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第3/5页)

他不感到害怕。死的恐怖他已尝过一回,在那个枞林中的冬夜,当维克多的指头紧紧掐着他的喉咙的时候,以及后来他又冷又饿地一连几天困在雪原上的时候。那一次的死亡,人们还可以和它进行斗争,对它进行反抗;他当时就用颤抖的手、哆嗦的脚、张开的胃、疲乏的身体,对它进行过反抗,战胜了它,从而死里逃生。对这一次的瘟疫带来的死亡却无法抗争,人们只好任它肆虐,只好听天由命;歌尔德蒙早就听天由命了。他毫无恐惧,仿佛在抛下火焰熊熊的木屋中的莱娜以后,在日复一日地目睹这死亡国度的景象以后,生命在他已无足轻重。只是有一种巨大的好奇心驱使着他,使他保持着清醒;他不知疲倦地观看着死亡的舞蹈,倾听着无常的歌声,不回避任何地方,到哪儿也兴致勃勃地参与其事,睁大两眼在这人间地狱中逡巡。他吃过那些人死完了的住宅中久已发霉的面包,他在那些疯狂的宴会上唱过歌,饮过酒,他采过迅速枯萎的欢乐之花,他注视过女人们如醉如痴的眼神、醉鬼们呆滞迷茫的眼神、垂死者黯然无光的眼神,他爱过绝望的发烧的女人,他帮助抬过死尸以换取一盆汤喝,他干过掩埋裸尸的工作以便挣两个铜子。世界变得又黑暗又野蛮,死神唱着凄厉的歌,歌尔德蒙心急火燎,竖着耳朵在倾听。

他要去的目的地是尼克劳斯师傅的城市,内心里有一个声音在召唤着他。此去路途遥远,且经过的净是疫疠猖獗的地区,举目一片凄凉景象。一路上,歌尔德蒙的心情既感伤,又陶醉,所有感官都亢奋着,欣赏着死之歌,体验着人世间巨大的苦难。

在一座修道院里,他看见一幅新绘制的壁画,对着它端详了很久。墙上画的是死之舞:仅剩一身白骨的死神舞蹈着,诱人脱离生命,被它带着一起跳的有国王、主教、修道院院长、伯爵、骑士、医生、农民以及兵士等等,一群瘦骨嶙峋的乐师拉着由空空的人骨头做的琴在伴奏。歌尔德蒙好奇的眼睛贪婪地吸收着这幅画的形象;一位不知名的同行,把他本人对黑死病的体验完全画出来了,对人的必然死亡作出了厉声刺耳、铁面无情的宣告。这幅画不错,抵得上一次精彩的布道;陌生画家不但观察正确,画得也不坏,从他这疯狂的画里可以听到令人不寒而栗的铮铮白骨之声。但尽管如此,它与歌尔德蒙所见和体验的还不是一码事。它表现的是人之必死这严峻无情的一面;歌尔德蒙却希望画一幅不同的画。在他这幅画中,死亡的乐曲应与刺耳的铮铮白骨声迥异,不仅不严峻刺耳,而且简直甜美、迷人,恰如母亲对游子的召唤。当死神把手伸进生命中来时,那声音不仅仅是刺耳的、阴惨的,同时也应是深沉的、温柔的、肃穆的、充实的,如同秋天;在死亡靠近的当儿,生命的油灯显得更明亮,更温暖。对于其他人来说,死亡可能是斗士,是法官,是刽子手,是严父——但对于他,死亡也是慈母和情人,它的呼声乃是爱的挑逗,乃是情人之间身体相触时的战栗。歌尔德蒙在观赏完这幅死之舞的画后走出修道院,回到师傅身边去工作的心情更加急切了。可是他不论走到哪里总都要耽搁一会,使他看到一些新的景象,获得一些新的体验。他鼻孔颤动着,吮吸着那死的气息;他在到处都碰上引起他同情或好奇的事,使他停留一小时或一天。他收留了一个大哭大叫的农家孩子有三天之久;这是个饿得半死的五六岁光景的小家伙,他好几个小时把他驮在背上,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把他交卸掉。最后由一个烧炭夫的老婆收养了小家伙;她死了男人,希望能给自己身边再找点生气。还有一只无家可归的狗,也跟着歌尔德蒙跑了几天,从他手里吃东西,夜里替他暖背,后来有一天早上却又失踪了。这使他很惋惜,因为他已习惯于和狗谈话,常常对这牲畜讲一些经过深思熟虑的大道理,诸如人性之丑恶,上帝之存在,艺术之本质,以及他年轻时曾认识的一个叫尤丽娅的骑士小姐的乳房和丰臀之美。歌尔德蒙在与死亡并肩而行的旅程中自然已有些精神失常;在瘟疫流行区中,所有人的神经全都有些毛病,而其中不少人更完完全全成了疯子。就说歌尔德蒙曾经和他一起呆了两天的那个犹太女郎吧,精神也许有点不正常。她的名字叫丽贝卡,是个皮肤黑黑的美人,生着一对火辣辣的大眼睛。

他碰见她时是在一座小城的郊外,她正蹲在一所烧成了木炭的废墟前号哭,一边还用手打自己的脸,扯自己黑色的头发。这头发令他顿生爱怜,它们是如此之美,他禁不住去拉住姑娘发疯似的手,好言安慰她,同时发现她的长相和身段也美极了。她在哭自己的父亲;他和其他十四个犹太人一起,奉政府之命给活活烧死了,只有她一个人得以逃脱,现在却绝望地跑回来,悔恨自己不曾一起让人烧死。歌尔德蒙耐心地握紧她战栗的手,温柔地劝慰她,声音中充满同情与疼爱,还提出要给她帮助。她请求他帮助安葬父亲,于是两人便从热灰中将所有的尸骨全掏出来,搬到野地里一处隐蔽的所在,用泥土埋了起来。干完这件事后已是黄昏,歌尔德蒙便在小橡树中找了个睡觉的地方,为姑娘搭了一张床,自己则答应守夜。他听见她躺在床上继续啼哭和抽泣,好不容易才睡着。随后他也睡了一会儿,第二天早上却已开始对姑娘进行追求。他对她说,她不能这样一个人过下去,人家会认出她是犹太人因而打死她的,要不野蛮的流氓也会强奸她,再说森林里又有豺狼和吉卜赛人。他呢,却乐意带上她,保护她不受狼和人的伤害,因为她叫他可怜。他说他会对她很好,因为他脑袋上长着眼睛,知道什么叫美,他永远也不能容忍这对甜蜜聪颖的眸子和这双妩媚动人的玉肩让野兽吞掉,或被送上火刑堆。姑娘脸色阴郁地听着他,听着听着突然跳起来拔腿就跑。他只好追上去,抓住她,然后才继续他的劝诱。

“丽贝卡,”他说,“你可看得出,我对你没有恶意。你心头难过,你想念父亲,你现在没有心思理会爱情。可我愿意明天,后天,或者更晚一些再来问你这个问题;而在这之前呢,我愿意保护你,供你吃,不碰你一根毫毛。你需要哀悼多久就哀悼多久。在我身边你要难过也可以,快乐也可以,反正你喜欢怎样我就让你怎样。”

可是讲来讲去总是徒然。她咬牙切齿地、忿忿地说,令人快乐的事她一样也不想做,她想做的事只能带来痛苦;她永远也不指望什么欢乐,倒是越早让狼吃掉越好。她请他现在就走,什么也打不动她,话说的已够多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