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影人(第4/16页)

“但是,”我有点惊愕地辩解道,“我可以向您保证,在我的记忆中对于约翰·汉森这位工人确实毫无印象。”

“但您会恍然大悟的呀!”

“我想不可能。但不管怎样,尽管我不了解其中原委,您可以放心,我将保持沉默。”

“原委嘛,”他回答道,“我愿简扼奉告:我妻子的父亲确是叫约翰·汉森,但后来人们都管他叫约翰·交运城。这是因为他年轻的时候在交运城这个地方的监狱里坐过牢,但我妻子既不知道她父亲的这个绰号,也不知道他给起了这个绰号的原委。我想您会同意我的看法:我不愿她在某个时候再知道这些情况,不然就会使她童年所尊敬的父亲跟她那幻觉中一再出现的怪影重叠,但遗憾的是这个怪影并非纯属幻觉。”

我情不自禁地握了握他的手。过了一会儿,我们便转身走回家去。一幕一幕往事涌现到我的眼前,当我再抬起头来时,总林务官夫人已走在我的旁边,又在编结花冠。“请原谅,”我说道,“我经常会在骤然牵动思绪时对眼前的现实熟视无睹。小时候在父母身边,哥哥看到这种情况便会想起民间一种古老的迷信说法,并说:‘别打扰他,他的那只老鼠从他嘴里往外蹦啦!’不过我向您保证,往后我当更加看守好老鼠。”

总林务官冲我投来充分理解的目光。“我们这个地方也有这样迷信的说法,”他说,“不过您现在是跟朋友在一起,尽管是新朋友!”

这样我们又闲聊起来。高大的冷杉树向路上投下了阴影,大气里弥漫着湿热的暮霭,这当儿我们已渐渐快走到总林务官的住所。几条猎犬一声没有吠叫,但都撒欢地向我们跳跃奔来。雾霭从池塘后面的草地里冉冉升腾起来,那里时时传来鹌鹑的咕咕叫声。四处都像家乡那样一片恬静气氛。

夫人先进了屋里。我和总林务官在大门台阶旁边的长凳上坐了下来,便接连有人过来向他报告或是听取他对明天工作的指示。达克斯狗——短毛大猎犬,在一条善于跟踪野兽血迹的赤褐色良种猎狗的带领下,紧挨着人们的脚转来转去。这时我们再无机会谈话。之后,我的女同乡出现在门口,请我们进去用晚餐。我们坐在一间舒服的房间里,喝着一瓶陈年哈尔特酒,这时总林务官便谈起他那条赤褐色爱犬的来历:他是向一个输光的赌徒买来的,那时它还是一条不大的狗,它现在已能凶猛地对付本地那些胆大妄为的偷猎者了。接着我们又沉浸在一个又一个的狩猎故事里。在一次谈话中断的空隙里,克里斯廷欣夫人像是从陷入久久的沉思里醒了过来,说道:“大路尽头的一所小屋大概还在那儿吧?晚上,我总是透过门上的一个节瘤眼儿往外面张望:父亲下工回来没有?我真想再上那儿去看一看!”

她直勾勾地瞅着我,但我只回答说:“您会发现那儿已经大变样啦!”总林务官抓着她的一双手,略微摇了一摇。

“醒一醒,克里斯廷欣!”他大声喊道,“你干吗要上那儿去呢?我们的客人不也远游他乡吗?待在我的身边吧,这儿是你的家。还有八天光景,你的孩子便回来度暑假啦!”

她抬起头来,用含有幸福神色的眼睛瞅着总林务官。“我只不过是随便说说,弗兰茨·阿道夫!”她小声说。

走廊里的挂钟敲打十点了。我们都站起身来。总林务官点上蜡烛,跟下午一样,将我送到后楼的房间里。

“怎么样,”他把烛台放到桌上后说道,“我们眼下已取得一致看法了吧,对不?您理解我吗?”

我点点头:“那还用说。现在,我当然也清楚约翰·汉森是谁啦。”

“是啊,是啊,”他大声说道,“过去,我亲爱的双亲给我从积有尘土的路面上捡了个小姑娘;现在,我每天早上醒来,一眼便瞧见她甜美地睡在我的身旁,还有她那恬静的面庞,或是她在枕头上向我微微点头致意问好,这时候我真是感激我的父母。好吧——晚安!让以往的事情也沉睡吧!”

我们握了一握手,随后我听到他穿过楼上的走廊走下楼去。但我脑际以往的旧事并不想沉睡。我走到开着的窗户前,俯视那个池塘,还有那些点缀在镜一般乌黑水面上的睡莲。塘边的菩提树已满枝繁花,晚风吹来,香气袭人,间或森林里传来不知什么鸟儿的声声啼鸣。但这浓郁的夏夜并未使我沉醉,而两个荒凉的地方却交替出现在我的眼前:在我家乡城市的近郊一片原野里,过去有一所作为病畜剥皮作坊的小屋,那儿有一口废井,我幼时曾独自到那里扑过蝴蝶,曾被那里的荒凉景象吓得目瞪口呆。接着又涌现另一景象,北大街尽头的一所特别小的屋子,茅草屋顶上杂草丛生,房顶矮得伸手都可够得到,而且只有一间斗室和极其狭小的灶屋,整座房子行将倒坍。少年时代,我从田野转悠一阵后于回家途中,便默默地站在那所小屋前胡思乱想,要是能住在这所小人国(5)的屋子里,没有父母和老师的管束该多好啊!之后,在我已是文科中学六年级学生的时候,那儿又出现新情况,小屋里常有人吵吵闹闹,使得我也多次和过路的行人一样站下来倾听,只听到一个男人破口大骂,气势汹汹地打人,还有摔碎瓶子杯子的声响,间或也似乎听到一个女人在抽抽噎噎哭泣,但从未高声喊叫过救命。后来,一天傍晚,一个粗野的小伙子从屋内冲出敞开的大门,满脸涨得通红,几绺乌黑的鬈发披落到前额上。他转过那张有鹰钩鼻子的脑袋,不吭气地打量围观的路人,并冲我瞪了几眼,使我仿佛听到他在大声吼道:“你这衣着华贵的家伙,给我滚开!我揍老婆,关你屁事!”

这就是约翰·交运城——我高贵女主人的父亲啊;今天我才知道他的原名叫约翰·汉森。

约翰·汉森是我的邻村人。他在服役期间是个好样的士兵。在刚当兵的时候,要不是他的一个战友用胳膊使劲挡开的话,他差点用刺刀把那个喊他“德国二狗子”的丹麦人捅个窟窿。他服役期满离队,终日懒散,浑身的蛮劲要有个使处,但打长工也不是马上好找到的,只好进城,在一家地下室酒店的老板那儿混口饭吃。那里来来往往的外地人形形色色,一伙建筑水闸的工人也在那里歇宿。

其中有个工人因贪杯已被解雇,虽还待在酒店里,但仍狂饮买醉,挥霍手边还有的一些先令。他和约翰都无所事事,于是这两个便厮混在一起。他们有时仰卧在远处的堤岸上,有时躺在地下室的小间里。这个外地人向他讲述盗贼干的五花八门勾当以及行凶抢劫的行径。他知道的坏事实在不少,其中多半自己也参与,而且所有的结局又总是让人兴高采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