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原颂(第5/7页)

在这个小城里,人们的爱好都是相似的。比如我和老王,还有牛七等等。但是谈到交流,却是非常困难的事。一个人很难听懂另一个人的话。这是因为我们的内心都很深奥。但我们往往又能猜出别人心里的念头,或自以为猜出了。我对我们小城人的性格很着迷,但有时在他们中间又很痛苦,如同处在沙漠之中似的。还是荒原好,它能满足每一个人,要不我们才不会都往那边跑呢。其实荒原到底是如何满足我们的好奇心的,我也说不清楚。我想到这里时便听见喜鹊叫,是它们来了。因为城里几乎没什么树,喜鹊极少来。一共有两只,都停在我的屋檐上。它们勾起我怀念的情绪,我觉得自己好像活了一千年一样。我原来不是这里的人,我是从一个远方的大都市到这里来定居的。我来的那一天看到有一群人在小城中心的广场上斗蟋蟀,我立刻被这朴素清新的游戏迷住了。这个小城与外界是多么的不同啊。于是我加入了那个团队,每天夜里去荒原捉蟋蟀。那一场闹哄哄的活动没能延续多久,冬天一到我们就各自散去。并且从那以后就再也没人提到过斗蟋蟀的事了。而我,却因此爱上了此地。也许就为这种心不在焉地接受刺激的方式?

不知从哪一年起,我们不约而同地去荒原里散步了。我记得我们去散步的时候,荒原里早就没有蟋蟀了。焦枯的土地上除了几只瘦瘦的、急躁的喜鹊,什么小动物都没有。我此刻回忆起当时的景象时,正好看到屋檐上的这两位冲进深蓝的天空,消失得无影无踪。

如今我们仍有不少人保持着这个习惯。我们各走各的,奇怪的是我们的路线从不交叉。默默地来,默默地去成了我们的游戏规则。不是连清洁工牛七也深深地懂得这个规则吗?是不是一进荒原人就改变了性情?平时我们倒是对那个地方有所议论的。我们用暗示性的语言谈论那个话题,不求交流只求一吐为快。这也是本地的特色之一。啊,我,一个都市的市民,就这样潜移默化地成了小城居民。我躺在这竹椅上,沐浴着晚风,我应该满足,可为什么我老觉得忘掉了一件重要的事?关于这件事我能确定的是它既不是同皮革厂的老王有关,也不同牛七有关,当然,跟阿桑也无关。这可能是我个人的私事。那天我从荒原出来时还记得它,可现在怎么也想不起来了。可那件事的确重要。当时在街道旁,我看着夕阳发呆,有个从什么地方来的人紧紧地握着我的双手说:“你可要记住啊!”我依稀记得这个场面。那一天是个大晴天,柏油路被洒水车浇了水之后散发出特有的味道。可那个人是谁?他说完那句话就不见了。

睡意袭来,我看见银河在上面晃荡,我的眼睛睁不开了。但我也没有睡着。有一个男人在我屋后唱舒伯特的小夜曲,听不出是哪国语言。后来歌声停止,他好像是到我面前来了。他朝我俯下身,轻轻地说:

“那边的橘林里有三个姑娘在散步,她们心里充满了幽怨。”

我张了张嘴,并没有发出声音来。我从竹靠椅上猛地坐起身来,然后环顾四周。院门敞开着,唱歌的男子已经走了。我总是慢半拍。那个人会不会是娱乐厅的顾客?或者是那里请来的歌手?总之他是意犹未尽,才跑到我这里来唱的。只要稍加留意就会发现,这里人人心中都有一股激情。不过有一件事让我颇费思量。这就是据我了解,除了我以外,这里的每个居民都是土生土长的,这些年里头,我还没有在这里碰到过一个不是出生于此地的人。娱乐厅里常有风尘仆仆的顾客到来,通常是长着黝黑的面孔的那种,很像来自热带地区。只要他们坐下来一会儿,喝酒,唱歌,谈话,你便弄清了其中一个就是城里某某人的侄儿或女婿,长年在外开矿或在沿海做水产养殖的那一个。如果不去荒原,我喜欢沿街散步。我紧盯着某个陌生面孔,我甚至跟踪他。我没走多远就看见他进了某个人的家门,大约又是一位出远门的女婿。刚才唱舒伯特的这一位应该也是。

夜已深,那边街灯下还真的站了一个人!我一点睡意都没有了,反正明天休息,睡不睡无所谓。那人戴着大草帽,遮住了脸。大热天的,他居然穿着长筒靴。我走过去,他将戴着金丝眼镜的脸转向我。

“真是难忘的夜晚,我终于又回来了。”他说。

哈,又一个!每天都有游子归乡。

“要是永远都不回来又怎么样?”我反问他。

“那就会一个冒险接着一个冒险。你都分不清究竟是前一场冒险还没完呢,还是新的险情又出现了。”他那自嘲的声音有点空洞。

“我住在桑街的5号楼。这些年,我每年都下决心要死在他乡,因为我患了绝症。可是我总不死,每次都回来了。等你有空的时候去我家聊聊天吧,我家里就我一个人。”

他走了,这条街上再没有人了。蛾子在绕着街灯转圈子。刚才那人说到绝症的时候,面带微笑,似乎感到幸福。据说这些游子们都有着奇怪的生死观,今天我算领教了。有人在我的院子里叫我,我急忙走回去。

炎热已经退去,凉风习习,院子里并没有人。我将竹靠椅搬回家,在台阶那里我摔倒了。我的左耳触地,听到刚才叫我的那个粗嗓门又在某个遥远的处所呼唤我。那人是皮革厂的工人。我在左耳上摸了一把,手上有血,但我并不害怕。天快亮我才睡着。我以为会做梦,结果并没有。第二天上午醒来,看见墙上的阳光,竟然心花怒放。

我找到那游子的家,我推开虚掩的房门走进去。他家只有一间房,空空落落的,没有床和桌子,只有一把椅子,两张五屉柜。我坐在唯一的椅子上等他回来。过了一会儿,一个老女人在门那里出现了,她说:

“这是间空房,还没租出去,你等谁?”

“我等房主人,他不是回来了吗?”

“你就死了这条心吧。”她轻佻地笑出声来。

我连忙站起来逃跑,我从狭窄的过道跑出去时觉得这种感觉很熟悉,太熟悉了——我不就是在这种过道里长大的吗?那女人追着我喊:

“你干吗跑?你干吗跑?丢了魂吗?”

我一直跑回了家才停下来。我记起来了,在小城不应拜访陌生人。我怎么将这个禁忌忘得干干净净了呢?这个人说他是这里的人,但我毕竟没有见过他啊。似乎是,这里的每个人都认得每个人,其实并非如此,只是面熟而已。比如刚才的老女人,我听到别人称她为“绿姐”,一个很好听的名字。关于她我也仅仅知道这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