敢于接近的人,从板车上下来到过磅,先后有5个人的手被它咬了。过完磅之后要送到食品厂的大圈里,这段几百米的路程把大伙难住了。这时,爷爷说了一句让他一生都后悔的谎话,他说:“算了,干脆不卖了,回家!”

这时,奇迹出现,那猪竟听懂了他的话,居然自己爬上板车,高高地站在上面。人们于是三下五除二,将满以为要回家的猪送入待宰的大圈中。

爷爷说,那是他这辈子说的极少的几句谎话之一。那天,家里所有的人都很开心地吃了一顿回锅肉。我的忧伤,也在喝完两碗肉汤之后忘得精光。只有爷爷一直闷闷不乐,虽然大家都劝他说:“猪本来就是喂来吃的嘛,那是它的命。”但爷爷最终没有动一筷子肉。

从那以后,爷爷就再没有喂过猪了。

偷 鸡

在江亭县,偷鸡最厉害的就算我们永红公社的成都知青,我是他们的头儿。我们曾经成功地使方圆5里之内听不到鸡打鸣,还明目张胆地在后山腰上开过三县知青联办的百鸡宴。那一次,闻讯从各地赶来的知青哥们儿肩挑背扛怀揣手提弄来了一大群鸡,白的黑的花的麻的,乱哄哄一阵忙活,血,黑了一坡,入夜时分那些白的黑的花的麻的鸡们便成了白斩的红烧的凉拌的火烤的了,之后,便是一通暴啃,留下满坡的鸡骨头,惹得附近村子的狗一两个月之后还常往坡上转悠。

我偷鸡是黑娃教的。

黑娃是五中的学生,在成都就练就了一身偷艺。下乡的头几年,他几乎包揽了我们所有的打牙祭的开支。我们只需往镇上的食堂里一坐,粮票酒票自然会从黑娃口袋里跳出来。即或当时没有,他只需出去转悠一圈,不等我们一人一口酒转过一轮,他便笑嘻嘻地出现在门口,也不管轮到谁了,抓起酒就是一大口。当然,有时也少不了要失手,鼻青脸肿,满脸鲜血地逃回来,自然,我们报答他的机会也就来了,一场恶斗自不在话下,不把弄花他脸的人的脸弄得比他的脸还花绝不罢手。久去久来,人们见他来了,便躲得远远的,捂着口袋还不放心,生怕他来个隔空取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