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节 检察官的推理(第3/4页)

“真的。”

“那么, 卓造是什么时候和岚铁平发生关系的?他没有离开I町,阿伊子为了什么要去见卓造?”

“……”

“这就有点费解了。”

“我认为香代没有撒谎……”

“可能是的。但是,卓造和那伙人有关系,就不能不令人产生怀疑。”

“仍然未能取得岚铁平的笔迹。她本人挺抱歉意的,但岚铁平自己几乎不写字。”

“等一下。”检察官说道,“我想起来了。岚铁平应当正在办理新海菊江的继承文件。矢后提过这件事。”

“要说继承的文件,应当是在家庭法院吧。”

“这是一项大发现。明天让松山去查一查。”

“但是,恐吓信的笔迹,未必是岚铁平的。”

“不错。的确令人头疼。我请你去查药物的事,但即使这一点弄清楚了,假如不能证明新海的死因就是它,就毫无用处。我们所做的,其实是一个个无法依据的旁证而已。”

“哪一条才是正道呢?”笛木叹道。

“总之,先见见香代吧。”检察官站起来,刚要上房间时,认出了在大门口等待的单位信使。

“对啦,你可以回去了。你对松山君说,明天到家庭法院去借用新海清的继承文件。今次的事件就不必对松山君说了。”

“是。那我就回去了。”

“辛苦你啦。”

高山检察官送走信使之后,走到在客厅等待的保原香代处。高山的妻子拿来一双检察官的袜子交给笛木。

“谢谢。”刑警说着接过袜子,穿在脚上,“哈,好高级的袜子哩。”

5

香代是个长得无甚特点的平凡女子。看上去不比其年龄年轻,也不比其年龄老。

脸蛋也不漂亮。总的来看,相貌平平。检察官发现她的脸庞时不时流露一丝冷冷的表情。

“谢谢你的支持和配合。”检察官说道。不过,检察官此时发觉,这个女人头一次被叫到检察官的家来便遇上相当惊险的一幕,她倒是不怎么露出惊惧之色。高山觉得颇有意思。

“以前从他那里听说,你近来完全没有见过卓造了?”检察官问道。

“没有见过。”香代很明确。

“我想了解一点以前的情况:你到‘皇冠滴流’来工作时,卓造也参与了吗?”

“他没有。”

“就是凭新海清的介绍吗?”

“是的。”

“那么,卓造和岚铁平相熟吗?”

“不。”这一次香代仍很明确。

“现在,岚铁平和卓造之间,没有任何联系吗?”

“我觉得没有。”

“是么?”检察官有点想不通。

“新海清对我有恩。”香代说,“当我听笛木先生说新海先生可能是被杀害的时,我就想尽量为你们提供帮助。”

“我明白了。那么,之后的情况有什么变化吗?”

“没有。只是以前在里巷曾有直接进出办公室的入口。而这阵子就钉上木板不能通行了。”

“从何时起?”

“从新海先生刚死不久起吧。”

“那么说,之前会有人在你看不见的情况下出入办公室了?”

“是的。”

“现在就不同了。”

“是的。因为原来觉得算不上什么事,所以就忘记说了。”

“这就有奥妙了。”检察官说道,“现在出入办公室的是谁和谁?”

“长冈小姐和田沼先生,以及来往客户而已。”

“岚铁平一直住在店里?”

“大多数是。因为我下班在前,确切的情况就不知道了。”

“那么说,店的大门钥匙?”

“我拿一把,岚先生有一把。”

“原来如此。”

“我几乎没有使用过。早上上班时,大体上是开着门的。”

“你自己接到过有危险东西——例如跟踪、威胁之类的吗?”

“没有。”

香代沉默起来。高山检察官也没有再问。香代果真一无所知吗?后门的事也不清楚是什么意思。高山很失望。监视除香代之外的皇冠滴流的所在警署也没有提交特别的报告。皇冠滴流似乎就是一间纯粹的饮食店。

过了约一个小时,高山检察官送笛木和香代二人出来。香代走出外面时,检察官匆匆对刑警说:“刚才说的后门的事去查一查。”

二人离开之后,只剩下夜晚的气息。检察官在大门口位立好一阵,凝视着春夜那无边无际的黑暗。

6

笛木刑警到检察厅来归还洗过的袜子时,高山检察官正抱头沉思。

“在家庭法院的继承文件上的字,肯定是岚铁平的。这一招虽然成功,但鉴定报告认为与那封恐吓信上的字并非同一人所写。此事件似乎还有许多人物隐藏着。

前些时候用气枪打我的也是其中一人。”

“干脆把长冈阿伊子拉过来吧。”

“等一等。此事急不得。笛木君,你看看这个。”检察官将三张方格纸放在笛木刑警面前,上面是很细致的统计表,“这是请松山君查回来的,是那一方面发生的事件的一览表。”

“哎晴。”刑警发出一声怪叫。

“哎唷什么?”

“真叫人吃惊。竟然查了这么多东西啊!”

第一张表,是涩谷、世田谷、青山、目黑、代代木等地发生的罪案一览表,分别填入事件发生月日、场所、犯罪种类和所用凶器、破案与否。第二张表只列出未破的案件,第三张表只从中选列出凶器为枪及手枪的案件。

“未破的案件竟有这么多吗?”笛木颇为吃惊,不过,这些与新海清的事有什么关系呢?很抱歉这个问题实在太原始了……”

“是原始的结构。”高山笑道,“我是以这个顺序来思考的。无论我怎么捅新海清死亡这件事,都没有任何东西出现。简直与病死的一样。不过,如果是杀人的话,其特点不在于警方能否找出罪犯,而在于没有足以起诉的证据。也就是说,我着重思考的,是即使抓了人,在法庭上面临证据不充分的问题。”

“一点也不错。”

“在逻辑上这可能是一个跳跃,我认为新海本人与犯罪没有关系,他仅仅是个目击者。当然,偶发事件也并非没有可能,但我从罪犯要杀新海,以及方法上非用其身边的人木可这两点来看,设定为岚铁平。然而彻查之下,他竟毫无破绽。所以,根据与前面相同的道理,我认为岚铁平本身与犯罪没有直接关系,可能只与犯罪背后的事情、用于犯罪的事情有关系。彻查这一点,反而有可能使杀害新海一事自然浮现出来。”

“……”

“我最初设想是麻药,但麻药的关系此处已大体列出。于是我又考虑凶器。目前只知道仅仅这几个案件是用了类似手枪的东西,而且尚未破案,你认为是什么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