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第2/6页)

不过,这些缺点,不管是她身上的还是我身上的,都是可以纠正改变的。至于不是本质上的问题,我认为完全可以不理它。就像我们在路上的露营用具一样,碍事的我们就该丢掉。我们忘记把它们理到一旁——我想起了特别有那么一天的情景。毯子上摆着一些铝杯、绳索和皮带。那是在下午。我们正在奥扎克山脚下,离开公路很远,在靠近牧场的林子里。从我们扎营的地方看去,在我们的上面有一片小松树林,松林的上面树木较大。往下是一片平川。因为我们带的水平淡无味,便往里掺了点黑麦威士忌。天气炎热,空气发亮,片片白云沉沉下垂,千姿百态,光泽如丝,旷野被阳光照得耀眼炫目,烤得又硬又干。麦子看上去像一片金黄色的玻璃,牛群都站在水中。开始是因为炎热,后来是由于黑麦酒,我们脱掉了衣服、衬衫,接着又脱掉裤子,最后是脱得一丝不挂。我惊奇地看到她那粉红色的奶头,竟然那么坚挺,尽管我已抚弄过多次,可开始时我仍为这感到腼腆心怯。我放下手中的锡盘,开始吻她,我们俩都跪着,她的一只手抚摸着我的腹毛;她那柔吻的落处,有时真出乎我的意料之外,不知道下个惊喜和欢快会突然从何处而来。开始,她只给我半边脸,而当她把双唇献给我时,她好一阵子不让我的嘴松开,直到用双臂把我的头紧紧搂在怀中。当我被她那火热的肉体遮盖住时,我感到我们俩已经合二为一,就连最纤细的汗毛都贴在一起了,我惬意地承负着她的躯体。她没有闭上眼睛,但也不是为了睁大眼看我和别的什么,两眼水汪汪地定着神,似乎什么都不想看,只是把外景收入眼帘并映现出来。很快我也什么都不注意了,只觉得我已脱离自己的形骸,摆脱一切限制,不顾种种努力和目标,不再观察外界的一切,她所不要的我也都不要了,只觉得自己已经跟她完全一样。我们俩就这样亲热了好长一段时间,接着舒舒服服地枕在对方的胳臂上躺着。然后又紧贴在一起,彼此互吻着对方的脖子、胸膛、脸颊和头发。

这时,云朵、飞鸟、水中的牛群以及其他东西,各居其位,用不着把它们赶在一起,清点它们,或者抓住它们的头,只要置身在它们中间就足够了,轻松自在地躺在草地上,像它们那样在小溪里,在空中。我有时曾说我能像鸟兽那样来观察世界,就有这个意思。我提到芝加哥的废品旧货栈和查理曼的庄园,我自然有我的道理。因为我朝空中极目望去,便会回想起高架铁路支柱林立、凉热不同的街道,那儿垃圾成堆,到处是苍蝇蚊子——比如像湖滨街,那儿到处都堆着废品杂物和空瓶子——就像是一座疯子设想出来的可怕教堂,那儿有无数的收货站,礼拜者们拉着一车车的破布和骨头,像爬行似的缓缓而来。有时候,我心里感到十分难受,觉得自己也是这种地方的产物。为什么人类要忍受以前历史的欺骗,唯有鸟兽才可以用自己天生的眼睛来看世界呢?

我们开始驯鹰时,也曾有过几个这样的下午。到头来,爱情毕竟还是奥林匹斯山上和特洛伊城中那些神话人物的专职,像帕里斯、海伦[4],或者是帕莱蒙和爱米丽丝[5],而我们则不得不自己动手挣钱糊口。因而,除了西亚选择的用一只鸟去捕捉另一只动物外,没有其他的方法。所以,旅行中美妙欢乐的情调部分,在特克萨卡纳便告终了。

一看到笼子里那只凶禽,我顿时感到两眼发黑,接着两条腿上像有东西在流淌,就像尿了裤子似的。这倒不是尿了裤子,而是和我的血管有关。当我看到我们要对付的是什么东西时,我真的感到我的神经全都迷乱了,眼前一片漆黑。这只凶禽看上去跟每天都要去啄普罗米修斯的那只真是太像了。我原来盼望这会是一只幼鹰,它若从小由我们一手养大,定能培养起一点感情。可是,不——真让我失望——它跟芝加哥动物园里的那只几乎一般大,腿上的羽毛同样像穿着土耳其裤或伞兵裤似的,下面裸露着凶残无比的利爪。

西亚非常激动,十分起劲。“啊,它真漂亮!它多大了?它不是幼鹰,看来已经完全长大,至少有十二磅重了。”

“三十磅。”我说。

“啊,亲爱的,没那么重。”

在这方面她当然比我懂。

“你不是把它从窝里逮来的吧?”她问鹰主人说。

这老头开着一个路边动物园,养着美洲狮、犰狳,还有几条响尾蛇;他是个旧日的探矿人,或者是个沙漠老鼠似的家伙;他那对不正派的眼睛,要你相信他那贼溜溜的神色完全是生来如此,或者是光线不好的缘故。然而,我在艾洪的弹子房里不是白做的,老奶奶的教导也没有白费。我一眼就看出他是个老奸巨猾的江湖骗子,一下刺中他的心脏。

“不,我没有爬上树去捉它,有个小伙子把它带来时,它只有一点点大。它们都长得很快。”

“我看它还要大一点,我猜它已到了壮年了。”

西亚说,“我得搞清楚它是不是成年后被捉住的——已经自己猎过食。”

“实际上它自从孵出壳后,从来都没有出过那只笼子。你知道,小姐,我给你叔叔供应野兽已经快二十年了。”他以为那个乔治·H什么的是她的叔叔。

“噢,我们当然打算买下它,”西亚说,“它神气极了。你可以把笼子打开。”

我怕她的眼睛被鹰所伤,急忙走上前去。在东部那些人工种植的草地上,跟那班仕女、绅士们一起玩玩那些小鹞鹰是毫无问题的,可现在我们是在得克萨斯州的边缘地带,空气里有沙漠和高山的气息。虽然她以前侍弄过较小的鹰隼,也有胆量捕捉毒蛇,可从来没有触摸过这么一只大雕。不过,每当跟动物打交道,她总显得异常镇定,一点也不害怕。戴好防护手套后,她拿了一块肉把手伸进笼子。老鹰一下就啄掉她手中的肉,把它叼在嘴里。她又喂了一块肉,老鹰展翅一跃,几乎毫无声息地停落在她的手臂上。那展开的翅膀看了就让人害怕,那高耸的肩膀具有勇往直前的力量,扇形的羽翼下掩蔽着铁锈色、死神似的腋窝和深深的凹穴。它在把肉撕碎时,它的爪子紧抓住她的手臂。然而当她想把它捉出笼子时,它却用它的喙子连连啄她。我连忙伸手进去捉它,它就猛啄我防护手套的上部,在我的胳臂上啄破了几道口子。我早就料到会有这么一步,甚至预料会比这更严重。这事发生得这么快,反而使我解除了顾虑,变得不怎么怕它了。至于西亚,她乐得简直像着了魔似的,她那绿檐帽子下的脸,变得更加苍白了;她动作迅速,昂首挺胸,表露出要把它驯服的坚强决心。刚才我胳臂上流出的那点血,根本算不了什么,就像我们的皮靴下嘎嘎响的碎石子一般。每当她在活动中遇上意外时——不管是在马背上或者摩托车上摔下,还是被刀割伤或者打猎时碰伤——她的态度都是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