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之王朱知碌(第3/3页)

  朱知碌说,离了婚之后,他也曾经想过戒彩。“戒彩”这个词真是太出彩了。但是最后他没戒成,因为他思来想去,没有什么工作是既能挣钱,又能跟他深爱的数字们在一起的。唯有彩票,他又爱又恨的彩票。他说彩票的数学模型一直在变化,背后有很高的高人坐镇,不是他这么个肉脑子能算明白的。他只能偶尔钻个空子。几年里,他钻了不少空子,日子过得起起落落。有时候中个一万,有时候赔个八千。你很难想象一个对数字这么敏感的人不会理财,朱知碌就是这么一个人,他很清楚自己有多少钱,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但他不会管钱。他花每一分钱时,脑子里都图形化地呈现出自己一共有多少钱、有多大一块飞出去了、剩下多少钱。他起初也买几件衣服,买喜欢的镀金打火机,买了当年混中关村时就一直想要但买不起的MP3和昂贵的耳机,还给自己买了个银戒指。他无论怎样清楚自己的财务状况,都总是把钱花秃噜。一开始,他靠预留出一部分锁在抽屉里的方式,还能租得起房,吃得起饭。但一个数学模型攻破之后,他就迫不及待地想实战一下,而模型级别的实战不是拿两块钱机选一注那么简单的,他需要规模化的投入,才能带来更大规模的产出。10块钱中巨奖那种事,后来只重现过一次。在他脑子里,每一个模型都像是一件新生产出来的、全身闪着摄人心魄的阴森森的光、肩膀上的一排镀金的铜管子喷着蒸汽、关节泛着机油味儿的复杂而凶残的重型武器。去买彩票,就像带着这些武器上阵打仗一样,令人全身肌肉紧绷,喉头忍不住发出低吼。

  他把自己想象成了一个孤独的骑士,不断地挑战更大的风车。我有心说,别扯淡啦,人家再惨的骑士,好歹也有头驴呀!您都捡烟屁了。但这话太伤人了,我怕他揍我,没敢说。听完故事,我无以为报,但觉得给钱不太合适,就又给了他半盒烟。这回他没客气,全拿走了。我觉得故事听到这儿,差不多了,我并不喜欢这个人,当时。我觉得一个人买彩票买得都捡烟屁了,这种人还是离他远点儿吧。但是一分钟之后我就在想,已临深秋,朱知碌住在什么地方,怎样过冬?现在想来,真是咸吃萝卜淡操心。

  朱知碌的武器博物馆里,摆满了各种各样凶残威猛的数学模型。他凭借这些武器,风光过,也落魄过。落魄的时候多。我见过一次他风光的时候。他风光的样子,跟落魄的样子,唯一的差别就是精神面貌特别好,喜欢说笑,说话的时候,腿总是颠颠颠,走路较快。外观上没有任何改变,还是那一套西部行头。那回我去吃早饭,还没进肯德基呢,他就早早地等在那儿了。见我来了,霍地站起,挥手说道:“嗨!”我以手掩面,从手指头缝里看周围的人,果然大家都在看我。

  除了“嗨”之外,朱知碌说得最多的一句话就是:“咱中了!”说了不知道多少次,不过相对于他中的金额来说,中多少次也不算稀奇。他还给我看一份报纸,报上不但写了他中奖的金额,还有张照片。照片上,他穿着翻毛儿破皮衣,脖子上挂着耳机,对着记者的麦克风不知道在说什么蠢话。报上的标题匪夷所思:《外来务工人员最后十元买彩票独中大奖》,下面的金额吓死人。当时已经是一或一一年,但是他的这笔奖金扣完税,依然可以去六环边上买套不大的房子。说实话,我也十分震惊,只是故作不震惊而已,因为我如果表现出震惊,怎么想都是正中朱知碌的下怀。他双脚总是一颠一颠的,抑制不住兴奋,像个欠揍的熊孩子,但无论怎样兴奋,眼角眉梢还是耷拉的,此乃浑然天成。他说要求我办件事。“你不是搞电脑的吗?”他问,“我现在想买台电脑,再买个手机,你带我去中关村吧!”我啐了一口,说老子要上班,就走了。

  那天中午我们没去中关村,我带他去了百脑汇。以他现在的身家,实在不用在乎百十块钱的差价,何况中关村鱼龙混杂,我这种老江湖也不免失手。其实我当时忘了,我车上坐的这个货不但是人肉计算机,还是真正的中关村老江湖。去的路上我问他,平时住什么地方?他说通惠河边儿上的一个棚子里,还问我想不想去看看。我平时开车从通惠河北路过,曾经俯瞰过那个棚户区,挨着铁道,真是难以想象,一河之隔就是北京最发达的CBD。他见我不说话,就开心地给我讲他家的样子,绘声绘色。他说现在没媳妇管了,墙上随便写随便画,最近攻破的几个大型模型都是在墙上画出来的。

  买完电脑,我把他送回通惠河畔,没有去看他的窝棚就告别了。此一别总有一年余,再见面时,也就是前一阵子,又是刚刚入秋。他还是穿那么一身,在肯德基门口等我。见我来了,他摘下耳机,耷拉着眉眼,看不出是高兴还是不高兴。我沉默了一会儿,递上一盒烟,问他:“是中了一个亿还是又穷×了?”他接过烟,抽出一半,把盒还给我,不说话。点烟的时候用的是一个一次性打火机,快没油了。好容易点上,他说,你有打火机吗?给我一个。我俩在门口抽烟,没话可说,这时间里我一直在想打火机对于捡烟抽的人的重要性。抽了几根烟,他从兜里掏出一张纸,上面写满了数字,破破烂烂的,似有玄机。“这个我早就想给你了。前一阵子做出来的模型,全买下来需要三万多。我已经没有三万多了。而且,我隐约觉得这是犯罪了,现在。”我说,你这意思是要犯罪就让我先犯吗?他摇头说,要犯罪的话,他早就犯了无数回了。好在没犯过什么滔天大罪。我问他现在住哪儿,他说延庆山里的一个小院子。他用黑炭一样的手指戳了戳那张纸的背面,上面写着地址。我一看,去过,我有个同事辞职去养兔子了,租的院子就在那儿附近。我说这可真够偏的。他听罢一笑,问我:“你知道我的钱都怎么花了吗?”我摇头不语等他说。他也摇头不语。末了,他仰头叹道:“穷在长街无人问,富隐深山有远亲。我不玩了,给你玩吧,回见。”说罢,趿拉着哗啦作响的靴子,走了。

  后来有一次,我在听评书的时候听到他说的这句话了。我想起朱知碌,猛然觉得我一直站在一个错误的立场上看朱知碌,他身边的其他人也是一样。在我这等凡人眼里,如果一个人只身来到北京,凭自己的过人的商业头脑,从打零工开始,到贷款开小公司,最后做大,挣个几百万,这是一个很好的励志故事。而一个人把所有的钱都花了,弄得自己无家可归,媳妇也跑了,成天捡烟屁抽,只为了买彩票中大奖,这就是一个傻×。至于这个傻×是不是只身来到北京、凭自己的过人天赋和不懈努力最后挣到了几百万;而他的朋友和爱人在他努力时嘲笑他、唾弃他、背叛他,在他成功后又找他借钱,且不还——只要他买了彩票,这些好像就不重要了。想到这里,我觉得我的普通逻辑真是白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