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第3/10页)

我知道我们是坐电梯上来的,但没有注意到的是第几层。这会儿,吃过早饭,我无意间走进了一间铺着地毯的大房间,暗得像一节停在火车站上、拉下窗帘的普尔曼式卧车。我拉开窗帘,看出我们至少是在二十层楼。打从回来之后,我还没有好好看过芝加哥的市容哩。现在,从窗口朝西望去,这座灰蒙蒙的城市,到处是一条条的黑色轨道,天空弥漫着庞大工业冒出的烟雾,升降兴毁的建筑物就像一座平顶山。在它们的上面,有着形形色色的大亨和超级大亨,他们如同狮身人面像一样踞伏着,虎视眈眈。可怕的沉寂笼罩在城市的上空,就像一场永远找不到言词的审判。

西蒙走来找我。他叫了起来,“嘿,我的天,你在黑咕隆咚的房间里干什么呀?来,今天你跟我一起去转转。”

他是想让我了解了解他的生活。也许他认为我说不定会碰上我感兴趣的事,这也是为了我的前途。“等一下,”他突然说,“你穿的是套什么小丑服啊?你可不能穿着这身衣服去见人。”

“听我说,这是我一个朋友给我挑选的。不管怎么说,你只要摸摸这料子。这衣服没什么不好的。”

可是,他脸上露出了不耐烦的神色,一面扒掉我的上衣,一面说,“脱掉!”他给我穿上一件双排扣的法兰绒外套,颜色灰柔,料子上等,好在款式较老。他又要我换上漂亮的内衣、丝袜、新皮鞋,并且吩咐把我的那套旧衣服拿去洗烫,洗好再送还给我——我那套衣服肘处已磨得发亮。至于换下的其他东西,他吩咐统统扔进炉子。于是全都被炉火吞没了。我用现在已属于我的绣名手帕擦了擦脸,我的脚趾在狭窄的新鞋中活动了一下,试了试以便能够习惯。最后,他又给了我五十块钱,我想要极力推却,可是我的舌头不听话。“走!别咕哝了,”他说,“穿上这套行头,你口袋里总得有点钱。”他有个很大的镀金钱夹,里面全是新钞票。“现在走吧!我办公室里有些事要办,夏洛特又要我五点钟去接她。她在会计师那儿查几本账。”他打电话吩咐楼下把他的凯迪拉克准备好。我们上了车,坐在这个显赫的硬壳中,几乎一路也未停地飞驰而去,车子里开着收音机。

在自己的办公室里,西蒙的架势就像一位国会议员,打电话的时候,他的鳄鱼皮皮鞋竟碰下了写字台上的东西。他谈了从巴西买进通心粉,再卖到芬兰赫尔辛基去的买卖。接着又对加拿大安大略省萨德伯里的某种矿山机械发生了兴趣,因为有个印度支那公司需要这种机械。又有一位内阁成员的侄子来访,洽谈了一笔防水材料的生意。他走了之后,一个精明干练的家伙来兜售印第安纳州芒西产的廉价的按码出售布料。他买了下来。接着,他便把这批布料卖给一个皮夹克制造商做里子用。所有这一切他全是通过电话进行的,又是咒骂,又是威胁,不过这只是一种风度,并不是真的动气,因为他常常大笑。

后来,我们驱车去他的俱乐部吃中饭,到那里时时间已晚,餐厅已停止服务。西蒙走进厨房,大声叱喝着把侍者领班叫了出来。他看到一只盘子里盛着一些炖肉,掰了一块面包往里蘸肉汁吃,弄得肉上沾满了面包屑。侍者领班急得直叫,西蒙也跟他对嚷,不过笑容满面,“那你干吗不侍候客人,你这笨蛋!”

他们终于让我们填饱了肚子,而后西蒙似乎感到下午的时光冗长乏味。

我们走进了纸牌室,他硬挤进一桌牌戏。我看出别人都讨厌他,但没有一个人敢起来对付他。他对一个秃顶的人说,“让开点,鬈毛!”随着便坐了下来。“这是我弟弟,”他那口气仿佛是命令他们看看我这个穿着法兰绒上衣和领尖钉有纽扣的衬衫的人。我只是懒洋洋地坐在他身后的一张皮椅上。

他不时回过头来,假装压低声音向我介绍各种人物。“奥吉,你看到那个穿蓝衣服、叼着雪茄的家伙没有?他是个律师,可是并不干他的本行,他只是保留了一个事务所,这样他就可以说他是个律师了。他靠打牌赌博为生。要是没人跟他打牌,他下个星期就得靠救济金过活了。他的老婆也一样。他在各个大饭店里打牌。在那边的另外那个叫古尼,他是哈佛大学学生,他父亲开了一家香肠厂。我要是有他这么个儿子,我宁愿把香槟倒在我那玩意儿上也不会送他上大学。这狗娘养的。我会叫他去灌香肠。他是个光棍,这辈子也不会有自己的儿子,可是他挺喜欢小男孩,去年他在州湖夜总会想勾引一个水手,结果被那小伙子一拳打黑了眼圈。那边那个是鲁比·拉斯金——是个好样的。他每月至少去乔利埃特监狱探望他老爸一次。那老头在一次纵火案中独自一人承担了他俩的罪责。”

那些打牌的人,既没有怒目而视,也没有咧嘴讪笑,看上去似乎都屏着呼吸,我心想,这回西蒙一定会挨一顿揍。这时西蒙却接着说,“听着,你们这伙笨蛋,我要你们好好看看我弟弟。他是个激进分子,刚从墨西哥回来。奥吉,告诉他们革命就要来了,到那时候,他们个个脖子上都会被捆上大石头,给扔到排水沟里。”

他赢了一大笔钱——他一定会赢,因为其他的人都给搅得心烦意乱,没心思打好牌——神气活现地离开了牌桌。

“他们每人舀一勺水就够淹死你的,”我说,“你为什么要惹得他们这样恨你呢?”

“因为我恨他们。我要让他们知道这一点。那班笨蛋恨我,我才不在乎哩。哼,他们全是寄生虫!我瞧不起他们!”

“那你干吗还参加他们的俱乐部呢?”

“为什么不可以?我喜欢做俱乐部的会员。”

他在酒吧绿呢台面上掷二十六点[3],赌香烟,摇了皮骰子杯,结果又赢了。他往我的胸袋里放了几支哈瓦那雪茄,说,“咱们去理发馆吧,你是需要,我是喜欢。天啊,我真的爱理发馆!”我们去了巴尔玛理发馆,那儿有高大的主教椅。等到我们剪了发,修了面,擦了脸,烫了发,已经五点钟了。我们急急忙忙钻进车里,穿过禁止通行的小巷,抄近路出了闹市区。夏洛特已在街边等着,她穿着毛领外衣,身材高大端庄,一副严肃神情。因为要她等候,她极为生气,劈头就说,“西蒙,你上哪儿去了?你知道不知道晚来了多少时间?”

“住嘴,”西蒙说,“我弟弟来了。你已有两年没见到他了,见面连个招呼也没打就瞎嚷嚷。”

“你好吗,奥吉?”她把藏在毛皮领子里的头转向后座,口气不怎么好地说,“你喜欢墨西哥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