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克•邓恩 事发之后三日(第4/6页)

“我觉得吧,我只是一心在跟她怄气,因此这件事并没有把我吓得要命。因为我们最近处得不太好,对我来说,太为艾米担心似乎并不恰当,因为我觉得没有担心她的权利。”

“你的举动确实挺奇怪,这点我不能说谎,不过眼下也是一个奇怪的局面。”玛戈说着踩熄了香烟,“我不关心你在我面前的表现,不过你在其他人面前要小心点儿,大家总会在心里对别人品头论足,速度快得很。”

说完她又沉浸到了纸牌游戏中,但我希望她把心思放在我的身上,于是我又开口说起话来。“

也许我应该去看看爸爸,”我说,“我不知道该不该告诉他艾米的事情。”

“别去,”她说,“不要告诉他艾米的事,他对艾米的态度比你还要奇怪。”

“我总觉得艾米一定让他想起了某个前女友,说不定是狠狠踹了他的那种女友,在他得上……”我用手比画了一个俯冲的动作,意思是指父亲的老年痴呆症,“……他对她又粗鲁又糟糕,不过……”

“没错,不过他又有点儿想要吸引她的注意。”她说,“六十八岁的老浑蛋,臭皮囊里装着一个傻了吧唧的十二岁小屁孩。”

“我还以为女人们觉得所有男人在深心里都是傻了吧唧的十二岁小屁孩呢。”

“没错,谁说不是呢!”

晚上十一点零八分,兰德正在酒店的自动门后面等待着我们,眯着眼睛打量着一片夜色。希尔山姆兄弟开着他们的皮卡,斯塔克斯和我坐在后厢。兰德向我们一路小跑奔了过来,身穿一件卡其色的高尔夫短裤和一件清爽的明德学院T恤衫,三步并作两步跳进了后厢,轻松自如地一屁股坐在后轮盖上,自来熟地开口跟大家搭起了话,仿佛他正在主持一档脱口秀节目。

“艾米的遭遇我真的很遗憾,兰德。”斯塔克斯大声说道,这时我们的车猛地冲出了停车场,疾速奔上了高速公路,“她是个十分温柔的姑娘,有一次她见到我在户外给一所房子刷漆,出了一身他妈的……出了一身大汗,于是她开车到7-11商店给我买了一瓶大得不得了的饮料,又把饮料送回来递给我,当时我还在梯子上站着呢。”

真是牛皮吹上了天,艾米才不会把斯塔克斯和他的饮料放在心上呢,就算在她面前放个杯子让她撒上一泡尿给他,艾米必然都懒得劳动大驾。

“听上去就像她的所作所为。”兰德说。我的心中顿时涌上了一股又不招人喜欢又缺乏气度的恼意,也许是我那当记者的职业病还改不了,但不管怎么说,白马不会活生生地变成黑马,人们总不能睁着眼睛说瞎话吧,一个个全都假惺惺地装成艾米的贴心好友,从感情上占领高地。

“明德学院,是吧?”斯塔克斯指着兰德的 T恤衫接口说道,“那边的橄榄球队真是厉害得要命。”

“说得一点儿都没错!”兰德的脸上又一次绽开了灿烂的笑容。在隆隆的车声中,在寒气与夜色之中,兰德和斯塔克斯居然热火朝天地聊起了文科学院的橄榄球赛,一路聊到了商城。

乔•希尔山姆在商城巨大的“摩文思”百货连锁店外停下了皮卡,我们纷纷跳下车伸了伸腿,打起了精神。这是一个闷热的夜晚,月亮在四处洒下了一片银辉,我发现斯塔克斯的 T恤衫上印着一句话——省点天然气,自己放个屁。也许这件 T恤衫意在反讽,也有可能它并不是在说反话。

“这么说吧,这个地方和我们正在干的这件差事都很危险,我可不想骗大家。”迈克•希尔山姆开了场。这些年来他的身上又长了不少肉,当然他的兄弟也不甘落后,眼下他们已经不只是胸肌发达的小子,而是浑身肌肉厚实的壮汉,他们两个人并排而立,体重加起来只怕有五百磅。

“我和迈克到这里来过一次,当时是为了……我说不清楚,我猜是为了来看看吧,瞧一瞧眼下的商城变成了什么样,结果我们差点儿被狠狠地修理了一顿,”乔说,“因此今晚我们绝对不能冒险。”乔从驾驶室里取出一只长长的帆布包,拉开拉链露出袋里的几根棒球棒,郑重其事地把球棒分发给众人,当发到兰德时,乔不禁犹豫了一下,“嗯,你想要一支吗?” 

“哎呀,这还用问吗。”兰德说道,众人都纷纷点头微笑表示赞同,仿佛人人都在兰德背上友好地拍了一拍,夸赞了一句“真有你的,老家伙”。

“来吧,‘斯宾塞’商店附近有一扇门上的锁被砸了。”迈克说着领我们沿着建筑物外部走上前去。

正在这时,我们一行人经过了“鞋之屋”黑漆漆的窗户,我母亲在这家店里工作的年头可比我的半辈子还要长,我还记得当年她去商城申请工作时的激动之情——那可是世界上最奇妙的地方!一个星期六的上午,她身穿一套桃红色的裤装离开家去参加商城的招聘会,作为一个年已四十的女人,这是她第一次出门找工作,回家时她的脸上泛着喜悦的红晕——商城是多么熙熙攘攘啊,里面有那么多各色各样的商店!谁知道她会在其中哪一家商店里工作呢?她可是申请了九家商店!有服装店、音响店,甚至还有一家爆米花专卖店。一个星期以后,她宣布自己已经正式成为卖鞋的售货员,但她的孩子们并没有提起多少兴趣。

“那你就躲不开各色各样的臭脚啦。”玛戈抱怨道。

“我会遇到各色各样有趣的人。”母亲纠正道。

我凝视着鞋店黑洞洞的窗口,眼下这家商店已经变得空空荡荡,只有一架量脚器斜靠在墙上。

“我的母亲以前在这里工作。”我告诉兰德,逼着他跟我一起在这里磨蹭一会儿。

“以前是个什么样的店?”

“是个不错的店,他们待她很好。”

“我的意思是说,这家店是卖什么的?”

“哦,卖鞋,他们这家店卖鞋。”

“那就对了!卖鞋,我喜欢鞋店,鞋店可不卖虚头巴脑的东西,再说,一天结束的时候,你也算得清自己的成果——哈,总共把鞋卖给了五个人。这种感觉跟写东西不是一回事,对吧?”

“邓恩,快点儿!”斯塔克斯正靠在前方一扇打开的门上,其他人已经通通进了门。

迈进商城时,我原本料想会闻见商场惯常的气味,也就是温度适中的一片空旷之地,但钻进鼻孔的却是一股衰草和泥土的气味。我们中有三个人都带着巨大的露营电筒,照亮了一幅幅极不搭调的场景:整个商城破烂不堪、寂静荒凉,恰似一个血战后的战场,白色地板上印着购物车滚过的一圈圈痕迹,每一圈都显得泥斑点点,一只浣熊正在女厕的入口处嚼着一块狗食,一双闪闪发光的眼睛看上去活像硬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