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第3/3页)

“这么说,是你。”他眨着刺痛的眼睛,最近没用妙灵,“我想到可能是你。”

她皱起眉头。她不知道他是什么意思。也许她在想,他以前是不是见过她,他怎么会认识她的。

博伊德很小心地原地不动。他必须做个决定:要不要开枪?但是如果他稍稍一动,而且她如果真的还剩下一颗子弹,她会开枪的。他非常肯定地知道这一点。这个女人可不好糊弄。

它们轻轻一吻,就会要你的命……

他盘算着。她的枪是六发子弹的史密斯·韦斯点三八。她已经开了五枪。汤普森·博伊德喜欢数射击的次数——他知道自己手上这把枪的弹匣里还有八发子弹,口袋里还有一个装有十四发子弹的弹匣。

她重新填弹了吗?如果没有,她还有一发吗?

有些用左轮的警察会在击锤下不装子弹,以免在枪支意外落地时造成走火。但她似乎不是那种人。她对枪械了如指掌,绝不会意外地将枪掉在地上。而且,她参加战斗任务时,需要能得到的每一发子弹。不,她不是那种会空下弹膛的警察。

“博伊德,我不会再重复我的话!”

在另一方面,他又在想,这把枪不是她的。昨天在博物馆时,她的腰上别的那把自动手枪是格洛克。她腰带上现在还挂着一个格洛克的枪套。这把史密斯是不是备用手枪?过去,所有的警察都使用六发左轮,有时候他们会在脚踝处的枪套里多放一把枪。但是现在,自动手枪可以装十二发子弹,另外他们还会多带两个弹匣,因此通常不会再带第二把枪。

不,他能肯定,她要么丢失了那把自动手枪,要么就是把枪借给了别人,然后自己借来这把枪,这意味着她可能没有重新装弹。下一个问题:借给她这把史密斯手枪的人把击锤下的弹膛空着了吗?当然,他根本无法知道这一点。

它们会要你的命……

她在干什么?他震惊之余又感到迷惑不解。她已经赢了……为什么还要这样破坏规定?她怎么能这样?这可不是书上说的。

……只要轻轻一吻。

事实上,穿制服的警察随后飞奔赶来时,只有一个人上去铐住汤普森·博伊德。另一名警察则抱住这名女警探,好不容易才从她手上夺下沾满血迹的石头。虽然疼痛难当,耳朵里还在嗡嗡作响,博伊德还是听到那名警察不断在说:“好了,好了,你抓住他了,警探。现在好了,你放松。他跑不掉了,他跑不掉了,他跑不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