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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是很古怪。”克丽斯汀放下那花花绿绿超大号菜单。“这周我有感觉,一定有大事发生。”

彼得·麦克德莫特坐在餐桌的另一边,银白色的餐具和浆挺的白色桌布交辉泛光,映着彼得灿烂的微笑,“也许已经发生了呢。”

“不,”克丽斯汀没那么容易为情所动,“至少,非你所指。我心中忐忑,很不舒服的感觉。我希望可以甩掉它。”

“食物和佳酿会帮助你的。”

克丽斯汀哈哈大笑,都这么说了,就不该再扫兴了。她很配合地合上菜单,“你请客,你点单,我们两个的。”

他们浪漫的烛光晚餐选在了法国区的布伦南餐厅。在圣格里高利大饭店的前厅,设有赫兹租车服务台,彼得从那儿租了一辆车。一个小时前,他开车到公寓把克丽斯汀接了出来。他们把车停在了法国区内的艾伯维尔,两人沿着皇室街散着步,漫不经心地浏览着古董店的橱窗。橱窗里堆放着艺术品和各种进口小摆设,还有内战时期南邦的兵器呢——“盒中战剑,一柄十美元”。这是一个闷热的夜晚,新奥尔良的心跳环绕着这一对心猿意马的佳人,窄街上大巴车深沉的轰鸣、马车上马蹄嘚嘚鸾铃叮当、密西西比河上出航江轮悲怆的汽笛声。

布伦南——本市公认的最佳餐厅,一直都是贵宾盈门、食客满座。在候桌的时候,彼得陪伴着克丽斯汀在幽静安谧、柔光流淌的露台上惬意小酌。酒是佳酿,圣草苦艾口味的古风鸡尾酒;人是佳人,情意绵绵的一双俊男美女。

彼得自始至终都享受着一种感觉:只要克丽斯汀在身边,他就会有幸福感,心情也很舒畅。带着这种幸福愉快的心情,两人被招呼引入凉爽的餐厅一层,在一张餐桌旁落座。此时,彼得恭敬不如从命,示意服务员点菜。

他每样都点了两份:2–2–2三英蚝杰会——这是本店的招牌菜,调侃了与新奥尔良有关的三位豪杰名人,是装有6只牡蛎的大拼盘,由洛克菲勒牡蛎、毕安维尔牡蛎、罗菲尼亚克牡蛎三个品种组成;腹内填满调味蟹肉的新奥尔良比目鱼;菜花波罗奈和烤苹果。还有从伺酒生那里购买的一瓶梦拉榭葡萄酒。

“真不错,”克丽斯汀赞赏有加,“不必劳神做决定,还真是好呢。”她暗下决心,一定要把刚才跟他提及的那种不舒服的感觉甩得远远的。毕竟,那只是一种直觉,也许可以简单地用昨晚睡眠不足来解释吧。

“拥有如此经营有道的厨房,”彼得三句话不离本行,“选择吃哪种就不用那么劳神了。只是在相同品质间做选择,并不费事。”

克丽斯汀娇嗔道,“还不承认你是饭店狂,露馅儿了吧?”

“不好意思啊。我好像真改不了。”

“也不是啊。不过,可以告诉你,我喜欢你这一点。我有时候还在想呢,是什么让你迈出第一步,进而痴心不改的呢?”

“你是说饭店这行吗?我本来是一名服务员,后来吃了饭店善恶树上的野心果实。”

“不会那么简单吧?”

“也许没那么简单,还有幸运女神时常伴我左右吧。我住在布鲁克林,暑假时就去曼哈顿当服务员。有一天晚上,第二个暑假吧,我送一个醉鬼回房间——扶着他上楼,帮他穿上睡衣,把他塞进被窝。”

“每个人都能享受这样的服务吗?”

“不是的。正巧那晚没什么客人,而且我干这活有经验。我在家干这活好多年了——扶我父亲。”转瞬即逝,一丝忧伤在彼得眼中闪过。他继续回忆,“总之,我扶上床的那个醉鬼原来是《纽约客》的撰稿人。一两周后,他就把此事写了出来,我记得他在文章中如此写道,‘那家饭店待客如子,甚至让你感觉比妈妈的乳汁还要甘甜柔美。’我们还被这事开了不少玩笑呢,不过,这让那家饭店可是风光一时呢。”

“你也因此升迁啦?”

“算是吧,不过最重要的是我被注意到了。”

“牡蛎来了。”克丽斯汀刚报完菜名,两盘炙烤火热、鲜香四溢的牡蛎就登场了。岩盐铺底,烘焙好的半壳牡蛎落座于上。服务员麻利而又优雅地将美味摆放在他们的面前。

彼得品酌着梦拉榭,连连称赞。克丽斯汀又聊起了美食经,“为什么在路易斯安那,全年都可以吃到牡蛎,而不忌讳‘R’字月的习俗呢?”[1]彼得很肯定地答道,“不用忌讳,你随时随地都可以吃。‘R’字月的说法是由来已久的恶习陋俗,只能在法语里带‘R’字母的月份才能吃牡蛎,这太荒谬了。这还是400年前英国的一个乡村牧师提出来的呢,我记得他好像叫勃特勒。科学家早就辟谣了,美国政府也说这很愚昧,但有些人还是相信了这个说法。”

克丽斯汀轻吮浅尝着一只毕安维尔牡蛎,“我一直以为是因为牡蛎在夏天繁殖才有的这个说法呢。”

“在新英格兰和纽约,牡蛎确实只在那几个月繁殖。但在世界最大的牡蛎产区——切萨皮克湾,就不是这样了。在那里,牡蛎的繁殖可以是全年的任何时候。所以,没什么正当的理由,在路易斯安那就可以随时吃,而北方人只能看着日历吃。”

片刻沉默后,克丽斯汀又问道,“你是不是过目不忘啊?”

“我觉得,还真差不多呢。我的脑袋有点儿古怪,看过的东西就黏在记忆里忘不掉——有点儿像那种老式的粘蝇纸。从某种意义上讲,这曾让我尝过不少甜头。”他叉起一只牡蛎,又津津有味地享受了一口微妙的苦艾风味。

“什么甜头?”

“噢,还是我刚才讲到的那个夏天,他们让我试着干一些饭店里的其他工作,包括在酒吧帮忙。那个时候我渐渐兴趣盎然起来,还借了一些书来看。其中有一本就是关于调制酒的。”彼得顿了顿,脑子里搜寻着模模糊糊的尘封往事。

“那天,碰巧酒吧里就只有我一个人,这时一个客人走进来,我没见过他,可他却说,‘听说你就是《纽约客》里说的那个机灵小子,你能给我调杯拉斯蒂·纳尔吗?’”

“他是在拿你寻开心吧?”

“不。如果不是一两个小时前,我刚从书里看过这种酒的配方,我也可能会当他是在开玩笑。我记住了配制这种酒需要杜林牌甜酒和苏格兰威士忌。这就是我说的甜头,不管怎么样,我算是调出来了。过后他又说,‘还不错,但干饭店不是你这种学法,自从那位给美国拿下了第一个诺贝尔文学奖的仁兄,出版了《艺术品》那本书之后,好多事都变了。’我告诉他,我可不敢想去当那本书里的迈伦·韦格尔,但要是能当上个伊芙琳·奥察姆,我也不介意。他一听就哈哈大笑起来,所以我觉得,他应该也看过阿诺德·本涅特的书。然后,他给了我一张名片,让我第二天去找他。”