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我急急忙忙地赶去,实现西亚·芬彻尔在圣乔市的秋千上所做的预言。虽然我被追打得这样狼狈不堪,决不是一桩小事,但我并不觉得这事有多么重要,或者是我继续战斗下去会对任何人有什么好处。要是我像格兰米克一样,感到事关良心道德问题,很可能在内战阵亡纪念日大屠杀那天,在共和钢厂门外参加示威游行了。那天,格兰米克头上挨了警棍,而我却跟西亚在一起。我们俩一旦碰在一起,我就没有力量再到别的任何地方去了。不,我既没有做工会工作和投身政界的冲动,也没有想凭自己这点热情来率领群众摆脱悲惨处境、昂首向前的愿望。我这样一点本领怎能走在前面带路呢?我没法强令自己成为那样一种人,他们身先士卒,能截接巨大的社会之光,像取火镜似的聚集起这些光芒,使之爆发出炫目强光和熊熊火焰。这决不是我想要做的事。

我跳下出租车,急忙跑向西亚的住所,迅速地连连按了三次门铃。我并没有特别留意打量一下这一地方。这是个装饰过分、显得艳俗的门厅,里面空无一人;当我正在寻找那扇精致的电梯门时,在一个门口突然出现一方灯光,西亚下来接我来了。门打开了,里面有一张铺着丝绒的长凳。电梯缓缓上升,我们一坐下来便紧紧拥抱在一起,热烈地亲吻。她一时没有觉察我那血迹凝硬的衬衣,双手从我的前胸抚摩到两肩。我解开她的家居便服,抚弄着她的乳房。当时我已如醉如痴,不能自制,几乎成了瞎子,什么都不加注意了。即使有人在旁,我们俩也不会觉察。我没法肯定地说,打开电梯门时是不是见过一张脸,也许是张少女的脸。我们俩走在过道里,进她的房间,靠在门边,躺在地毯上,始终搂在一起。

跟西亚在一起,和跟别的女人在一起时完全不同。别的女人可以说一次只许你解开或脱去一件衣服,让你欣赏一番,下一件先要防卫一通,最后一件则防卫最严。在这方面,西亚既不拖拖拉拉,好像也不急急忙忙。仿佛怀着一颗屈从的心进行深深的体验,连同用嘴唇、手指、头发、高耸的乳房和大腿,而不使用任何的力量。我们俩似乎发生了交融和变化,两人变成了一个以前从未存在过的人。我们的爱情是如此浓烈。因而最后,我进入一种完全相反的境界,就像跪在地上,双手合十在虔诚地祈祷,我觉得,这和我现在伸开十指抚摩她酥胸的感受毫无不同。我的皮开肉绽的脸和红肿的眼睛,深埋在她的两乳之间,她的双臂紧搂着我的脖子。

这时,阳光从门口射入,洒在我们躺着的地毯上,把我们照得热烘烘的。它像在诺桑伯兰德饭店的寝具室里一样,蒙着一层淡淡的白雾。我跳下电车时,照在闹市区那条人行道上的阳光,比这要混浊得多。在这房间里,它又变白变亮了。现在,我感到它太耀眼刺目,想去拉上窗帘。我一站起身来,她这才发现我的狼狈模样。

“是谁把你弄成这个样子的?”

我把整个事情从头到尾对她说了一遍。她老是插嘴问,“这就是你没来的原因吗?你一直就是在忙这个?”对她来说,时光的流失是最重要的。虽然一看到我身上的伤痕,就使她全身发抖,但她对我遭到毒打的原因,却并不感兴趣,甚至也不感到好奇。是的,她早已听说过工会的罢工运动,虽然我参与了,但这毫不相干。因为当时我并没有跟她在一起,尽管我很想跟她在一起。所以我当时在哪里也就无关紧要。其间发生的一切事情和纠葛,也都不是现实的了,而是属于——“遥远的过去”。卷纱工人和旅馆工人罢工,我对她妹妹的痴心单恋,我被误认为是伦林太太的小白脸,以及西亚本人在此期间所做的一切,全都属于“遥远的过去”。现实是现在,是在这里。打从圣乔市分别以来,她一直凭直觉紧紧地追随着它。正因如此,她深叹时光的流逝,同时使我感到她心中的恐惧,生怕再也不能从那“遥远的过去”中成功地找到自己的路,从而永远铸成大错。

当然,我并不是当时就认识到这一点,而是以后几天里才渐渐领悟到的。在那几天里,我们一直待在公寓里,睡了醒,醒了睡,并没有真正讨论过我的所作所为或她的事。床的周围放着大小皮箱和提包,可我一直没有问起这事。我足不出户也有好处,因为那伙流氓正在到处找我,以便惩一儆百,拿我当杀鸡儆猴的榜样。这是我出去打电话给格兰米克时他告诉我的。

我也结交过其他的女人——不过我爱西亚胜过爱她们,这我并不怪她们,只是通过她,我才多少明白自己所以有种种意见的原因。有些人因为疲惫、不快、艰难、悲哀或犯疑,生活节奏太慢;而另一些人则由于烦躁或绝望而生活节奏太快;可是在我看来,西亚的生活可说十全十美。所以任何不足为道的事,例如走到厨房去,或者从地上捡起一样东西,使我见到她的背脊,或者是她那酥胸的乳沟,她的头发,我就会神魂颠倒。我对她爱得如此之深,无论她偶尔做什么我都高兴,都觉得十分快乐。每当她在房间里来回走动,我四肢舒展地躺在她床上,几乎占据了她的大半张床,眼看着她的一举一动,我满脸笑容,感到自己简直像个国王,心里有说不出的幸福。

她的脸色要比我记忆中的苍白,不过,我以前并没有像现在这样看得仔细真切。当你仔细端详她时,当然你也会发现其中有着生活的悲伤,虽然现在她的眼神中并没有悲伤的神色。她长着一头乌发,前额的发根有点不齐,朝上翘着,显得更美。你必须仔细看,才能注意到这点古怪之处。她的眸子几近黑色。她时不时拿起放在床头柜上的唇膏抹一抹口红。仿佛觉得她至少应该有那么一点打扮。唇膏是肉红色的,于是红色的唇印留在了枕头上和我的身上。

我在南芝加哥给西亚打电话时,她曾对我说,她在芝加哥待不长,不久就要离开。我说了,开头几天,她缄口未提这件事,但最终因打开手提箱引起这个话题时,她告诉我说,她已经结了婚,从法律上说,眼下仍然如此,现在她正从长岛到墨西哥去办理离婚手续的途中。她唯恐让我伤心,开始只说她丈夫比我们俩的年龄都大得多,但很有钱。渐渐的,实情都泄露出来了。他拥有一架斯丁桑式飞机,还有个湖,但七月份湖水变暖时,他便把成吨成吨的冰倒进这个私人湖里。他还常去加拿大狩猎,他用的一对衬衣袖扣就价值一千五百美元。他还差人去俄勒冈买苹果,每只四角钱。他还因头秃得太快而痛哭流涕等等。她所以选择这些事讲出来,目的在于要证明她并不爱他。可是我并没有过分妒忌,我觉得他已经败下阵去了,没有理由再妒忌他。埃丝特也已结了婚,嫁给一个有钱的华盛顿律师。这些事情在我听来十分陌生,可她压根儿不放在眼里——什么飞机啦,狩猎啦,金山银山啦。西亚还带着各种旅行装备——马裤、皮靴、枪、摄影机等等;在厕所里,我偶然打开过一个冲洗胶卷用的红外线灯泡。浴缸里放着盛药水的盘子,还有我没见过的管子和小器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