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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无法想象我们去做别的工作。对他来说,这件事就重要到了这种地步。他觉得我们有责任这么做。”

“他什么时候去世的?”

“到今年冬天就有九年了。”

“那他在世的时候就知道你并没有听他的话啰。”

“他知道我在跟哈登读人类学。”

“他是不是觉得人类学是软性科学?”

“在他眼里,人类学根本就不是科学。”我仿佛能清楚地听见我父亲的声音:纯粹是瞎扯。

“你母亲的观点也和他一样?”

“完全一样,他俩就像斯大林和列宁。我都快三十的人了,还在受她的奴役。我父亲嘱咐过她,让她把钱袋子看紧点儿。”

“不过,你这个奴隶把自己的囚笼建得离她够远的。”

我觉得该劝她去好好睡一觉了。我应该跟她说,你需要休息,可我没有。“其实,马丁的死不是意外,他是自杀的。”

“因为什么?”

“他爱上了一个女孩,可她不接受他。他拿着自己写的情诗去她的公寓找她,可人家连读都懒得读。于是,他便跑到皮卡迪利广场的安忒洛斯雕像下面,开枪自杀了。那首诗我还留着呢。不是他写得最好的一首,可上面的血迹给了它一丝尊严。”

“那时你多大?”

“十八。”

“不过我听说是在皮卡迪利的爱神厄洛斯雕像下面。”她边说边拨弄着我办公桌上的铅笔。我还以为她要开始记笔记了。

“很多人都以为是这样。但不是,是在厄洛斯孪生兄弟的雕像下,用死来报复那份得不到回应的爱,诗一样的结局。”

大多数女人都喜欢盯着你过去的某个伤口大惊小怪,她们把刚长好的薄痂挑开,等把你弄疼了,又来安慰你。可内尔不是这样。

“在所有这些当中你最喜欢什么?”她问道。

“所有哪些?”我说。

“这份工作。”

最喜欢的?眼下,这个世上几乎没什么能让我不想重新揣上石头,直接走到河里去。我摇了摇头。“你先说。”

她看上去很惊讶,似乎没料到我会把问题扔回给她。她灰色的双眼眯了眯。“当你在一个部落里待了差不多两个月时,你终于觉得自己对这个地方有了那么一点了解。突然间,你感觉它近在咫尺,触手可及。可其实那是一种错觉,你在那儿才待了八个星期而已。接下来你会遭遇彻底的绝望,你会觉得自己其实什么都不懂。可当你亲身经历那一刻的时候,你真的会觉得这个地方完完全全属于你。那是一种最短暂、最纯粹的欢愉。”

“我的天,这么玄乎。”我笑了起来。

“你没有过那种时刻吗?”

“天哪,没有过。对我来说,如果哪天我的内裤没被村里的小孩偷走,没被他们用树棍捅破,还回来的时候里面没包上一只耗子,我就已经谢天谢地了。”

我问她是否相信一个人真的能够理解另一种完全不同的文化。我告诉她,我在这儿住的时间越长,就越觉得这种尝试是愚蠢的,其实真正让我感兴趣的是我们居然会愚蠢到觉得我们能绝对客观地对待一件事。对于善良、力量、阳刚、阴柔、神、文明,还有对错,我们每个人不是都有各自不同的定义吗?

她说,我听上去和我父亲一样多疑。她还说,没有人能从一个以上的视角来看问题,即使在他所谓的硬性科学领域也是一样。她说,在这个世界上,我们做任何事都会受到主观的限制。然而,如果能给我们的视角以自由,让它得以充分舒展,那我们的眼界就能变得更开阔。她说,看看马利诺夫斯基,看看博厄斯10。他们基于自己的观察和理解来定义土著文化,那是因为他们能从当地人的角度来看问题。她说,关键是要把你头脑中那些固有的、所谓“正常”的概念通通抛弃掉。

“即使我能做到这点,下一个到这里来的人对基奥纳部落所做的描述也还是会跟我的完全不同。”

“一点儿没错。”

“那意义何在呢?”我说。

“这跟在实验室里没什么区别。每个人都在各自寻找问题的答案,那他们工作的意义又在哪里?你找到的真相总是会被别人找到的所代替。甚至有那么一天,在人们心目中,达尔文也会沦落为托勒密式的人物,因为他也只看到了他所能看到的,而非更多。”

“我真有点不懂了。”我抬起手,一双健康的手,擦了擦脸,我的身体在热带充满了活力;出毛病的不是我的身体,而是我的意志。

“难道你就没为这类问题纠结过?”

“没有。因为我一直认为我自己的意见是对的,我这人就有这么个小毛病。”

“美国式的毛病。”

“也许吧。可芬也是这德行。”

“那就该叫作殖民地式的毛病了。你是不是因为这个才选择以此为职业的?因为你想拥有话语权,如果别人想反驳你,他们也得跋山涉水数千里,才能写出自己的书来?”

她咧开嘴笑了。

“你笑什么?”我问。

“我突然想起一件事,今晚这是第二次了,我很久都没想起过它了。”

“什么事?”

“我第一份成绩单。我九岁才被送去上学,第一个学期结束后,老师给我的评语是:埃莉诺对自己的想法过于执着,对别人的自然就兴趣寥寥,对老师的尤其如此。”

我不由得笑了:“你第一次想起这事是什么时候?”

“是刚一进屋,我跑到你书桌跟前瞎看的时候。你所有那些笔记、资料和书都让我觉得一股思想朝我迎面扑来,我很久没有过这种感觉了。我曾经觉得没有这种感觉也许是件好事呢。你好像不信我说的话。”

“我信。我只是在想,假如现在我眼前的这个你算不上过分执着的话,那你真要过分执着起来得是什么样,我想想都害怕。”

“如果你也和芬一样,那你是不会喜欢的。”

可我并不觉得我和芬一样。

她瞅了一眼丈夫。他在她身旁睡得很沉,噘着嘴,皱着眉,仿佛正在梦中拒绝别人给他喂吃的。

“你们俩是怎么认识的?”

“在船上。当时我刚刚结束我的第一次考察。”

“船上的浪漫史。”我脱口而出,几乎像在发问,像是在说这是不是有点过于草率了。我赶紧又小声补了一句:“最幸福的那种。”

“是,很突然。当时我正从所罗门群岛往回赶,船上有一群加拿大来的游客。他们对我没人陪伴、一个人去考察土著人这件事大呼不解,而我也乐得讲了一堆故事给他们听。芬刚开始只是偷偷在边上待着。我不知道他是谁,没人知道,但他是船上唯一一个和我年龄相近的男人,而且,他还不愿跟我跳舞。可后来,有一天吃早餐的时候,他突然走到我跟前,问我昨天夜里梦到了什么。我从他口中得知,他曾在一个叫斗布的部落待过,对当地人做的梦进行过研究。当时他正要去伦敦任教。说实话,得知眼前这个身材魁梧、头发乌黑的澳大利亚人竟然和我一样,也是个人类学家,我的确大吃一惊。我们刚刚结束各自的第一次考察,所以我们之间有无数话题。那时的他是那么活泼,那么幽默。在那个叫斗布的部落里,人人都是巫师,所以芬也学着给人下咒施法,然后我们就悄悄躲在一旁,看看到底有没有效果。我们就像两个孩子,为在一堆乏味的大人中间忽然找到了一个同龄的玩伴而高兴坏了。芬喜欢保持一种‘我们对抗世界’的心态。相识之初,这样的心态非常诱人。其他乘客似乎都消失了。就我们俩,这么一路聊着,笑着,一直到马赛。整整两个半月,和一个人朝夕相处了那么长一段时间后,你总该认为你是真的了解他了吧。”她的目光从我左肩上方看了过去,也不知在看什么。她似乎并没有意识到她打住了话头。有那么一刻,我甚至以为她就这么睁着眼睛睡着了。可接着,她又回过神来。“之后,他去伦敦教了一个学期的书,而我则回纽约写我的书。一年后,我们结了婚,然后就来了这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