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第2/10页)

离开餐馆后他往北走,穿过牛津街,进入了图腾汉厅路以西的德国人聚居区。这些德国人中不乏革命者,不过他们当中更多的是共产主义者,而非无政府主义者。费利克斯对共产主义者的纪律性赞许有加,但对他们的做派仍抱有疑虑,除此以外,他的性格也不适合做党派工作。

他一路穿过摄政公园,进入了位于公园北面的中产阶级聚居的市郊。他在林荫道上徘徊,朝整洁的砖砌别墅门前的小花园里张望,想偷一辆自行车。他在瑞士时学会了骑自行车,他还发现自行车这种交通工具用来盯梢可谓完美,因为这样既行动自如,又不引人注意,而且在交通繁忙的城区里,自行车的速度足以跟上汽车或者马车。遗憾的是,住在伦敦这个城区的中产阶级市民似乎都把自行车锁到了外人看不见的地方。他曾看见一个人骑着自行车沿街前行,便想把骑车的人从车上击倒在地,可是此时路上有三名行人,还有一辆面包房的车子,费利克斯不想把事情闹大,以免引人注意。不久他又看见一个递送果蔬杂货的男孩,可那男孩的自行车太显眼,车头处装有一个大车篮,车身横梁上挂着一块金属牌,上面写着杂货店的店名。费利克斯刚开始漫不经心地考虑,还有哪些其他策略可供采用,就忽然看到了他所需要的东西。

一名三十岁上下的男子推着一辆自行车从花园里走出来。那人头戴一顶硬草帽,身穿一件条纹轻便夹克衫,肚子那儿鼓鼓的。那人把自行车斜靠在花园的墙上,正弯下腰用夹子夹住裤脚。

费利克斯快步走向他。

那人瞥见了他的影子,抬头望了一眼,咕哝了一声“下午好!”。

费利克斯将他打倒在地。

那人就地一滚,仰面躺在地上望着费利克斯,蠢笨的脸上带着吃惊的神色。

费利克斯扑到他身上,用一只膝盖顶住他那夹克衫正中间的那颗纽扣。那人“噗”的一声把气息尽数吐出,被压得喘不上气来,束手无策地大口吸气。

费利克斯站起身,朝房子瞄了一眼。一名站在窗前的年轻女子目睹了这一切,她用一只手捂住张大的嘴巴,眼睛瞪得老大,眼神中充满了恐惧。

他又朝地上的男人看了一眼:看样子,没有几分钟的休息时间,他别想从地上爬起来。

费利克斯跨上自行车,飞快地骑走了。

一个人若是毫无恐惧感,便可以为所欲为,费利克斯心想。他学到这一课是在十一年前,鄂木斯克附近的一条铁路支线上。当时正下着雪……

天上正下着雪。费利克斯坐在一节敞篷货运火车皮里的煤堆上,濒临冻死。

自从他挣脱了将他与其他苦力铐在一起的镣铐,从金矿里逃出来之后,一年来他一直在寒冷中度过。一年当中他穿过了西伯利亚,从冰封严寒的北方长途跋涉,几乎来到了乌拉尔山脉。眼下他距离文明世界和温暖的气候只有区区一千英里之遥。这段路途中的绝大部分是他靠双腿走过的,有时也会搭乘火车或者堆满毛皮料的货车。他更喜欢搭载牲畜的货车,因为它们既能让他保持温暖,又能与他分享饲料。在他模糊的意识中,自己比牲口强不了多少。他从不洗漱,他的外套是从一匹马那里偷来的一张毯子,破烂衣衫里爬满了虱子,头发里长着跳蚤。他最喜欢的食物是生鸟蛋。有一次,他偷了一匹矮种马,骑着它狂奔,直到马被累死,然后他把那匹马的肝脏吃了。他对时间已经没有任何概念,从天气判断,他知道当时正值秋季,但他不知道当时是几月份。他时常发现,自己连前一天做了什么事都想不起来。神志较为清醒的时候,他意识到自己已是半个疯子。他从不与人说话;遇到小镇或村庄时他总是绕着走,只有在垃圾堆里抢食物时才略作停留。他只记得自己必须一路向西走,因为那里的气候更加温暖。

可是他搭乘的运煤火车驶上了一条铁路支线,费利克斯觉得自己可能会就此送命。一名身材魁梧的警察穿着毛皮大衣守在岔道旁,防止农民偷煤回去生火……就在那个瞬间,费利克斯产生了一个念头,他意识到自己此刻十分清醒,而这也许是他一生中最后一个清醒的时刻。他正在纳闷是什么东西引发了这个念头,忽然嗅到了警察的晚餐。可那名警察是个大块头,身强体壮,还佩着一把枪。

我豁出去了,费利克斯心想,横竖都是一死。

于是他站起身,搬起一块自己能够搬动的最大的煤,踉踉跄跄地朝警察的小屋走去,进了屋,把煤块砸在那目瞪口呆的警察头上。

火上架着一口锅,里面烧着一锅炖菜,炖菜尚且太烫,没法入口。费利克斯把锅端到屋外,把锅里的菜一股脑倒在雪地上;接着他跪在地上,就着冰凉的冰雪吃起了炖菜。菜里有大块的土豆和白萝卜,厚实的胡萝卜,还有不少肉块。他连嚼也不嚼就把它们吞下去。警察从小屋里走出来用警棍猛抽费利克斯,一记闷棍抽在他后背上。费利克斯愤怒得发了狂——那人竟敢阻挠他吃东西。他从地上一跃而起,向那人猛扑过去,连踢带挠。警察用警棍还击,可费利克斯感觉不到警棍的抽打。他用手指卡住那人的喉咙,越捏越紧,不肯放手。过了一阵那人便闭上了双眼;接着他脸色泛青;后来连舌头也吐了出来;再后来费利克斯便把炖菜全吃光了。

他把小屋里所有食物吃了个精光,又在炉火旁暖了暖身子,然后在警察的床上睡了一觉。醒来时他已恢复了理智。他从尸体上脱下靴子和大衣,步行前往鄂木斯克。在途中,他对自己产生了一种了不起的认识:他已经丧失了感受到恐惧的能力。他的头脑经历了某种变化,仿佛一只开关被闭合了似的。他想不出任何能让自己心怀恐惧的事:肚子饿了,他便去偷;有人追他,他就躲起来;遇到威胁,他便杀人。他无欲无求,任何事情也伤害不了他。爱情、自尊、欲望和同情,种种情感都已被他遗忘。

这些情感最终都重新回到了他心中,只有恐惧感是个例外。

抵达鄂木斯克之后,他把警察的毛皮大衣卖了,买了裤子、衬衫、马甲和轻便的大衣。他烧掉了破衣烂衫,花一个卢布在一家廉价旅社洗了个热水澡,并刮了脸。他在一家餐馆吃饭,用的是餐刀而不是手指。他看见一份报纸的头版,这才记起如何识字。他这才发觉,自己已经从坟墓里回到了人世。

他坐在利物浦街车站的长椅上,自行车斜靠在他身边的墙上。他暗自想象奥尔洛夫长得究竟是什么模样。除了他的头衔和使命之外,他对这个人一无所知。这位亲王或许愚钝而呆板,是沙皇的忠诚奴仆;或许他是个喜好施虐的色鬼;或许他是个和善的白发老人,除了把孙儿们抱在膝头掂着逗趣之外别无爱好。这些都无关紧要,无论他是个怎样的人,费利克斯都要把他杀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