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章(第2/9页)

饭后,他们俩漫步到六十街和第三街口。电影院前却排了长龙。他一脸沮丧的看她。

“我不想干等,你呢?”

“不怎么想,”她毫不加考虑的又加了一句:“干脆去我家看电视、纯聊天如何?”

他面上起了变化:很快的一撇。又很快的恢复那副长耳朵狗模样,摇着尾巴,拚命讨好。

“这主意满不错,”他说。“只是家里没什么可喝的。”

“我们顺路带两瓶白酒回去,可好?”

“一瓶足够了。”

前尘往事两人都懒得再谈。现在,话题在有意无意间变得比较体己了些。试探着,开展一种新的关系。两个人都带几分羞、几许涩。

在她屋里,添了冰瑰的白酒已经斟上。他坐在椅子上,两条短腿冲向外头。身上一套厚重的呢西装,一件大花格衬衫,一条线钩的领带。看上去人显得更小更瘪,真教人有“载不动”这许多衣服的喟叹。

她蜷坐在起居室角落的长榻上,脱了鞋,腿勾在灰法兰绒长衫底下。她很轻松。他丝毫不感到恐惧。假使她开口说声,“走,”他绝对连半分钟都不敢留。

“你怎么不结婚?”她以为他应该有兴趣。

“谁会要我?”他腼腆的露出一排小牙齿。“再说,卓依,现在的婚姻没有约束力了。生活方式五花八门。”

“嗯,”她含糊的应着。

“你对于女性运动有兴趣吗?”

“不怎么样。所知不多。”

“我也是,”他说。“不过据我看到的那些报导都很有些道理,很合逻辑。”

“其中有些女人太——太粗俗、肤浅,”她猛的发作。

“对,对,”他急忙附议。“这是真话。”

“她们只是——穷表现,”她继续说。“自许为新女性,我却不认为她们像女人。”

“你讲得真对。”

“我认为,最最主要的一点,就是,女人应该很淑女。对不对?我是说,应该轻言慢语、温柔优雅。我从小就接受这样的调教。外表要力求整洁,待人谦虚大方又富有同情心。”

“我一向尊敬女性。”

“我母亲就是这么说的——如果你表现得像个淑女,男人就会敬重你。”

“你母亲还在吗?”

“在。”

“她真是个很难得的女人。”

“对,”卓依热烈的说。“的确是的。她现在已经六十出头了,可是在她那些桥牌社、园艺社还有画友俱乐部里非常活跃。畅销书本本都看。同时负责教堂的义卖活动。她永远不让自己闲着。

“我是说,她不会只待在家里烧饭洗衣。她有自己的生活面。但是这并不表示她不顾到父亲;她一样照顾。只不过,他绝不是她生活的全部。她是个非常独立的女人。”

“太了不起了,”米尔耐殷勤的说。

“你真该见见她,”卓依继续。“她看起来比实际年龄小得多。每个星期做一次头发。穿着得体,她对服装真是有一套。她一切都太完美了。现在虽然胖了些,可还是站得笔直,精神十足。”

“一位真正的淑女。”

“对。一位真正的淑女。”

接着轮到米尔耐夸赞他的母亲,似乎像极了卓依方才描述的模式。片刻过后,古卓依在表面上仍是专心听讲,神思却已荡进了往事。

02

她来纽约将近一年。寂寞得使人萎缩,于是鼓足勇气去了一家广告打得很响亮的酒吧:“专为单身的识途老马而设!”就是第二街上的“相逢市”。

她花了好大心思穿着打扮。要做到既能吸引人,又不落于低俗。

一件黑色高领羊毛衣,中间系一条宽皮带,羊毛长裙合身服贴。裤袜薄而透明,配一双半高跟鞋。为她五呎六的身高添加了一吋。

她嫌脸上的妆太淡,又补了些粉、腮红和唇膏。假睫毛装不好,干脆拿掉,将就把自己那几根疏疏落落的睫毛刷黑。

大出意料的是,“相逢市”又小又挤,客人居然挤在人行道上喝酒,大声调笑,就像在跟门口那架点唱机比赛音量。

她侧身挤进去。更发现来这里的女人,不管单身也好,有伴也好,全比她年轻。大概都是十几二十岁的样子,奇装异服,色彩鲜艳。相形之下,她简直像个老古板。

费了十几分钟才挤近吧台,又费了五分钟才从忙得半死的酒保手里接过一杯啤酒。她被人潮推过来挤过去,就是没人和她说话。

她保持微笑,不东张西望。在她四周,是无数澎拜有力的生命。笑声,喊声,乐声,插科打诨的叫声。

“抱歉,娃娃。”有个男人挤过来接酒时,敲了敲她的肩膀。

她转头看。是个结实的年轻人,很黑,戴一顶挂着一大堆圈圈的头盔。衬衫扣子一直敝到腰部。脖子上绕了三条金链。稀奇古怪的牌子在他厚厚的胸晃荡。

他身上的麝香味重到几乎令她窒息。牙齿凌乱,胡子不刮。腋下湿了一大片。

她陡然间发觉,这个人毫不在乎。他什么都不在乎。

她就是羡慕他这份满不在乎。

她继续留在吧台边,喝清淡而无味的啤酒,看着周围陌生的世界。彷佛进入了马戏班。人人都表演,唯独她不是。

她看着那些女人,不单比她年轻,更比她漂亮。圆润、成熟的身材充满了诱惑力。暴露的衣衫,绷紧的牛仔裤,极尽挑逗之能事。

她是在十一点半左右到达“相逢市”。疯狂热闹的巅峰是在接下去的那一个小时。随后,场面逐渐平静下来。拍合的双双对对四散离去。古卓依仍站在台子边,喝她的啤酒,脸上笑得发酸。

“怎嘛,娃娃?”那个黑黑的年轻人开口了。“罚站哪?”

他喷出一串笑声,仰着头,大张着嘴。她看见了他那口烂牙,厚厚的舌苔,一条肉红色的坑道。

他又要了杯酒,一口气干掉了大半。一道啤酒沫顺着嘴角流到下巴。他用手背抹一把。再望一眼冷清的酒吧间。

“机会错过啦,”他说。“老是眼光太高。你懂不懂?挑三挑四,最后挑了个大脚婆。”

他再度爆笑,一般酸臭味直冲着她的脸。他一记拍上她的肩。

“住哪儿,娃娃?”

“曼哈顿。”

“喝,好地方。昨晚上我泡了个妞,真棒,打昆士来的,要我上她那儿。走运——对不对?凭我,要上昆士,门都没有。三十四街之北,九十六街之南:本人的地盘。我就住在卡角上。”

“怎么样?”她明知故问。

“怎么样,走啊,”他说。“要饭的就别挑啦。”

她不想知道这句话究竟是对她还是他自己。

他住在八十五街的一栋公寓里,只一间房。一进门,他就说,“去撒泡尿,”便冲进了浴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