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第2/10页)

“奥吉,去看看他,”妈说,“别生西蒙的气了。我跟他说过,他不该那样。”

“我会去的,妈。我一找到房子安顿下来,就去。”

“你打算做什么?”她问。

“嗯——做点事。我希望做点有兴趣的事。”

“什么?你现在能过活吗,奥吉?”

“呃,我不是在这儿吗?妈,你说这是什么意思?我现在活得好好的。”

“那你为什么这样瘦呀?不过这衣服还不错——我摸出是什么料子。”

它们应该是不错的,是西亚花大价钱买的。

“奥吉,别拖得太久,早点给西蒙打个电话。他要你去见他。他让我告诉你,他一直在念叨着你。”

西蒙确实想见我。他在电话里一听到我的声音,便说,“奥吉!你在哪儿?待着别走开。我这就去接你。”

我是在我新住处附近一个公用电话亭里打的电话,这儿离我的老住处不远,也在南区。他就住在附近。没过几分钟,他就开着他的黑色凯迪拉克来了。这个漂亮的搪瓷壳轻稳地在路边停了下来,里面则像是珠宝。他招呼我上了车。“我还得马上回去,”他说,“我没穿衬衣,只穿上外衣戴上帽子就来了。好,让我瞧瞧你。”

他嘴里虽这么说,可实际上并没怎么多看我,而是想急急忙忙赶回家去。当然,他正在开着车,可是那只消用他修过指甲的双手轻轻按在宝石似的方向盘——像是玉石做的东西——上就行了。这玩意儿几乎自己就跑得挺好。我想,他是为我俩那次因露西和咪咪的事吵架感到内疚了。我已不再为这件事生气了,而是朝前看。西蒙比以前更发福了。身上那件有栗色扣子的薄大衣敞开着,裸露出那结实的肚子。他的脸也更宽大了,显得更粗鲁、更专横。不过他的这张胖脸并不像有的人那样油光雪亮。吉米的母亲克莱恩太太的脸就很胖,几乎像张东方人的脸,油光雪亮。不过,我觉得我们俩分别了这么久之后才见面,我不能对西蒙多作批评。不管他过去干过什么,眼下在干些什么,我一见到他便又爱他了。真是情不自禁,不由自主。我希望兄弟俩重归于好。要不是他也想这样,他为什么还要急急忙忙赶来接我呢?

不过,现在他想知道我所经历的坎坷,可我不想告诉他。我去墨西哥干什么?

“我爱上了一个姑娘。”

“哦,是吗?别的呢?”

我对驯鹰的事以及我的种种失败和教训,只字未提。也许我应该说出来。反正他心里总是责备我吊儿郎当、感情脆弱,把真相告诉他又有什么损失呢?不过,某种高傲自负让我闭上了嘴。刚刚激起的手足之情竟是如此短暂。他这是在审查我——那又怎么样?随他好了。难道我不是穷困潦倒、破衣烂衫、头破血流、牙齿跌落、悲观失望,如此等等过吗?我怎么能说“哦,很好,西蒙,我挺好”呢?不能,我对他说的是,我去墨西哥是为了干一件重要的事。

后来,他开始讲起自己的情况。他把自己的买卖搞好后,把它卖给了人家,赚了很大一笔钱。由于不愿再跟麦格纳斯家的人多打交道,他就转搞其他行业,而且非常走运。他说,“我确实有点石成金的本领。我毕竟是在经济大萧条时起家的,当时大家以为一切都完了。”接着,他讲述了如何在拍卖中买到一幢旧医院大楼,他把它改装成一座公寓楼。不出六个月,他就从这座大楼赚了五万块钱。接着他又组建了一个物业管理公司,为新业主管理这座大楼。现在他在西班牙一座钴矿占有很大股份。他们把钴矿砂卖给土耳其或中东某个地区。他还在几个火车站有特许出售炸薯片的摊点。事实上,就连艾洪做梦也没有想到要做这些买卖,更别说想从中收到高利了。

“你猜我现在有多少家财?”

“十万?”

他笑了。“气派不妨大一点,”他说,“如果我不是很快就成为百万富翁,那一定是我的算术有问题了。”

这令我肃然起敬,谁能不起敬呢?这他自然不会不知道。可是他那专断的蓝眼睛还是目光一暗,瞧着我,问道,“奥吉,你不会认为因为你没有钱就比我强吧?”

这问题问得我哈哈大笑,也许都笑得有点过分了。我说,“这问题问得真怪。我怎么会呀?而且即使我有这种看法,你又何必在乎呢?”我接着又说,“我看的确不假,人们总是想方设法要高人一等,超过他们周围的人。可不是,我自己也想有钱。”

我没有说我得有个够好的命运,而这是首要的。

我的答复使他颇为满意。“你正在白白浪费许多时间。”

“我知道。”

“你不该再拖延了。你又不是个孩子。连乔治都有个事干了,他是个鞋匠。”

你知道,我的确羡慕乔治那样,欣然接受自己的命运。但愿我也有个更为明确的命运,那样我就可以停止目前的四处寻求了。我并没有感到自己比西蒙强,一点也不。如果我真的轻松愉快,悠闲自得,他也许会羡慕我的。可就我这般光景,还有什么值得羡慕的呢?

他神气不可一世,他时髦的尖头皮鞋踩在油门的橡胶踏板上,风驰电掣般驶过一条条街道。这辆耀武扬威的车身佩纹章,一副帝王气派,我的哥哥不正像个势力强大、性格阴暗的底特律王子么?不过,在机械王国里称雄的人又有什么不好呢?这还不够好吗?你宁愿怎么样?相信我,我并没有为自己,为坚持要有一个“高级的”、独立的命运而自豪。我根本不是什么奇才,也不是什么声名远扬的杰出人物,既没有渲染成敢于跟身披可怕鳞甲,长着一双熊脚的亚玻伦[1]搏斗,也没有被斥责得像卢梭[2]去万森途中那样去洗刷自己的一切耻行,心里十分激动,凡使热情、冲动、爱人类的我所遭受的一切,全应归咎于罪恶的社会。我没有那种第一流的事迹来自炫一番。我又算得了什么,拿不定主意却又固执倔强。我所能说明的一点就是,尽管我渴望独立自主的命运,然而这并不仅仅为了我自己。

啊,何必太认真呢?认真只是为少数人所有,虽然人人都有几分,但只有少数得天独厚的人才能说得清楚,说得恰如其分。

“那么你要在什么时候开始干你打算要干的事呢?”

“但愿我知道。不过这好像是那种急不得的事。”

“哦,要是不知道你是干什么的,人们就不会信任你,这你就不能怪罪他们了。”

他在自己的公寓门前停下了车,他不顾停车规则把自己的凯迪拉克随便停在街上,让看门人去费心。电梯无声地迅速往上升去,我们来到他家的象牙白色门前。他一打开门,便立即吆喝着吩咐女仆做火腿鸡蛋。他俨然像个国王,像弗兰西斯狩猎归来。他趾高气扬,大喊大叫,把东西重新挪动一番,这不仅是让我看看那些大房间,倒是显示一下他那统治一切的典型态度。啊,有很大的地毯,还有大台灯,尺寸像真人大小的玩偶和女神像,墙面全是红木的,抽屉里放满内衣和衬衫,移门一推开就是一架架的鞋子,一排排的衣服,一双双的手套和袜子,一瓶瓶的科隆香水和一个个小首饰盒,房间的四角都装着电灯,淋浴间里有交叉喷水的装置。西蒙去淋浴,我独自步入客厅;那儿有个很大的中国瓷花瓶,我悄悄地登上一张椅子,掀开瓶盖往里一瞧,看到里面有浮塑的龙与凤。糖果盘里装满了糖果——西蒙去淋浴时,我吃了几颗椰子球和杏汁软糖,一边四处走了走。后来,我们坐下来在一张精美的大理石圆餐桌上吃饭。餐椅是红皮的。嵌大理石桌面的金属圆框上,雕了一圈孔雀和娃娃脸。女仆从雪白耀眼的厨房里端来火腿蛋和咖啡。西蒙伸出戴着戒指的手,试了试杯子的热度。他的一举一动就像是某位意大利王爷,对一切都极其讲究苛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