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第2/7页)

“我正要说呢。我刚刚想到,处理完沙子,我立刻听到史黛芬妮说:‘咦,这是什么?’然后看到她弯腰去捡什么东西。我当时没太留意,因为我看到了玛德琳。她站在马厩门口,神色冷冷的。不妨告诉你,为了弄掉沙子,我不得不用手托着史黛芬妮的下巴,好叫她不要乱动。”

“那是。”

“这是少不得的。”

“绝对。”

“要是头动来动去,那就没法动手了。我想跟玛德琳讲讲这个道理,但是她不肯听。她昂着头,拔腿就走,我也拔腿就追。直到今天早上我才跟她说明真相,叫她相信了我的话。这期间,我把弯腰捡东西的史黛芬妮忘得一干二净。我看很明显,这小本子现在就握在这个宾小姐手里。”

“无疑。”

“那就好了。咱们找到她,请她把东西物归原主,她照做。估计她读得不亦乐乎吧。”

“她人在哪儿?”

“我好像记得听她说要徒步去村子那边,应该是去找助理牧师套近乎了。你要是没有别的事儿,不如当散步,去那边找她。”

“好的。”

“对了,小心她那条苏梗,估计她带在身边了。”

“哦,好,多谢了。”

我记得吃饭的时候他跟我提过这只畜生。没错,当时上面拖鳎鱼的时候,他给我展示了腿部的伤痛处,害得我没敢碰那道菜。

“如蛇之噬。”

“好啦,我会小心。我看我还是马上出发吧。”

没用多久我就走到了车道尽头,走到大门口时,我站住了。我琢磨着最好是在这附近晃悠,守株待史呆兔。我点了一支烟,开始冥思苦想。

虽然心情比方才稍微轻松了些,但一颗惊魂还是未定。在那个小本子安全地物归原主之前,伍斯特的灵魂总是不得真正的安宁。能不能失而复得,可决定着生死存亡。我跟果丝也说了,要是老巴塞特摆出严父的架势,对婚事提出异议[4],玛德琳决不会挺胸抬头地痛击一句时髦的“爱咋咋地”。一眼就能看出,玛德琳属于仅存的那一小撮的听话闺女,我乐意押一赔十:如果发生上述情形,她会叹口气,默默掉一滴相思泪,不过等一切烟消云散之后,果丝还是要恢复自由身的。

我认真地考虑着严肃的问题,这时思绪突然被打断了。我面前的那条路上,一场人间闹剧正拉开序幕。

此时,夜幕已经开始肆意降临,不过能见度还过得去,我瞧见路那头一个又高又壮、脸如满月的警察正骑着自行车驶来。看得出,他此刻平和得与世无争。结束了一天的巡逻任务——也可能没结束,不过他现在明显不在当差,整个态度就是心中了无牵挂,除了头上警盔。

好了,若各位知道他双手没握车把,就该知道,这位安详的捕快是何等的快活似神仙啊。

说到剧情突变,就是他显然还没有注意到有一个坚强隐忍又专注的身影正对他紧追不舍——那便是条不负盛名的亚伯丁梗了。这边厢,他还在悠然骑着自行车,嗅着清新的晚风,而那边厢,这眉毛胡子不分的苏梗正全力朝他飞奔。后来我跟吉夫斯描述这一场景,他说这情景十分类似古希腊悲剧中动人的一幕:那小英雄登高远眺,意气风发,殊不知复仇女神就在他脚边。吉夫斯说得也许不错。

刚才说到,这位警官双手脱把,否则这出悲剧也不会如此一发不可收拾。想当年我也是个自行车少年,好像以前也提过,我还在某个村子的体育节目中拿过唱诗班障碍赛冠军。我可以作证,骑车要想脱把,首先一定要保证私密的、不受任何打扰的环境。若有一点点迹象显示某只苏梗出其不意地攻脚踝骨之不备,那就要“吱呀”一个急转。众所周知,要是双手没有牢牢地握住车把,“吱呀”就意味着“扑通咣当哗啦啦”。

说时迟那时快,“扑通”——而且是我有生以来有幸目睹的最精彩的一个——这位执法人员倒下了。前一秒他还兴高采烈,后一秒他已经置身水沟,只见胳膊腿儿轮子什么的舞成一团。那小梗站在水沟边上俯视他,一副得意洋洋、叫人恨的正义面孔。我已注意到这是亚伯丁梗和人类交锋时的惯用表情。

他在水沟里扭动挣扎,要解救自己于这团乱麻中,这时街角走来一个年轻漂亮的姑娘,裹着一身混色毛花呢。我认出,这熟悉的面孔正是宾小姐。

听过果丝那番话,我应该预料到史呆会出现,这个自然。看到有只亚伯丁梗,我该猜到主人就是她。我可能已经想到:苏梗来了,史呆还会远吗?

史呆显然很恼恨这个警察,从她那态度就看得出。她用手杖的钩子勾住苏梗的项圈,将它拽回身边,然后开始质问这警察。此时他刚从水沟里冉冉升起,像维纳斯从泡沫里现身。

“你这人,”她厉声问,“究竟想怎么样?”

这事自然与我无关,但我不由得想,这场对话看起来困难重重、十分棘手,她本该婉转一点。看得出警察也有同感。虽然他脸上蹭了不少泥水,不过还不至于掩盖他受伤的表情。

“你会把他吓傻的,那么把自己摔来摔去的。可怜的巴塞洛缪,这个丑八怪差点把你压扁了,是不是?”

我还是觉得差了点婉转。她称这位公职人员是丑八怪,严格来说当然属实。如果参赛选手有且仅有沃特金·巴塞特爵士、螽斯的老富·普罗瑟等寥寥数个类似的仁兄,那么他也许有望赢得选美冠军。但是这种事儿怎么好当面戳穿?这种情况要讲究温良恭俭让。温良恭俭让才能万无一失。

此时警官已经把自个儿连同自行车一并拖出深渊,并开始对车子展开一系列性能测试,以鉴定其受损程度。结果证明伤势较轻,满意之后,他才回身瞧史呆。当初站在勃舍街被告席上,老巴塞特瞧我也是用的这种眼神。

“我正在公路上骑车,”他语速缓慢,字斟句酌的,像在法庭上作证,“介资狗突然向我匆来,非常凶猛。我从自行车上摔下来——”

史呆立刻抓住重点,像训练有素的辩论家。

“哼,你不该骑什么自行车。巴塞洛缪讨厌自行车。”

“我骑自行车,女士,因为要是不骑,那就紫能徒步巡逻。”

“那正好。你也该减点脂肪了。”

“介个,”警官也不是普通的辩论家,只见他从制服隐秘处摸出一本笔记,吹掉上头的一只水甲虫,“介不四问题纵点。问题纵点四,介已经四介只畜生第饿次对本人进行严重袭击,我必须再次传讯你,女四,罪名是纵容恶犬伤人。”

攻势很猛,不过史呆也猛力回击。

“别傻帽了,奥茨。你怎么能叫狗不去咬骑自行车的人呢?不符合人性。而且我打赌,肯定是你先惹了它什么的。不妨告诉你,我准备把这案子打到上议院。我要请这位阁下作重要证人。”她说着转身望向我,这才发现,我哪是什么阁下,乃是一位旧友,“呀,伯弟,好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