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第3/7页)

“好啊,史呆。”

“你什么时候到的?”

“哦,刚到。”

“事情经过你都看到了?”

“可不,从头到尾都在台边座位。”

“好,那就等着传票吧。”

“成。”

那警员一直在做什么清算,记在笔记本里,这会儿开始秋后算账了。

“右膝几处蹭伤。左肘淤伤或扭伤。鼻梁处擦伤。警服沾满污泥,需送交清理。外加精神创伤——严重惊吓。女四,传讯将不日送达。”

他蹬上车子就走,惹得巴塞洛缪激动地跃起,差点挣脱拘束它的手杖。史呆凝神望着他远去的背影,露出一点渴望的神色,好像希望手边有半块砖头。她转过身,我终于可以说正经事了。

“史呆,”我说,“咱们就省了‘再次见面三生有幸你气色真好’那些废话,你昨天是不是捡到了果丝·粉克-诺透掉在马厩的那个棕色的皮面小本子?”

她没吭声,好像还在想事情,无疑是关于刚才这个奥茨。我又问了一遍,她终于回过神来。“小本子?”

“棕色皮面的。”

“写满了辛辣的私人意见?”

“正是。”

“嗯,在我这儿。”

我向上苍高举双手,高兴地号叫了一声。巴塞洛缪不满地看了我一眼,压着嗓子咕哝了一句盖尔语。我没理它。就算有一窝亚伯丁梗争相对我翻白眼、袒露智齿,也影响不了我这一刻的狂喜。

“天,总算松了口气!”

“是果丝·粉克-诺透的?”

“对。”

“你是说,那些针对罗德里克·斯波德和沃特金舅舅的精彩的性格分析,都是出自果丝之手?真没想到他还有这两下子。”

“谁说不是呢。这件事说来有趣,听说……”

“不过干吗在斯波德和沃特金舅舅身上浪费时间?明明有奥茨哭着喊着等着人写呀。我真想不通。伯弟,以前从来没遇见过像尤斯塔斯·奥茨这么一贯爱招惹人家的。我快被他烦死了。他骑着自行车到处招摇,明明是自找的,还偏偏说人家不好。他干吗非要歧视可怜的巴塞洛缪,真变态。村子里凡是有血气的狗都咬过他裤腿,他又不是不知道。”

“那小本子呢,史呆?”我把话题拉回res[5]

“别管什么本子,咱们继续说尤斯塔斯·奥茨。你看他是不是真的要传讯我?”

我回答说,从字里行间里推敲,我确实有这种感觉。她做了一个所谓的“哞”的动作——是哞吧?反正是鼓起双唇再迅速收回。

“我怕也是。尤斯塔斯·奥茨这个人,只能用一个词形容:为非作歹。他到处找碴儿欺负人。哎,好了,沃特金舅舅又有事做了。”

“什么意思?”

“我又得听他发落了。”

“这么说,他就算退休了也还在司法?”我想起藏品室里这个前司法官和斯波德的对话,略感不安。

“他只是从勃舍街退了而已。判案这东西是上瘾的,怎么也治不好。他现在担任治安法官,在书房里主持星室法庭之类的,他就在那屋子里发落我。人家本来高高兴兴的,弄弄花草啦,在房间里读本好书啦,然后管家过来说老爷在书房有请。然后呢,就看见沃特金舅舅坐在书桌后,一副杰弗里斯法官的样子[6],奥茨就站在旁边等着作证。”

可以想象,自然很不愉快。一个女孩家的,闺中生活因此蒙上一层阴影。

“而且结果还总是一样,沃特金舅舅蒙上黑纱,狠狠敲我一笔。我说什么他从来都不听。我看哪,他压根儿就不懂什么法。”

“听他判决的时候我也有这种感觉。”

“最糟糕的是,他清楚我的用度,总能算出我荷包里能拿多少。今年里头,他都把我的腰包掏空两回了,每次都是这个奥茨挑的事儿,一次是在建成区超速,一次是因为巴塞洛缪在他腿上轻轻啄了一小下。”

我同情地“啧啧”两声,心里却想着怎么把话题拉回小本子上去。我发现,讨论重要话题的时候女孩家的总有跑题的倾向。

“瞧奥茨那架势,还以为巴塞洛缪咬掉了他一磅肉呢。我看这回又要重演了。这种警察迫害我真是受够啦!这跟俄国有什么分别?伯弟,你觉得警察可恨不可恨?”

我的感情呢,还谈不上这么强烈。总体来说,他们还是个很优秀的团体。“嗯,‘昂马士’[7]倒没有,这个词你懂吧。我觉着他们也有好有坏,和各行各业的人一样。有些呢,很有些安静的人格魅力,另一些就不太有。我也遇见过几个很像样的警察,比如螽斯门口当差的那位,跟我就很哥们儿。至于你这个奥茨嘛,我对他了解不深,当然也不好作评论。”

“哼,信我的话,他是最坏的一个。他会遭报应的。记不记得上次你在公寓招待我的事?你说你在莱斯特广场偷警盔来着。”

“我就是这么认识你舅舅的,我们正是因此才走到了一起。”

“嗯,当时我没多想,不过前两天突然想起来,才猛然觉得黄口小儿吐真言呀。这几个月我一直苦苦思索怎么想个法子报复这个奥茨,你正好给我指了明路。”

我吃了一惊。她这话似乎有且只有一个解释。“难不成你要去偷他的警盔?”

“才不呢。”

“够明智。”

“这是男人的事儿,这我还是懂的,所以我叫哈罗德去。他老说不管为我做什么都心甘情愿,老天保佑他!”

一般情况下,史呆总是一副做梦般的严肃模样,让人以为她正沉浸在美好的深思中。这当然都是假象。依我看,她是断然不认识什么美好的深思,就算你用钎子串好,抹上蛋黄酱递给她。她和吉夫斯一样都不常露笑脸,不过此刻她双唇微启,如痴如癫——好像是这个词,我得和吉夫斯确认一下——双眼炯炯放光。

“他真了不起!”她说,“我们订婚了,知道吧?”

“啊,真的?”

“嗯,但可别告诉任何人,得严格保密。一定不能叫沃特金舅舅知道,得先把他哄住了才行。”

“这个哈罗德是何许人也?”

“村里的助理牧师。”她望着巴塞洛缪说,“可爱的助理牧师要去讨厌的丑八怪警官那里偷警盔啦,酱妈咪会好高兴好高兴的,对不对?”

大概是这么个话儿吧。她那种土语我自然学不来。

我瞪着这个小笨鸟,震惊于她的道德观——勉强这么叫吧。知道吗,我对女性理解越深,就越发觉得应该有条法律。真得管管这半边天,否则整个社会必将轰然倾废,到那时咱们不知得怎么傻眼呢。

“助理牧师?”我说,“可是史呆,你总不能叫助理牧师跑去偷警盔呀。”

“为什么?”

“呃,这很不寻常。这可怜的老兄会被褫夺法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