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1

宁远在测谎室备受煎熬的时候,屈丽茹也在窗前挣扎徘徊着。

杀死了丈夫宁全福,终于实现了她埋藏心底多年的一个愿望。

那天,她从外边回到家。通常这个时间,家里是没有别人的,丈夫在单位,儿子在画室,女儿在学校。

可是,她分明听见丈夫宁全福的书房里有动静。她仗着胆子过去,看见了惊心动魄的一幕——儿子端枪瞄准了丈夫宁全福的相框。

她周身的血液都加快了流淌,一个冲动在内心慢慢升腾,膨胀。

确切说,那是一种杀机!她早想像儿子那样端枪瞄准宁全福了。

这种冲动已经不陌生了,她至少有过两次了。

第一次是她怀了女儿的时候,宁全福想把她肚里的女儿踢掉,她要舍命保住那个小生命。

夜里,她的下身流了好多血,看来,孩子保不住了。愤怒之下,她拿起一把水果刀,推开了宁全福的门。

床上的宁全福正打着呼噜。她走到床边,浑身发软,怎么也举不起手里的刀。

第二次,是在乔纳纳失踪的那个夜里。女儿宁静一定要去报案,被宁全福拖进了房。

屈丽茹听见女儿的哭喊变成了惨叫,她却怎么也撞不开女儿的房门,门被从里边插上了。

她拼命拍打房门,在女儿呼喊“妈妈救命”中昏了过去。

醒来后,女儿的房门已经开了,她爬起来冲进去,见女儿像一只被吓傻了的小狗崽儿,小身躯光着,缩在床角发抖。

屈丽茹号叫一声,冲到丈夫房里捶打宁全福,宁全福一抬手,把她挡了一个趔趄。

她跑去厨房,抄起菜刀要把宁全福剁了。宁全福抓起她的手腕轻轻一掐,菜刀就“嘡啷”一声落地。

母女俩哭得昏天黑地。哭罢,屈丽茹要女儿把苦暂且咽进肚子,别对别人说,特别是哥哥。

宁远放下枪匆忙离开后,屈丽茹走到书柜前,看看枪,又看看子弹。拿起那颗子弹,往枪膛里装。

屈丽茹没摆弄过枪弹,费了好大劲儿,才把子弹装进枪膛,放了回去,“宁全福,如果你再祸害女儿,我就拿枪打死你!”

没想到,没等到屈丽茹亲自动手,宁全福就被打死了。

她知道是儿子宁远干的,不用问,她也知道。

她倚着窗子,看着街上忙碌的人们,长长地叹了一口气。一切都是自己的过错铸成的啊!

街上一对牵着手行走的母子进入屈丽茹的视线,看得她湿了眼眶。虽然是儿子干的,但责任却是自己的,儿子当时把子弹退了出来,是自己又给装了进去。

丈夫死后,她和儿子、女儿从没正面谈论过案情。她和儿子心照不宣,女儿虽小,可好像也知道是谁打死的爸爸。

宁全福的死,是这个家的福音,以后可以安稳地过日子了。屈丽茹要保护儿子,重新经营这个家。她嘱咐女儿,不要对警察说起家里的矛盾,更不能说子弹的事儿。

为防女儿说走嘴,她从不让女儿单独面对调查案件的刑警。

女儿还小,也听她的话,不多说一句话。

可是儿子就不一样了,不用话语交谈,眼神也能对话。她明白儿子用眼神询问她,“枪里的子弹是怎么回事儿?我那天明明退了出去的。”

她也能感到,儿子猜到是她装的子弹了。但她故意对儿子说:“你爸爸这些年在外得罪了不少人,想杀他的绝不止一两个人。”

她是在告诉儿子,别主动站出去。虽然她心里害怕,可又心存侥幸,宁全福在外的确有仇人,警察不会把矛头对准家里人的。

可是,当警察在外找不到凶手的时候,自然就把眼睛转了回来。儿子这次又被叫去审查,恐怕过不了关了。儿子对子弹的事儿心知肚明,但是儿子是绝不会牵连自己的。

屈丽茹走到自己的衣橱前,打开,选了两件衣服慢慢地穿。不能眼看着这么好的儿子给毁了,到了自己该承担的时候了,去把儿子换回来!

她穿好衣服,又对着镜子仔细梳了梳头,然后出门,向医院走去。

去自首前,她要去看看马尾长发的情况,见到儿子的时候,也好告诉儿子。

屈丽茹进了病房,发现马尾长发的床位空了,她忙问护士,护士的回答是她预料到了的,但她还是吃了一惊。黎明前,马尾长发死了。

屈丽茹正不知所措,马尾长发的妈妈来收拾儿子的遗物了。

两个女人虽然都老了,但还是认出了对方。马尾长发的妈妈对屈丽茹微微点了一下头,然后收拾东西。

她本想说些感激的话,儿子遭灾,花费都是宁家出的。但转而一想,这也许是命,儿子是姓宁的种,花他的也对。

屈丽茹也不知道说些什么好,只好带着歉疚看着马尾长发的妈妈把那些不值钱的东西都装进了包,连一小袋方便面调料包也舍不得扔。

看着看着,屈丽茹突然想起来,马尾长发的妈妈当年走的时候,好像带着身孕,难道马尾长发是……

马尾长发的妈妈提着东西要走。

屈丽茹鼓起勇气问:“不好意思,我想问问,马尾长发是不是你和宁全福的?”

马尾长发的妈妈冷笑道:“是谁的又有什么意义呢?人都没了。”

2

莫小苹看见宁远的目光又空落落的了,知道他又在回忆,没听见她的提问,就抬高了嗓音:

“宁远,你注意听,作案人研究《刑法》条款,是和被害人有关系吗?”

一阵痉挛,宁远不由扭头往莫小苹那边看去。《刑法》是自己在画室里看的,知道这件事的,只有莫小苹!

宁远看过来的眼睛带着哀伤,这,莫小苹清晰地感到了。如果她的语言是刀子,那么宁远的眼神是利剑,刺得她内心疼痛不止。

在宁远的画室看见那本《刑法》后,她回去立即也找来一本,研究宁远翻开那页的条款。第二百三十五条规定的内容是“过失伤害他人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第二百三十六条是“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第二百三十七条是“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妇女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宁远关注的是哪一条呢?第二百三十五条,应该和宁远没什么关系,第二百三十七条好像也关系不大,那么他关注的只有第二百三十六条!

宁远明白,莫小苹已经掌握了他的心路,莫小苹是他的恋人,又是一个思维敏捷的刑警,这对于他和莫小苹来说,都不是好事。

宁远回答:“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