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程(第5/22页)

健谈的出租车司机,说话古怪的黑人——我珍视他们,因为我感觉自己认识他们,我觉得他们肯定了我之前读过的书,肯定了我之前了解的信息。他们让我确信我是在旅行,而且已经在纽约了。他们身上我熟悉的方面提供了写作的素材,对作家很合用。但是与他们各自相关的屈辱又形成阻碍(司机的欺诈,以及当黑人期待我也有模有样地给他小费时我没法做到);他们被驱逐出我的记忆达二十年之久。那晚我在宾馆用不可擦铅笔(已经有点钝)写日记时也没有提及他们(为了制造额外的戏剧效果,日记写在宾馆的信纸上)。

早晨几千里之外的家庭送别,是对我的过去,我在殖民地的过去和亚洲农民的过去的送别。很快,我便满心喜悦:我从未见过的田野和山丘;波澜起伏的海洋;空中的云彩;创世之初的念头,时间没有开端或结束的念头;对美的强烈体验。接着我有些惊慌,一种伪装的惊慌,然后是自我意识的缩小。一种压抑、恍惚而又强烈的真实感,在纽约惠灵顿宾馆黑暗的小房间里写下的日记。我已经产生了一种迷失感,因为没有完全面对真实,也因为一个我认识中庞大的世界在夜间变得很小。

我带着一些香蕉来纽约,在飞机上吃了点,把剩下的丢下了。我有负罪感,但这是正确的做法(否则过关的时候也会被拦下)。我还带了一只或半只烤鸡:我的家庭印度农民式的对食物的恐惧,害怕不干净,而这是远离不干净的一种方式,哪怕只有一天。但是我没有刀叉碟,也不知道宾馆哪里有这些东西。不知道怎么去问,尤其夜已这么深了。

我对着废纸篓吃烤鸡,意识到这气味、这油腻、这漫长一天的尾声的多余。我在日记里写下那些大事,那些对一个作家而言合用的事。但是这个作家像个农民,像个回到他的源头的人,于一天结束后,在黑暗的房间里偷偷吃着东西,过后还犯愁该怎么藏起这一餐强烈的气味。我把吃剩的都丢在了废纸篓中。然后我需要泡澡,或者淋浴。

浴室就在房间里,这可真奢侈。我怕去公共浴室。一个水龙头上写着“热”,这是我从未见过的周到。特立尼达气候炎热,我们总是直接打开水龙头用常温水洗澡。热水淋浴!我以为是温水,就像重要的日子里母亲为我准备的一桶加了芬芳、有药效的印度楝叶的温洗澡水。惠灵顿宾馆浴室的热水不是那样。热就是热。我差点被烫伤,闪出了淋浴间。

就这样,这重要的一天结束了。我倒在床上就睡着了,直到补足了觉才起来。这是我与生俱来的能力,近二十年来一直如此,帮我度过了很多危机。

我的记忆中没有保留宾馆房间白天的模样和我醒来时房间的模样。也许某些尴尬的事情抹除了这段记忆。离开我所属的地盘不到二十四小时,羞辱就堆积起来了:在我发达的自我意识之上又加了一层自我意识,一种生冷的神经和敏感,此后多年我的印象,哪怕是最让人欣喜的印象,都是建立在这样的基础上的。关于那个早晨的印象,我仍保留的印象,以及我(在前一晚和抵达时的耻辱之后)恢复了一些浪漫的印象,都是如此。

惠灵顿宾馆楼下的报亭是其中一样浪漫:一个小小的店铺,住着人。这对我来说很新鲜,很迷人。我买了一包香烟,卖烟的人高大,头发灰白,衣着考究,像是受过教育,我觉得他是个老师。(不像我们村里的印度店主,刻意穿得破破烂烂,越脏越好,以防自傲,也防着忌妒和邪恶的眼睛。不像糕饼小店里的中国人,总是穿着无袖背心、卡其短裤和木屐待在室内,虽然面露菜色,干瘦干瘦的,像有大烟瘾,却跟乐呵呵的黑人情妇或者面无表情且平胸的中国妻子一个接一个地生孩子。)

我从这个头发花白的高个子那里买了一包“老金子”烟。我不是烟草行家,品不出不同牌子间的差异,主要是看名字买。在特立尼达岛,店里只卖本地烟或英国烟。因为有美国基地,美国烟也有售,通常是地下交易,决不在商店买卖。能从一系列美国牌子中买一包美国烟,感觉好极了。价格也很实惠,十五分一包,还配火柴。简直是白送的!

美国烟软包装的质感了不起!玻璃纸,商标品牌名,烟盒包出的香烟的形状。盒顶上细细的红纸带指引你打开玻璃纸:味道就出来了。香烟对我来说一直是种艺术体验。我一向不喜欢烟草燃烧的味道,也厌恶烟瘾——来了就很严重。如果说我在家已经戒烟很多次,那也是因为在过去那忧虑的一年里,我数月都克制自己,放弃了很多东西,甚至有个阶段暗暗节制饮食,只希望不要失去我的奖学金,带我去英国牛津的奖学金。我并不是那么想去牛津,而只是要逃离特立尼达岛,去见见世面并成为作家。这种激情,这种渴望,融入了这次旅程,不足一天的旅程!

我还从那个像是老师的白发男人那儿买了一份《纽约时报》。我前一天在波多黎各看了当天的报纸。我对报纸感兴趣,知道这份报纸是全世界最有名的。但是第一次看这份报纸像是看一部已经放映了一小时的电影。报纸就像连续剧,要看明白,你得有点知识储备,最好是由这份报纸提供的知识。这份报纸让我觉得陌生。但是首页底部的一则故事对我有所触动,因为它讲述的是我能分享的经验。是关于天气的。显然,在七月末这样的天气是不合时宜的,以至于需要写一篇故事。

没有这份报纸,我就不会知道天气的反常。但是不需要报纸来让我看到光线的迷人。宾馆内的光线和室外的光线相像。室外光线有种魔力。我觉得那是高楼大厦发出的光,我有些难为情,但还是停下脚步抬头看那些高楼以感知它们的高度。室内的光流到室外的光中:这里的光合而为一。在特立尼达岛,从早上七八点到下午五点都是高温天气;出门热浪灼肤,令人不适。而这里灰色的天空和光线,不刺眼的光线,象征着有篷子遮盖的、被保护的世界:没有必要出门去拥抱热浪和耀眼。这座城市给人以安全感,街道高楼有着奇异而柔和的色彩。我没有意料到这些,没有在照片或书中见过。要是在特立尼达,纽约街头的色彩就成了“死亡”的色彩,是死亡事物的色彩,干枯的草木,土地,沙子,死气沉沉的世界——几乎没有色彩。

我去散步。记忆里只有一次。但我现在觉得有两次,中间还搭了出租车(为了查下午带我起航的轮船的时刻表)。要不是箱子里的那点钱,我就身无分文了;至少预防措施发挥了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