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铁之王吕连贵(第2/5页)

  后来我换了工作,也换了喝酒的地方,很久没再去了。不过此时我跟吕连贵已经算是认识了。我跟他认识的事情是这样的。有一次他唱完歌,收拾琴箱准备走了。他唱完歌后,马克沁就会放CD,直到结束营业。他的CD非常糟糕。那天我正好拿到一笔稿费,十分开心,就请吕连贵喝了一杯。我们谈音乐,相见恨晚,于是我又请他喝了一杯。现在想来,我能跟他聊得这么开心,是因为他的音乐储备完全覆盖了我的。基本上,他可以跟任何人在音乐上谈一个晚上。两杯喝完,他打开琴箱,又走上唱台去。店里仅剩的三四个客人叫起好来。吕连贵想了半天,唱了一首《来自伊帕内马的女孩》(The Girl from Ipanema)[萨克斯风手斯坦·盖茨(Stan Getz)演唱歌曲]。这歌非常好听,也非常难,并且不适合男人唱,适合小姑娘。我还是第一次听中国人唱。吕连贵自己弹,自己唱,唱得既投入又开心。就像一个小姑娘一样,但你却不会因此讨厌他。这之后,我们就算是认识了,见面会打招呼,有时会请对方喝一杯。有一回我甚至上台唱了一首,他给我伴奏。那是我第一次享受乐手的现场伴奏,实在太爽了。

  前一段时间,马克沁把店卖了,准备环球旅行,我祝他一路顺风。但是这么一来,吕连贵就没地方唱歌了,作为老板,马克沁当然得给自己的兄弟先找个出路。连自己店里的调酒师和服务员的后路都安排好了,更别提自己一手培养出来的歌手了。马克沁纵横酒吧圈十几年,江湖关系硬得很。依我看,开酒吧的都不是好惹的,这些人是好人还是坏人另当别论,但他们都认识一些不得了的人物。这种背景下,想给吕连贵安排个演出场子真是太容易了,马克沁想道。事实上确实如此,可惜他事先没有摸清楚吕连贵的背景和事情的来龙去脉。可见沟通的重要性!这回惹了个不大不小的麻烦。

  这里要说一段倒笔书,是关于吕连贵遇到的第一个贵人的。这人姓施,也是歌手,比我的年纪还大,已经唱了二十年了。由于其体格魁伟,说话唱歌都是沙哑派,又快又猛,与马克沁堪可配对,所以我们给他取了个外号叫施潘道(注14)。施潘道早年间在北京的各种广场、地下通道和地铁站唱歌,很有些名气。他的演奏和演唱都十足的接地气,以流行歌曲、过时摇滚乐和充满脏字的不知名流派音乐闻名,演唱时霸气十足。在酒吧演出时,他带一个助手,专门管换琴弦,因为他发明了一种技法,能够在弹琴的同时打出类似于镲的打击乐声,听起来十分痛快,但基本上每弹两三首就得换一套琴弦。有一回我问他,你干吗不准备两把琴?这样就可以随便找个Bartender(酒吧男招待)给你换弦了。他说:不行,助理多有面子?其人大概如此。

  吕连贵刚进北京时,在地铁站里唱歌,被施潘道发现了。施潘道认为他是可造之材,就收他为徒——据说还举行了很正式的仪式,烧香摆支拜祖师爷什么的。地铁歌手的祖师爷是谁,莫不是周庄王?此事不知其详,反正施潘道请了不少道上兄弟、圈里朋友来喝酒,其中就有马克沁。施潘道跟马克沁是多年的朋友,交情说不上多厚,但足够长。这两个名字放一块儿也真够吓人的。

  施潘道在酒吧圈里已经闯下万儿来,年纪也大了,甚至有个酒吧老板拉他入伙经营。他完全可以不做歌手这行了。但是他不但唱,还经常去地铁站里唱,这是他的爱好,而不是职业。这件事听起来非常牛×:某某事是我的爱好,而不是我的职业。我也想要有这样的事做。施潘道这么干已经很久了。多年以前,一个冬天的晚上,他在地铁站唱着玩。有人驻足听一会儿,有人往吉他盒里扔钱。他唱《花房姑娘》,来来往往的许多人都不由自主地边走边唱着《花房姑娘》。这时跑来个男孩儿,十七八岁,等他唱完这首,告诉他有呛行的。这孩子算是施潘道的半个徒弟,其实根本没正经收过,只是到处追着施潘道听他唱歌,缠着要学琴。用现在的话来说,这种人莫如叫“脑残粉”更合适。关于呛行,一般来说,地铁站唱歌不怎么划地盘,因为没什么黄金位置可言,哪哪都是人。施潘道本身又是玩儿,不在乎有人抢什么生意。他只是奇怪,他嗓门这么大,有人能在左近唱歌吗?那孩子说,并不很近,在地铁站的另一头。施潘道凿了他的后脑勺一下说,那你跑来跟我说个屁?那孩子挠着头说,我觉得他唱得挺牛逼的,准能抢您生意。

  施潘道摸着胡子想了一会儿,说道:给我看着盒子!然后弯腰从琴盒里捡出两枚别人施舍的硬币,拎着琴就走了。据说在上世纪七十年代,北京街头流行“茬琴”,此乃音译,也不知道是不是这俩字。大意就是说,一对文艺青年相遇了,便抽出吉他弹唱一番,比个你死我活。这个好时代我没有赶上,据我爸说,更多的情况都是动手打起来了。施潘道经历过这个时代,所以他习惯到哪儿都手不离琴,尤其是这种场合。他也不绕路,花钱买了张地铁票,下去再上来,就到了另一头。站在通道的岔口听了听,果然听见吉他声,只是听不见唱,循声而往,就这么遇见了吕连贵。后来我们都说,吕连贵这个名字就一点好:他总是遇见贵人。之所以说施潘道是他的贵人,完全是因为他初遇施潘道时正是一副人生中最落魄的样子。

  据当事人施先生描述,当时的情形是这样的:只见一个满脸愁容的青年,十冬腊月穿着一件薄外套,抱着一把一看就是小号儿练习琴的破吉他,靠坐在斑驳的墙壁下;一盏忽亮忽暗的灯投下惨白的颜色,也不知道他的头发是当时就那么白,还是灯照的。总之,惨极了。施潘道提琴而立,胸中那团一心想大战一场的火一下子灭了。此时,该青年弹完一曲,周围驻足的人都有些神情恍惚,有几个人鼓起掌来;有个女孩子双手捧着脸,一副快要晕倒的样子;另一个跟他差不多大的男孩子手持一瓶雪碧,意犹未尽地在墙上敲着拍子。施潘道没听着琴,也不打算听了,因为他觉得那把练习琴实在太破,用这种琴的一看就不懂琴,显然没什么干货。估计会几个万能和弦,能唱两首当时应景的所谓民谣。

  这时,这个青年抬起头看了看周围的人。他跟施潘道对了对眼神儿。他的眉骨挺高,头顶的灯给他的眼窝投下深深的影子,让人看不见他的眼神。然后他调了调琴,唱起了《花房姑娘》。施潘道刚要迈步走开,就被这几个简单温和的音节抓住了。这是另一个版本的《花房姑娘》:很慢,很轻柔,“像是在哄小孩”,但是绝不是那个“用女人一样掐着嗓子却唱着‘你说我世上最坚强’的版本”(施潘道评,笔者注)。关键是,那把看上去最多值100块钱的练习琴,在这孩子手里发出的声音,该多糟糕还多糟糕,但他用技巧和情绪完美地掩盖和弥补了这一点。他在地铁站的通道这种糟糕的环境下,能够非常微妙地控制音量的起伏。间奏里,他弹起一段炫目的solo(独奏),而扫弦伴奏却没有停,像两个人同时在弹。光是那一段solo就像是讲了一个好听的小故事!这种时候,他会皱起眉头,嘴唇微微张开,紧咬着牙齿,看着自己的手指,就像在统计它们在短短数秒中移动的距离一样。而且他竟然一下子就选中了《花房姑娘》!施潘道说,这小子选什么歌,估计不是靠眼睛看、耳朵听,而是靠鼻子闻。准是自己身上有《花房姑娘》的味儿。《花房姑娘》的味儿是什么味儿,他也说不清楚,就像我说不清楚《快要枯竭的水》是什么味儿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