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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冠大厅饭店位于拉米大街4号,在苏黎世大学西南方不到1英里处,而利马特河正是从此处汇入苏黎世湖。一月末的风吹拂着湖水,时不时地被行驶在宽阔的拉米大街上的有轨电车遮挡,那车子噗噗驶过,声音轻柔,而我虽然穿着最厚的羊毛正装大衣,还是被冻了个透心凉。

就是在这一刻,我才发现我自己特别想知道,如果在苏黎世的拉米大街上,瑞士的一座湖上吹来阵阵微风,被风吹了一会儿,我都快被冻僵了,牙齿直打战,那么我究竟怎么才能在26,000多英尺高的珠峰上,征服亚北极区的狂风,并且活下来?

我原以为我在波士顿、纽约、伦敦和巴黎已经享尽美食了,那时候吃饭时要么用我姑姑留给我的遗产付账,要不就是理查慷布罗姆利夫人之慨来埋单,可皇家大厅饭店自然是我踏足过的最大也是感觉最为正式的餐厅。我们和芬奇见面的那天是这家餐厅这一周里唯一供应午餐的一天,男服务员、餐厅领班和其他工作人员依旧穿着礼服。到处都摆放着高大的盆栽植物,这个角落里,那根柱子边,还有那扇窗户附近,可谓无处不在,这些植物看上去太正式了,失去了植物的味道;似乎它们也希望穿礼服。

我穿的是那套理查在伦敦给我买的深色西装,但是走过苏黎世皇家大厅饭店那巨大的宽敞空间,坐在午餐桌边的大都是穿着正装的男子,也有一些优雅的女士,我不禁意识到,在欧洲上流社会里,我依旧感觉那么心神不定。即便脚穿最好的(也是唯一的)一双精心擦拭过的黑色礼服鞋,可我突然觉得这家大型餐厅里的每个人肯定会认为我的鞋子又笨拙又破旧。

我们被带到一张餐桌边,上面铺有白色亚麻桌布,摆着银餐具。有个男人坐在那里,此人个子不高,很瘦,一张脸轮廓清晰。他压根儿就没注意已经倒好的红酒和清水,似乎沉浸在他正在阅读的那本书中。芬奇是这家餐厅里唯一一身日常粗花呢西装和背心打扮的人,而且当时看上去并不整洁(背心上落着烟灰),他很舒服地跷着腿,摊手摊脚地坐在那儿,毫不在意周围的事物,我认为只有非常非常富有或者非常非常自信的人才会如此。理查轻咳一声,这个面容瘦削的男人抬起头,合上书,将之放在桌子上。那本书的标题很长,字体很大,而且是德语,我根本看不懂。

芬奇摘下老花镜,抬头看着我们,仿佛他根本不知道我们是谁,或者不明白我们为何会站在他的餐桌边上。我无法肯定他鼻子下面的那块污渍是他那张被晒成棕褐色的脸上一撇粗硬的褐色胡子,还是已经在他的下巴和脸颊上生长出来的棕色须茬蔓延到了鼻子之下。

理查重新介绍了他自己,虽然他们俩在1922年的时候结伴一起试攀珠峰,然后又给我们几个做了介绍。芬奇懒得站起来,只是抬起一只似乎非常软弱无力的手晃晃,仿佛他盼着我们亲吻他的手,而不是和他握手。他的手指又长又细,可和别人握手时却十分有力,不光让人感觉惊奇,几乎有些令人震撼了。然后,我注意到,他的手、手指和指甲都有损伤;这个男人是个登山者,常年赤手空拳用力抓住那些花岗岩、石灰岩和锋利冰川上的裂缝和支撑点,所以留下了这些创伤。

“杰克,让-克洛德,”理查接着说,“我很荣幸给你们介绍乔治・英格尔・芬奇先生。你俩都知道,两年半之前,我和芬奇先生都参加了那次探险队,在珠峰的东部山脊和北壁,我们爬到了27,300英尺以上的位置……而且没有带吸氧设备。这在当时是一项登高纪录。然而,虽然我们那天没有带氧气罐去爬山,乔治还是帮忙设计了去年六月马洛里和欧文失踪时使用的吸氧装置,而且他为人十分善良,吃过午饭后,他将带领我们参观他在苏黎世的工作室,向我们介绍吸氧装置的工作原理……并且会对我们的……这一趟搜寻探险……给予各个方面的建议。”

说了这么多话,理查似乎有些发窘,而且不太肯定接下来该说些什么,他很少有词穷的时候。这时芬奇懒洋洋地挥挥手,让我们几个坐在那三个空位子上,这才缓解了这一刻的尴尬。

“请坐,”芬奇说,“我自作主张,点了红酒,不过我们当然还可以再点一瓶……特别是这顿饭由你付账,理查。”芬奇笑了笑,那笑容转瞬即逝,一口牙齿露了出来,他的牙很小,微微被烟熏黄了,但非常坚固。虽然登山俱乐部对他有成见,侮辱他,可显而易见,他绝不止一年只刷一次牙。“这里的食物不错,而我基本上没钱来这里吃饭,即便是午餐也吃不起,”他用那口略带德国口音的英语接着说道,“所以你说你请客的时候,我才会建议来这里见面。”他漫不经心地向餐厅领班挥挥手,而那位穿着礼服的男人虽然惊讶于芬奇的一身打扮,还是立马也向他示意,而且带着明显的敬意。没准苏黎世人都对芬奇在登山方面的成就如雷贯耳。也有可能这里的服务员只是认为,只要能在皇冠大厅饭店吃得起饭,就算是有钱人,就理应得到这种尊贵的待遇。

我承认,在我们点餐时(我只是说理查点什么我就吃什么),在让-克洛德和芬奇起劲儿地聊着该点哪种红酒配餐时,我有点儿生气。我觉得芬奇说那句方言“this joint has good food.(这里的食物不错。)”是因为我是个美国人,而且看上去是个不太成功的美国人。(很快我就知道原因并非如此;乔治・英格尔・芬奇会说很多种语言,而且说话时会带出各种方言,甚至是美国特有用语,这纯属一种随意的乐趣。在苏黎世的这一天快结束时,我觉得,芬奇虽然是个自尊心很强的人,但是相比我所认识的其他登山者,或许他是最不屑于拿自己的见识、能力和个人成就在他人面前显摆的人。)

这里的食物的确好吃。不论什么牌子的红酒都很好喝(我二十二岁时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辨别红酒)。而我本以为服务员会很招摇,甚至对我们几个外国人表现出带有德国意味的瑞士式专横无礼,可他们却非常礼貌地招待我们,他们默默地上菜,撤盘,仿佛都是隐形人。(我从父亲那里听到为数不多的几条箴言之一就是:不引起客人注意就是优质服务。此外,在他和我妈妈送我到哈佛大学的那一天,他把我拉到一边,严肃地说了另一个观点:“好了,杰克。从这一刻起,你就是个男人了,要对你自己负责。努力别让酒瓶靠近你的卧室,尽量让老二留在你的裤子里,还要埋头书本,直到你拿到文凭为止。任何文凭都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