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圆场移师

事后,伦敦地下工作人员聚在灰尘满布的小角落,饮酒讨论海豚案的历史应由何处落笔。一名体态如飞船、负责转译窃听数据的男子也加入讨论,而以他为首的一群人竟然主张最适合的时间点应是六十年前,“超级无赖比尔·海顿”降生于凶星下的那日。一提海顿大名,这群人不禁心寒。时至今日仍然如此。因为这位海顿,当年仍就读牛津大学时即被俄国人卡拉吸收成为“地鼠”、“卧底人”,正式的职称是渗透干员,渗透的对象是他们。而海顿在卡拉的指示下混迹他们左右,从事间谍活动至少三十载。最后虽然揪出海顿的狐狸尾巴,却直接导致英国人抬不起头,被迫仰赖美国姐妹机构的致命奶水。他们以奇特的术语称该机构为“表亲”。飞船男子表示,表亲让全局为之改观,令他深感遗憾,遗憾程度不亚于惋惜网球场上的蛮干,或板球投手故意投出触身球。“而且这也坏了大局。”多人随之附和。

对想像力较不丰富的人而言,整件事真正的起点是乔治·史迈利摘下海顿的面具,随后走马上任,照料众叛亲离的自家单位,时间是一九七三年十一月下旬。这些人说,乔治一锁定了卡拉,就谁都拦他不住了,其余都属必然结果。可怜的老乔治:负担沉重,心灵如何承受得住!

一位学者型男子,从事研究员之类的工作,以术语而言属“掘穴人”,他甚至在醉意方酣时坚持,起点自然而然应落在一八四一年元月二十六日,当天皇家海军舰长义律率众登陆珠江口一处名为香港的雾锁岩岛,数日后宣布该地为英国殖民地。这名学者认为,义律登陆后,香港成为英国鸦片输入中国的枢纽,因此大力助长大英经济霸业。假设英国没有开创这块鸦片市场——他以不甚认真的口吻说——根本也不会出现海豚案,也没有花招,没有获利;因此在比尔·海顿阴谋破败后,也不会出现圆场中兴回春的气象。

针对此问题,中坚分子如回局待命的外勤情报员、训练师,以及个案主办官,一如往常,自行组成耳语干部会议,这些人全然从情报活动的角度来看待。他们认为在史迈利巧妙奔走之下,才有办法追查出卡拉在老挝首都万象的金主。此外,与涉案女孩双亲的应对,以及在百般不情愿的白厅老大间纵横捭阖,史迈利的表现皆可圈可点。毕竟白厅掌握情报活动的钱包,也负责在此机密世界提供权利与特许。最重要的是,史迈利让此次行动自行运作的时机无懈可击。对这些专业人士而言,海豚案是技术上一大胜利。毋庸置疑。被迫与美国表亲结缡,他们认为只是拉长战线,巧妙运用内行人的看家本领。至于最终结果:去他的。吾皇驾崩,天佑新皇万寿无疆。

老同志会面时,上述辩论必定持续,然而杰里·威斯特贝的姓名理所当然鲜少有人提及。偶尔的确有人从记忆深处挖掘出来,这些人不是有勇无谋,就是多愁善感,或者纯属记性不佳,结果一时让现场笼罩在某种气氛之下;不过气氛总会消散。举例而言就在几天前,一位刚从圆场培训班毕业的年轻见习生,在欢迎三十岁以下男女惠顾的酒吧再度提起此事。培训班位于沙拉特,经过一番整顿翻新,行话昵称为“育成所”。沙拉特最近淡化海豚案,当做学员讨论的题材,甚至以短剧诠释;这位可怜的男学员学识尚浅,自认消息灵通而沾沾自喜。“可是,我的天啊,”他提出异议,直言不讳,口气如同海军候补少尉在军官餐室吹牛时享有的那份少不经事的自由,“我的天啊,威斯特贝在本案的角色,怎么好像没人看清楚?如果真有人扛下重担,这人非杰里·威斯特贝莫属。他是前锋部队。怎样?不对吗?老实讲嘛。”当然了,他并没有说出“威斯特贝”或“杰里”,因为他没听过。他提出的姓名是该案行动期间赋予杰里的代号。

这记坏球由彼得·吉勒姆接住。吉勒姆高大强悍,生性却温文儒雅,等候初次分配的见习生往往将他视为希腊天神来崇拜。

“威斯特贝是拨动炉火的树枝,”他说,高声而简洁,打断了沉默,“任何外勤情报员都能做得跟他一样好,有些人甚至还比他高明。”

这名男学员仍未听出弦外之音,吉勒姆只好起身走向他,面色极为苍白,对着他的耳朵咒骂道,酒量够的话,应该再喝一杯,接下来就该闭嘴个几天或者几周。此时言谈焦点转回亲爱的乔治·史迈利,他肯定是最后一位“真正”的大师,退休后的近况如何?众人颇有同感的是,他活过的人生无数,可供他静静回想。

“乔治尽过的心力比我们多出五倍。”有人扬声说,语气忠诚。女性。

十倍,其他人附和。二十!五十!在夸张的声势中,威斯特贝的阴影总算消退。就某种意义而言,乔治·史迈利的阴影亦然。他们会说,乔治嘛,是投了漂亮的一局。以他这种岁数还能强求什么?

或许更合实际的起点,应是一九七四年中台风来袭的某个周六;午后三时,香港如临大敌,准备迎战一场狂风暴雨。外籍记者俱乐部的酒吧里,二十几名新闻工作人员,多数来自英国前殖民地——澳大利亚、加拿大、美国,心情闲散,言行粗暴,只管饮酒耍宝,就像独缺主角的剧团。十三层楼底下,旧电车与双层巴士沾染着来自建筑工程的泥黄汗渍,以及九龙烟囱所产生的煤灰。极具破坏力的针状雨滴,落入摩天大楼旅馆外的小池塘。男士洗手间是整个俱乐部里最佳的观港据点,加州青年陆克就在那里低头探进洗脸台,漱掉嘴里的鲜血。

陆克身材高瘦,喜欢打网球,刚愎自用,二十七岁却垂垂老矣,美军撤退前是杂志社驻西贡1战地记者群中一颗明星。知道他会打网球后,很难想像他还会做其他事,喝酒也包括在内。大家会想像他站在网前使出反手拍、正手拍,杀得对手落花流水;或在双发失误之后发球得分。此刻陆克一面吸吮一面吐痰,神志被酒精与轻微脑震荡分裂成数个清醒的部分。他也许会以战争用语“遭菠萝手榴弹击中”来描述。其中一部分由湾仔酒吧女孩占据,她名叫埃拉,陆克为了她挥拳击中好色警司的下巴,因此承受了无可避免的后果:这位警司姓洛克斯特(Rockhurst),别号摇滚客(Rocker),此刻正在酒吧角落养神。稍早他使出最小限度的蛮力,狠踹他的肋骨,将陆克揍得不省人事。陆克另一部分头脑想着今早华人房东说的话。房东过来抱怨陆克的留声机太吵,并留下来喝了杯啤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