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程(第4/22页)

波多黎各机场飞机棚里的那个黑人一直在。数小时后,傍晚时分,我们的小飞机第一次停下。光线已经变了,世界已经变了。对我而言,世界不再是殖民地。人们自身的价值变了,甚至包括这个黑人。他准备去哈莱姆区。几小时前在家,在他的伙伴中间,他还备受羡慕,他的旅行散射着难以言喻的魅力。现在他是一个黑人,穿着明显不是他自己的干草色外套,那举重运动员的肩膀(举重在我们那儿风靡)被勒得很紧。现在,穿着那件外套(在家这是旅行者去气候温和的北方的勋章),他正装腔作势,强调他的体面,强调自己不是一个美国黑人,不因乘飞机或者白人而紧张。

他没有受过教育,不是我在家时会结交的人。然而我已经和他结交,甚至和他攀亲。为什么?我觉得友情的姿态不无虚伪,甚至在我做出这一姿态的时候。穿着紧绷而体面的外套的他对我表现冷淡。我对此倒感到几分高兴,因为并不想和他有什么交情或攀谈。但是我做出姿态了。如果被问及是否觉得孤独而脆弱,我会说恰恰相反,我当时极度兴奋,见到什么都欢喜。我在那个重要日子的后半天,看见什么都觉得新鲜美好。

那个特立尼达人很冷漠,不说话,眼睛沉静,皮肤没有光泽,带着暗示紧张的暗淡或死寂的神情。我就随他去。我自己待着。天光变黄,变暗。接着我们又升到了空中。

小飞机飞行着。旅行中的这种重复是意料外的启示。虽然这是我经历过的最快速的旅程,虽然我知道和轮船相比用时已经非常短了,但我还是觉得“无聊”,这感受不夸张也不虚伪。

女人和她的孩子在我身边。正如我说过的,女人是英国人。我之前从未见过和她年龄相仿的英国人——事实上只见过一个英国女人——我无法判断她的性格、智商或是受教育情况。我对孩子不感兴趣,对带孩子的女人也不感兴趣。然而,对于这个全神贯注于孩子的女人,我发觉自己开始对她示好。

我带着些香蕉去纽约。它们装在一个纸袋中,也许就放在脚下。出行带上吃的是农民的旧习,有的印度人先是不信任飞机上提供的食物,接下来不信任纽约的宾馆提供的食物。此刻,香蕉散发出气味,在温暖的飞机上加速成熟。我递给女人一根香蕉。她把香蕉给孩子了吗?我不记得了。实际上,我示好了。但其实我不想攀谈,对孩子也没有兴趣。

虽然对这一天充满期待,虽然实实在在地激动着,但我是否同时也怀着旅行的恐惧?这样去接近别人是不是对孤独的一种回应?这是我人生第一次独行。是因为惧怕纽约吗?当然是。这座城市,我抵达时的举止,我无法想见抵达时各种具体细节的无力,我如何过夜、在哪儿过夜——这些使我在旅途中越来越焦虑。

我见证了自己个性的这一改变,但甚至没有意识到这是一个主题,没有在日记里记录下来。于是,在写日记的人和旅行者之间已经产生了隔阂,人和作家之间已然有了距离。

这个人和作家是同一个人。但这是身为作家最大的发现。需要时间和大量的写作来达成两者的合而为一。

那一天,冒险、自由、旅行和发现的第一天,这个人和这个作家在对体验的热切中合而为一了。但是那天种种经历的性质促使我个性中的两种元素分裂。这个作家,或者说这个旅行中的想成为作家的男孩,受过教育;他受过正规的教育;他对即将献身的事业有着崇高的理想。而这个人,作家只是他的一部分(主要而强劲),但他在最深刻的层面上——作为一个社会人——是蒙昧的。

他深知印度社会乡间的处事作风。他对各种约定俗成的东西有着本能的理解和同情,比如那天早晨在机场的送别。他深知那个社会的风俗——和农耕印度脱离,在新世界的一个种植园殖民地落脚后仅过了两三代人之久。然而这个人有另一面:他不参与那个社会的生活和各种仪式。这不仅是因为他受过的正规教育,还因为他所持的怀疑态度。他在大家庭中生活得并不快乐,他不信任大型的公共团体。

但那个半印度化的世界,那个在时间和空间上都与印度本土割裂的世界,对这个人而言充满神秘。虽然对它的语言不甚通晓,也无法领会它的宗教和宗教仪式,但那半印度化的世界是这个人所知的唯一的社会。这是学校以外,书和电影培养出的想象生活之外,他的所有。那个乡村世界给了他偏见和激情,他对印度独立前后的政治有兴趣,但对特立尼达岛上自己的社区了解甚少。他以为自己属于它就会了解它,他以为社区的生活像是家庭生活的延伸。他对其他社区一无所知。他有的只是对自己所处的各种族混杂的殖民地背景下的时代的种种偏见。他极其无知。他没有去过餐馆,一想到吃陌生人做的东西就觉得厌恶。同时他又梦想有朝一日在异国有所成就。

他寻找冒险。第一天他就找到了。但是他也面对着他的无知。这种无知削弱、嘲笑了这个作家或是他的雄心,令作家原本期许表现出的个性——优雅,老练,波澜不惊——显得荒唐。(像萨默塞特·毛姆,或者——更真实的参照——像那个前往哈莱姆区的波多黎各飞机棚里的黑人,穿着借来的紧绷的外套,是对魅力的另一番阐释。)

所以,我深夜抵达纽约的那段记忆模糊不清。我现在努力回想,有些细节开始浮现:一栋灯火通明的建筑,小空间里的一小群人,一位女工作人员操着刺耳的美国口音喊着某些乘客的名字。

那儿有一封给我的信。本来有个英国领事馆的人来接我,但因为飞机延误了很久,他已经回家了,留下这封信,只写了他为我订的宾馆的名称。他本该保护我的,却把我丢到带我进城的出租车司机手中。司机骗了我,收了很多钱。然后看我这么顺从,他又把我身上最后几美元以小费的名义骗走了(我在箱子里还藏了一点点钱)。我觉得这是奇耻大辱,于是很快淡忘,这么多年来彻底将它从记忆中抹去了。

我愿意记起那个出租车司机很健谈,因为所有出租车司机都这样。我努力回忆他说了什么。“我们卖给日本佬烂金属,他们对准我们打了回来。”我还记得那个黑人(一定是出现在宾馆里)说起话来像是书上或电影里的黑人(“这是不眠城”或“这城市不睡觉,伙计”),而我不能给他小费,因为我身上已经没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