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子还乡(第5/8页)

那是一个凉爽、稍带寒意的五月之夜,两个人一路前行,血液里充满了活力和欢喜。乡村的大街两侧排列着一些砖砌的店铺,只有粗糙、未经修饰的浸信会教堂才会打破这种单调和沉闷。教堂内部亮着灯光。那扇面向大街、孤零零、丑陋的窗户描绘了正在暗淡光芒下施恩的耶稣。药店坐落在交叉路口的一个角落里。隔壁是一家小饭馆。三四辆又脏又旧的福特牌汽车斜停在药店门前的路边。小饭馆外面,几英尺的距离之外,一群身穿罩衫的人挤在一起,正聚精会神地注视着什么,就像人们围观扑克牌游戏一样。人群中传来一个低沉的声音——慢吞吞、平静、带着不祥的口吻。尤金的同伴很随意地同其中一人搭话了:

“怎么回事,鲍勃?”

对方回答的语气依旧轻松、闪烁其词,透着山里人特有的平静。

“噢,我不知道。我想有人发生争执了。”

“是谁?”他们走进药店的时候尤金问。

“那是鲍勃·克里斯曼。有人说那边在吵架。泰德·里德在那儿——他是我的表弟——他又喝醉了。每个星期六晚上都会发生这种事。今天下午,他们一大堆人吵吵闹闹的,他们一直在喝玉米酒。我想他们吵得有点……你想来点什么?可口可乐? ……来两杯可乐,几包切斯特菲尔德香烟。”

五分钟过后,当他们二人从药店走出来的时候,外面那些原本神情专注的人群开始有了明显的骚动。“稍等一下,”乔·彭特兰说,“让我瞧瞧发生了什么事。”

现在虽然和刚才一样平静,但是等待的人群却朝餐馆窗户跟前退过去,他们面前站着两个人,怒目相视。穿罩衫的一位说:

“听着,泰德……”

另外一位穿着深色的裤子和无领白色衬衣,看起来更加文雅一些。他的帽子被推在后脑勺上。他站在那里,神情严肃地紧盯着对方,眼睛显得非常疲倦,阴沉的脸向前探着,静静地等待着什么。

“听着,泰德,”身穿罩衫的那一位重复道,“我警告你……你太过分了……你不要再惹我了。”

另一位脸色阴沉地倾听着,他眼神疲惫,面容凶恶,一言不发,面颊微微下陷,就像一个坏脾气的胖孩子。他脸色黝黑,但却透着一份帅气,脑袋向前伸着。而所有的围观者都神情专注、好奇地等待着。

“泰德,你听着……六年前你欺侮了我之后,你的家人和亲戚都跑来请求谅解……所以你最好不要惹我……我不想找你的麻烦,泰德,但是你太过分了……你不要惹我。”

“那是泰德·里德和埃米特·罗杰斯,”乔凑到尤金的耳边低声说,“他们又开始动手了。六年前他们二人曾经打过架。泰德收拾了埃米特,后来他们每逢星期六晚上都要找对方算账。泰德喝醉酒后常常会惹事生非——但是,哼!他连一只苍蝇都不敢伤害。他没有胆量真正干一次架。再说,威尔·萨格斯在跟前——就是那个穿白衬衣的——他是警察。威尔胆小怕事——你能看出来。不过他倒不怕泰德。你看到威尔身后那个高个子了吗——那是刘易斯·布莱克,泰德的堂兄。威尔怕的是他。刘易斯是那种谁都敢收拾的人,所以要不是他,威尔就会制止这场打架了……稍等一下!要出事了!”

人群中出现了骚动,接着——

“听着,你他妈的,泰德,你别惹我!”

这时候,两个人站开了一段距离,泰德开始绕着另一位移动起来,慢慢地把手伸向臀部的后侧。

“当心!”人群中有人喊了起来,“他在拔枪!”

一只蓝色的金属物在泰德·里德的臀部发出暗淡的光芒,身着罩衫的那一位惊得后退了几步,围观者都四散而逃,寻找掩蔽的地方。只有两位主角留在原处。

“你他妈的,开枪啊!我不怕你!”

尤金此刻正躲在药店凹陷的入口处,有人冲他高声地喊:“那一位,你最好躲在路边的汽车背后,门口是不安全的!”

在这一刻的恐惧中,尤金迅速冲过开阔的路面。就在这时,空中传来了第一声枪响。他刚刚躲在一辆车后,子弹便擦着他的鼻子飞了过去。他慎重地朝旁边窥视着,看见埃米特的身子慢慢地移动着,脸上露出了一种古怪的笑容,冲着枪响的方向轻轻转了一圈,以示对持枪对手的嘲讽,他伸出巨大的双手,手心朝上,做了一个欢迎的姿势。

“你他妈的,继续开枪啊!你这个狗杂种,我不怕你!”

第二枪打爆了尤金藏身的那辆车的轮胎。他蹲得更低了——又响了一枪——另一个轮胎破裂后发出咝咝的冒气声,而埃米特则嘲笑、轻蔑地说:

“哎呀,继续开枪啊,你他妈的!”

接着响了第四枪——

“继续!继续!你他妈的,我不——”

第五枪响了——然后便是沉默。

这时,泰德·里德缓缓走过那一排汽车。围观者从后面涌了上来,悄悄地问:

“怎么回事,泰德?”

他把那支枪的枪口朝下别在臀部上,然后面色阴沉地说:“噢,他在跟我玩花招。”

这时候其他人开始议论起来:

“他到底去哪儿了?”

“就在你的眼皮子底下,他永远都不知道是怎么被收拾的。”

“你最好离开这里,泰德。他们会来抓你的。”

他仍然阴沉着脸说,“那个杂种想跟我玩花招……这一位是谁?”——他停下话头,上下打量着尤金。

乔·彭特兰连忙介绍:“他可以说是你表弟了,泰德。至少,他是我表弟。你知道——他就是写了那本书的小伙子。”

泰德阴沉的脸上缓缓露出一丝微笑,然后用衣服盖住枪,伸出了手。行凶者的手又厚又肥,结实有力,又冷又湿,黏糊糊的。

“哎呀,当然了,我知道你。我认识你的亲戚。但是,我的天哪,你最好把这些都写进书里!因为如果你写了——”

此时旁边有人劝他:“你现在最好赶快离开吧,泰德,要不然治安官马上就到这儿了……快走吧,你这个笨蛋,快走。”

“因为如果你写了——”他摇了摇头,发出爽朗的笑声——“你就会和我待在一起了!”又有人打断他说:“你这次要倒霉了,泰德。这次你做过头了。”“他妈的,在泽布伦这地方你别指望哪个陪审官会给里德定罪!”“快走吧,他们会抓到你的。”

“他们没有可供里德蹲的监狱!”

“快走,快走。”

他最终还是离开了,只身一人,手里仍然握着枪,走在平静的大街中央,面容阴沉、双目疲倦——身后只留下一圈身穿蓝色粗斜纹棉布的围观者,还有一位正躺在路面上,两分钟前,他还是他们其中的一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