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纽约市,1999年底

这家中国餐馆位于一二八街,是一栋八层公寓的一楼,这地方就像是世界的尽头。餐厅老板一家本来只租了一楼做生意,楼上七层应该是锁死的,据说房东有意要好好整修,但是日期未定。结果,钉在楼梯口的门板被拆了,楼上也住了人。一开始是餐厅老板的亲戚住,姑表兄弟姐妹之类的,这些人来美国打工,每周工作九十个小时。不久后也有外人来住,一定是餐厅老板信得过的人,每个月付一点钱当房租,一切都要保密,当然也得付现。

卖给我身份的人介绍我来,他也是先把我介绍给他认识的人,再由这朋友介绍给朋友的朋友,最后我就到了这里来。我的房间在三楼,脑筋正常的人不会想再往上去,再往上,厨房的热气到不了,何况延长线也牵不到更高的地方。上面又黑又冷,而且早就给老鼠占去当窝了。

我还没想到要变装,那是后来的事。不过我现在是密歇根州的逃犯了,违反了假释的条件,而且还收钱犯罪……我现在是无法回头了,所以才弄来纽约的驾照,上面的名字是威廉·麦可·史密斯,年龄是假的,已经二十一岁。我当然不会用这证件去逛酒吧,相信我,我只会窝在这里,尽量不出门。因为那时候,我以为每个警察都等着要抓我,晚上听到附近有警笛的声音,我就真以为要被抓了。

每个星期都越来越冷,我待在房间里画画,也不断练习开锁。吃的东西是楼下餐厅老板给的。每个月我付给他两百块的现金,住在不是他的房间里,用餐厅后面的浴室洗澡。我只有一盏台灯,插在延长线里用,身边有画纸和画画的工具,机车行李袋里面装着所有的衣服,还有我的锁头和开锁工具,以及呼叫器。

呼叫器总共有五个,全放在一个老旧的鞋盒里面。呼叫器上贴着不同颜色的胶带,有白色、绿色、黄色和蓝色,最后一个是红色。鬼老大告诉我,要是前四个响了,就照上面的号码回电,听对方讲话,他们就会知道我不说话。要是还不懂,就知道不是合作的好对象,趁早把电话挂了。要是听起来没问题,先听清楚要去哪里见面,要是一切顺利,没什么好怀疑的,就可以跟对方合作。一定要小心处理,正确应对,这样才能皆大欢喜。他们也会对我很好,要是不这样,下次再来电,我就不会接了。

他们也会记得付一成的“使用费”给底特律的老大,因为大家都还想活命。

那四个呼叫器的使用方法就是这样。不过最后一个,那个红色的,就是老大专用——底特律的老大。呼叫器响了,一定要立刻回电,不管老大说什么都要办到,在指定的时间出现在指定的地点。

“不能跟这个人乱来。”鬼老大就是这么说的,“如果惹到他,干脆自我了断比较快,也省了其他人的麻烦。”

我知道鬼老大没在开玩笑,我也见多了世面,知道这个提醒绝对不可以忘记。但是在等工作的时候怎么办?应该待多久?难道要我一直窝在一二八街的中国餐馆楼上,等呼叫器响,才有钱赚?我会不会先饿死?还是冻死?

这一点,鬼老大没说清楚。

圣诞节快到了,我总算敢离开公寓,偶尔出去逛逛。我会往南走到一个小公园去,坐在长椅上消磨时间。后来我必须买衣服,不过还没到破产的地步。上次宾夕法尼亚州的工作酬劳很不错,不过我还是会算,知道自己撑不了多久了。

更糟的是,那个餐厅老板要我帮他跑腿才给我东西吃。他塞给我一沓外卖传单,要我到附近的住宅区去发。这可不容易,我要想办法走到公寓的门厅里去,挨家挨户去发,把传单塞进门缝。我知道有些公寓有管理员守着,也知道有些是要按电铃,由住户帮你开门,所以不知道这样要怎么发传单。我是说,要我绕到后门去撬锁进去是没问题,但是这样做值得吗?

餐厅老板说:“你长得白。”他英语还是说得不太标准,“大家会让你进去。”

于是我就顶着这张白脸出门,拿着传单到处去发。与其偷偷摸摸,不如正大光明去发,给他们看手里的传单,再塞到门缝。有时候我也会比出一两则手语,这蛮有用的,大多数的管理员都会放我进去。

有一天,我走在一条长长的走廊上发传单,正把一张传单塞进门缝里,那扇门居然开了。我还没站起来,就有人抓住我的肩膀把我顶在墙上,我差点喘不过气。

抬头一看,是个男的。他让我想到九岁那年遇到的抢大伯酒店的那个家伙。他们的眼神都有一种野生动物遇到危险时的恐惧,加上衣服穿久没洗的臭味、尿骚味,或许还有恐惧的味道,全部朝我扑过来。我朝他的膝盖用力一踢,他放手往走廊跑去,一推门冲下阶梯。

我站起来揉揉肩膀,经过打开的门,看到里面乱成一团,显然刚刚那人闯空门,说不定是缺钱想买毒品,或是其他得不到就会死的东西。冰箱门是开的,不过里面的食物全毁了。我关上公寓的门离开,等我出到外面,在传单背后写下刚刚那处公寓的门牌号码,递给门房,接着就回到餐厅。

我上楼回到房间,数一数剩下的钞票,心想时间不多了,要不了多久,我就会变得像刚刚那个人一样。

天气越来越冷,当天晚上下雪了,刚开始是漂亮的白雪,到了第二天,全部都脏了。

早上醒来,我听到呼叫器响了。



我到布朗克斯区的餐厅去跟那些人碰面,坐计程车过了哈得孙河就到了。响的是黄色呼叫器,我知道鬼老大是怎么说的,这个呼叫器上的号码谁都知道,可能是老手也可能是笨蛋,所以一定要特别小心。不过我今天心情很好。

在那个寒冷的下午,我走进餐厅站了几秒,最后有人对我招手,是最里面的一个座位,就在厨房门边。那里有三个人,一个站起来握住我的右手,把我拉过去轻轻抱了一下。

“一定就是你吧?”他穿着橄榄球衣,是纽约喷射机队的运动夹克,还戴了一条金项链。头发剪得很短,还有造型,想必花了很多时间在上面。他的下巴两边各有一缕修得很细的胡须,在下巴处会合。你知道,这典型就是一个不想做白人打扮的白人。

“这是我兄弟。”他指着另外两人,“海克和杰克。”

这样好,省得我给他们取绰号。他坐回去,让出位子给我。

“要吃点东西吗?我们刚刚点过。”他的胡子让他的嘴巴看起来好大,我发现这人好像连一秒钟都不能不讲话,所以就叫他“大嘴”好了。大嘴叫了女侍过来,还拿了菜单,我指指上面的汉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